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受国家统计局地方调查队邀请,参加了一个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座谈会。
国家统计局每月定期公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但每次公布的价格指数与公众的感受却差别很大。多数公众认为是统计数字作假,不可信。但统计部门总是拿出证据、搬出专家说明数字确信可靠。
其实,依我看,双方都没有错,但也都有错。主要原因是大家讨论的不是一个房子,有点驴唇不对马嘴。公众感受的房价是市场上真实的交易价格,无论是价格涨了,还是降了,都能有一个直观的感受。但是,公众对房价的认识总体讲是片面的,而且大部分公众的关注的焦点是地段好、品质高,价格自然也高的房子。而对低档次、位置偏远的则选择性的漠视。
统计部门的住宅价格销售指数,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求“同质可比”。我们都知道,商品住房作为不动产,地段、楼层、户型、面积、配套、景观、居住群体、建造时间等任何微小差别,都难以做到“同质可比”,而不像汽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可以做到同质可比,但很少有人关注汽车的平均销售价格。比如,新开盘的房子一般而言价格要高于周边存量房,但怎么计算新开盘房子的价格指数就非常难。因为“同质可比”缺少参照物,和谁比!!?事实上不动产是不可能做到同质可比的。
所以,要准确测算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是非常难的。即使测算的非常准确,与公众的感受也是不一致的。
与其公布住房价格指数,不如直接公布某一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或中位数价格以及涨幅,这样更为直观,也更加贴近公众感受。只是这样公布的数据与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不相符,甚至令决策者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