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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130531|【改编】世界上陪你最久的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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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


IP属地:美国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楼2013-05-31 15:28回复
    Part. One
    南方的三月,雨水清甜,草长莺飞,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复苏的芳香。从江宁路向南走,一路都能听见有人在唱各式各样的“神曲”。
    《忐忑》《最炫民族风》《爱情买卖》,甚至还有《江南style》,都是些唱起来就让人忍不住坏笑的歌,又热闹,又空虚,如同一场白日烟花,谁都忍不住抬头看一眼。
    可我没有。
    淡定地哼着一首老得不能再老的调子,把桌上的指环拿起来,用玫瑰红的最后一遍细细擦拭。
    “慢慢地陪着你走……慢慢地知道结果……”我哼得很入迷,手中的指环随着歌声渐渐泛出透亮的金属光泽。这是一枚纤细的、简单古朴的银质戒指,三天前一位女孩在我店里定做的。她说,冬天好不容易过去,来江宁街散散步呢,无意中偏个头,看到我店前的招牌,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我笑,说:“好多人都是因为这店名才来的。”
    一点不假。我的戒指店坐落在江宁南路的一角,虽然北路才是商业繁华区,南路相比之下显得人丁稀少,但这并不妨碍我的生意兴旺,四季发财。因为,戒指店靠近市一中,来店里的大多是一中的女学生。她们总是兴致勃勃,一开口就道:“‘慢慢的陪着你走’这名字太美了!我就想要一枚能陪伴我到世界末日的戒指!”
    而我总是露出一深一浅两个酒窝,微笑着回答:“一定如你所愿,美女。”
    有时候,也会有爱较劲的女孩儿提出质疑:“月有阴晴圆缺,花有盛衰繁落,你怎么才能保证它永远陪在我身边呢?”
    我说:“那就在戒指内圈刻下您的名字吧。这样,哪怕有一天它离开您了,也会永远记得您。”
    女孩子们低头想了一会儿。都愉快的同意了。
    于是,我的生意越做越好。卖出的每一枚戒指,都是独一无二的,独属于她们青春岁月的纪念。
    戒指店的旁边,是一家气球店,开店的女孩有着五彩缤纷的笑容,她比我热情,总是有求必应,但生意总是不尽如人意。女孩很纳闷。她过来沮丧地问我为什么大家都愿意买我的戒指,而不买她的气球,明明气球比戒指要便宜。
    我把做好的戒指放入蓝色的天鹅绒盒子,漫不经心地回答:“也许因为这个世界上,焦虑不安的人太多,要一枚指环套住自己浮躁的灵魂,而不是让气球带走他们飘忽不定的心。”
    她摇头不解。江宁路上随处可见携手并肩的亲朋好友,成双成对的亲密爱人,每个人脸上都是暖洋洋的笑容,如和煦的春风扑面,看不出任何烦恼焦躁。
    这一次,我抬起头来,仔细地想了想,自己貌似无法解决这么复杂的问题,于是把书中看来的句子告诉她:人们在幸福的时候,心里也是忐忑的。
    为什么人们在幸福的的时候心中还有不安呢?
    这个问题,她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而是若有所思地走了。
    也许是因为怕失去。我自问自答。
    但我并无可失去的。因为我早已一无所有。
    所以我继续哼我的歌,淡定地擦拭那些戒指。


    IP属地:美国3楼2013-05-3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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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Two
      今年似乎格外冷,虽然已是三月,夜落时分,偶尔还是会下一场轻飘飘的雪。
      路灯亮起来,地上渐渐被铺上一层金闪闪的薄纱,仿佛通向美好世界的大道。我穿上深紫色的风衣和绿地黑点的牛皮靴,锁上店门,走进雪里。夜越往深处去,人就越少,雪下得那么缓慢,我的脚印逗留在白雪铺就的路上,久久不愿消失。
      “哎,你,就是你,怎么可以就这么踩上来。”年糕一样甜的声音从我的身后传来,带着不安和隐隐的气愤。
      我回头,一个好看的年轻男孩站在路旁花圃的台阶上冲我喊,他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警惕的眼睛和冻得通红却掩盖不住牛奶一般白的脸颊。
      “什么事?”我歪歪头,问。
      “你,你,”他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憋了半天才又张开口,“你不应该穿着那么脏的鞋就踩到雪上去。雪多白,在看看你的鞋印,多黑。”
      我愣住了。他竟然在乎这个?真是有趣的正太。我顿时生出一种好奇,决定逗逗他。
      我说:“我的鞋是刚买的呢,一点都不脏,不信你看。”
      我把左脚抬起来,特意抬得高高的给他看清楚。他还真半弯了腰,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仔细看了看我的鞋底,然后像是鉴定完毕那样摇摇头,认真地说:“不行不行,你的鞋是牛皮的,它们多重啊,雪怎么承受得起呢。”
        啊?我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倔劲一下子就上来了,我挑衅地望着他,说:“那我怎么办?总不能不回家吧。”
        “你可以像我一样啊,走这里,走这里,”他说着,轻巧地沿着花圃的台阶走过来,到头了,又轻轻一跃,一双长腿优美地跃上了另一个花圃的台阶。
        “忍耐一下,你看,到了北路,雪都被工人清走了,我们就又可以走大道了。”他耐心地劝说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笨重的牛皮靴,再看看他脚上那双湿透了的耐克帆布鞋,知道自己如果走台阶,很可能会像走平衡木一样连连摔下来,到时候就不只是踩脏雪这么简单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只不过,好像有点傻气。
        我把牛皮靴脱了,提在手上,笑着朝着他摇了两下,然后穿着我的蓝色斑点狗的棉袜,开始大摇大摆地在雪地里走。
        我的袜子多干净,而且比一张纸还轻,我回头看自己留下的脚印,浅浅的,透明的,像是被画在雪中一样,雪花一落,就被抹平了。
        “怎么样。这个办法好吧?”我走得比他快多了,回头得意地冲他招手,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然后,他竟然也脱了鞋子,踩进雪里,大步地走起来。
      一串串大小不一的脚印留在我们身后,如一串串晶莹剔透的葡萄,只不过,一会儿,就被贪吃的雪花吃完了。


      IP属地:美国6楼2013-06-0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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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 Five
        “鹿晗”是一个过去时态。
        我的人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叫做过去,特指在美院的那段色彩艳丽的年月。一部分,叫做现在,有世勋的现在。
        世勋问:“那未来呢?”
        我笑,未来,迟迟不来。
        不知道何时才会来。
        所以,还是说说过去吧。这个初春的夜晚,雨水化雪,滴滴答答落下来了,仿佛一首没有旋律只有心跳的歌。
        这样的节奏和氛围,都太适合讲一个过去的故事。
        过去,我是一个拿画笔的人。
        这个秘密,和“鹿晗”一样,被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
        只有在很特殊的时刻,比如露水滚烫的清晨,大风倾城的午后、星辰喧哗的深夜,以及此时此刻,他说出“喜欢”,然后用装着一整个银河系一般的眼睛望着我时的魔法时刻,才会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爱人,他叫鹿晗。”
        “当年,我以文化课与专业课双第一的成绩考进了美院,正是高傲孤僻得不可一世的时候,每个人都对我敬而远之,除了鹿晗。”
        “我们很奇怪地成为了好朋友,让众人跌破了眼镜。因为,我是那样古怪而不近人情,他却有着大家公认的好人缘。”
        “他就像水一样,柔软、纯粹、坚定、包容。与其说他接近了我,不如说是接纳了我。包括我的缺点。”
        “他是我在美院最好的‘朋友’,也是这世上唯一爱的人。”
        “他很喜欢哼一首歌,每次一同去画室,无人的常常小路上,就飘荡着这段缓慢悠长的曲调:‘慢慢地陪着你走……慢慢地知道结果……’”
        “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首歌。他认真地反问我:‘你觉得,什么东西能陪你一辈子?’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画笔。’
        他笑了,说:‘我觉得是爱。’
        那时我俩都坚信自己是对的。结果却很讽刺——无论是画笔还是爱,我们都失去了。”


        IP属地:美国9楼2013-06-03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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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那天,晨露湿重,山路蜿蜒,我隐约听见他在身后细声细气地唱着最爱的歌。他明明是一直跟着我的啊,一个不经意的晃神,那声音却不见了。”
          “他怎么了?”世勋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变了调,却还是糯糯的年糕音。
          我轻轻地说:“我们一起去神龙架采风,他不慎跌落了山崖,而我,却因为沉迷于深林景色一直没有发现。”
          “我走呀、拍呀、画呀,从清晨到黄昏,内心激荡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陶醉于自己的世界之中,怎么能想到,那时他正满身是血地绝望地呼救?”
          “如果我早一点发现,哪怕早上一个小时,甚至十五分钟,也许他就不会死。”
          “但一切都太晚了。”
          “鹿晗——我这一生最好的‘朋友’,甚至可能是唯一爱的人,他死了。”
          “因我而死。”
          故事很短,像他的一生。
          讲完了,雨还在下着,屋里水汽泛滥,将世勋的眼神氤氲出雾气。
          我站起来,对世勋无力一笑。
          “你相信这个故事吗?”
          他呆呆地看着我的眼睛,又看看我的手:“所以,你……再也不画画了,是吗?”
          “从那以后,我再也拿不起画笔了。”
          “那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又为什么要开一家戒指店?”
          “世勋,你看过那么多关于戒指的传说,有没有一个传说里的戒指,可以套住逝去的人的灵魂?”


          IP属地:美国10楼2013-06-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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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Six
            是的。我一直在打造着一枚戒指。
            我远离了繁华喧嚣的冷漠都市,来到这里,来到鹿晗出生、成长的地方。
            在这座冬天有雪、夏天有树、春天有花、秋天有落叶的小城市,搜集着与他有关的点点滴滴。
            我相信,我一定能打造出一枚独属于他的戒指。
            细细的一圈银色,托出一朵灿烂的水花,在皎洁的月光下能发出河流的歌唱。戴在手上,水银般的光流脉脉涌动,热烈过后又重归于安宁。
            然后,我会在戒指内圈,一笔一划刻下他的名字。传说,这样一来,飘忽不定的灵魂,就会被牢牢套住,不至于无家可归。
            这枚戒指,会陪伴我一辈子。
            我会牢牢记住他给于我的爱与温暖,也将永远承受内疚与孤独。
            这是对我自私和疏忽的惩罚。
            就如同盗天火的普罗米修斯,日复一日的肝胆俱裂,却无法痊愈。
            这枚戒指,只差最后一步就完工了。
            在水花造型的顶端,我想放入一颗以水凝结的冰晶石。
            传说中,冰晶石是冰雪的灵魂,永远不会融化。
            如水般柔软包容,又如石头般纯粹坚定,就像鹿晗本人。
            但这样的宝石,哪里才会有呢?
            我找来了很多古老的典籍查看,世勋也陪着我一篇篇翻找。那些日子,好像和从前一样,但仔细去想,又有什么,在悄然改变。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6-02-0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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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Seven
              这座城市不再落雪,雨水淋漓的春天过去,初夏到来了。
              一个傍晚,晚霞如纷飞的蝴蝶,纷纷落进天空那蓝色的花蕊里,风吹进来,将好久不见的世勋也送进了我的戒指店。
              “世勋!”我惊喜地呼唤着他的名字,“好久不见,你去哪里了?”
              他憔悴了些,总是红扑扑的脸颊褪成了苍白,微微地凹进去,显得那双眼睛更大了,他就用那双银河星空般的眼睛定定望着我,半晌才说:“我回了一趟老家。”
              “家里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世勋坐下来,轻描淡写地岔开了话题,“艺兴哥,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我不知道他为何提到这个。
              他却自顾自地说着:“那时我刚刚……还什么都不懂,见你踩雪,真是气愤得不得了呢。”
              我想起他那时小警察般的样子,嘴角不由得勾了起来。
              “但和你熟悉之后,才知道你是个好人。”他抽了抽鼻子,抬眼看我,“你带我一起玩,借书给我看,从不欺负我,一点也不像那些人。”
              “那是因为你也是一个好孩子呀。”我笑了。
              世勋摇摇头,继续说:“我……本来一直跟在你身边的,因为你……看上去,就和我一样寂寞。”
              这是他第二次提到这个词,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有什么被打碎了,似疼痛,又似惊醒。
              这孩子,总是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说一些让人万箭穿心的话,我真不知该说他早熟还是早衰。
              但,都无关紧要了。
              因为世勋接着说:“抱歉无法再陪伴你了。我要走了。”
              “走?去哪里?”
              “我要搬家了。”他用那口年糕般的普通话一字一句地说着,“我听人说,如果要离开一个人,或者一个地方,出于礼貌,应该亲自去说再见。所以,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鹿晗走之后,我放弃了大好的前途和从不离手的画笔,独自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我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命题:事物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也没有一段关系会是永恒的。
              人,生而孤独。而人生,就是不断地告别与放下。
              我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但当世勋说他要走时,心中的刹那繁华,转眼就化作了一片白茫茫的旷野。黑色的飞鸟展翼掠过天空,哦,这一天一地的寂静与沉落,都凝结为此时此刻,他眼中含着的那点晶芒。
              世勋说:“艺兴哥,我要走了。你别难过,我会送你一件礼物,它会代替我,一直陪着你,从此就不会再寂寞了。”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6-02-0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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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Nine
                南方的盛夏,骄阳似火,绿树成荫,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繁盛的芳香。
                在江宁南路的一角,有一个小巧的戒指店,店里,坐着一个有一深一浅两个酒窝的男生。他穿着一件浅紫色的衬衫,漫不经心地翻看着一本破旧的书。
                突然,他翻书的手指停了下来,指上的戒指随着这停顿,微微泛出晶白的光泽。
                细细的一圈银色,托出一朵灿烂的水花,在皎洁的月光下能发出河流的歌唱。戴在手上,水银般的光流脉脉涌动,热烈过后又重归于安宁。
                这是一枚,独属于回忆的戒指。
                这时,有客人进来了,他将手中的书放下。
                夏日的暖风偷偷潜进来,调皮地看了看桌上的书页,它停在这样一段话上:
                “希腊神话中,盗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被解救下来后,戴上一只铁环,上面镶嵌着一小块高加索山上的岩石,让宙斯以为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这就是镶嵌戒指的最初来源。”
                “但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马的喀戎作为替身,留在了悬崖上。喀戎虽然可以要求永生,但为了解救普罗米修斯,他甘愿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后面这句话,被某人用红线重重地划上了记号。
                是谁划下的红线呢?这段话为什么要格外标记呢?夏日的风百思不得其解,但它有着更有趣的游戏要玩,更美丽的地方要去,世界这么大,谁又在乎谁的心碎呢?
                于是,风又跟着离开的客人,悄然溜走了。
                夏日午后的戒指店里,只剩下了,一个男孩,一枚戒指,和一段生生不息的回忆。
                ======正文完======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6-02-0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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