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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一个荒谬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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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人类一直在吃兔子,后来,兔子为了避免被人类吃,它们决定消灭人类,于是。。。。。兔子开始吃人了。
兔子吃了人之后,兔子就变成了人,人就变成了兔子,人类还是一直在吃兔子,兔子也在吃人,后来双方发现,原来是自己在吃自己,就决定兔子吃兔子,人吃人,最后,人类文明就在人吃人的社会中诞生了。
再后来,人们发明了时间旅行机。某一天,有一个人时间旅行回到了过去的某一天,他看到一位思想家对一个妓女说:"如果你不让我吃,我就让你死!"妓女伟大的说:"好吧,我爱你,你吃我吧."思想家顿时不知所措,他不是不想吃妓女,他也不是解不开这个悖论,只是。。。觉得。。。The bitch fuck god(婊子操了上帝),肮脏强奸了思想,思想却还乐在其中。人生就像这个悖论的前提,始终也走不出生命的长度与人吃人的困境。旅行者立即返回到了现在,对所有人说,我们不应该人吃人,这是个悖论,我们不能永远活在悖论中,人们听了有道理,但是却不知该怎么办,站在原地不能动弹。
最后,人们去问上帝该怎么办,上帝说:"你们不用人吃人,你们可以吃我,因为我是永生的,而且是这个世界最美味的,但是有一个缺点,我其实是不存在的,只存在于你们的脑海中,是你们想象出来的,你们吃了我之后,你们便会不能思考。"
【结局】1、人们选择吃上帝,变成了行尸走肉。
2、人们有些吃上帝,有些没吃上帝。
3、人们吃了上帝,变成行尸走肉后,兔子统治了这个世界。


IP属地:浙江1楼2013-05-28 22:32回复
    如果一个野兽受了伤,它可以找一个山洞躲起来,一边舔舐伤口一边咬牙坚持。可是一旦被嘘寒问暖,它就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小孩摔疼了,没人看见,他会自己站起来,拍拍膝盖。可是一旦心疼自己的人来了,眼泪就会大滴大滴地掉下来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6-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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