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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めいえ】某黑ACG相关课题研究搬运 第二季·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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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度娘吃好~度娘粽子节快乐~【已经过了


IP属地:广东1楼2013-06-13 09:26回复
    表示完全不会取标题于是就这样了~【诶嘿(诶嘿你个头啊


    IP属地:广东2楼2013-06-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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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影响中国的文学之——推理文学
      在两个月的研究学习中,我们小组获取了许多珍贵又极具意义的资料。以下,笔者将对这些资料在经过理解与消化后,整理成一篇通过分析对比外国推理文学与中国本土推理文学,进而对中国本土推理文学进行探讨的论文。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世界侦探推理小说的发展。
      侦探小说是国家机器逐步完善其机能之后的产物,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后,在世界文学艺术史上的一个生动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警察、监狱等。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的追求,不可避免会产生,他们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是打击犯罪。警察是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工具,他们最早扮演了侦探的角色。
        但是,人们最初并不喜欢警察。法国作家雨果在《悲惨世界》中,塑造了一个追捕罪犯的警察沙威。沙威是国家法律的代表人物,但他的形象并不为广大人民所喜爱,于是老百姓把希望寄托在侠客与侦探身上。
        正如中国老百姓喜爱侠客,在西方社会中,侦探也成为日益受青睐的一个角色。19 世纪中叶,在西方一些大城市,如伦敦、巴黎、纽约等都成立了警察与侦缉机构,除了官方的侦探,后来又出现了四人侦探,这是社会两级分化的产物。一些贵族和上层人物有了隐私,和因隐私受到罪犯的敲诈,或因财产引起暴徒的眼红,他们往往因顾忌身份而不去求助于国家警察署,而去找能够为他们私生活保守秘密的侦探。
        这种有趣的社会现象,也与中国明末清初诞生的镖局相仿。中国古代的商人宁可出重金请求镖局为他们千里运送财物,而不去寻求官府的保护。西方贵族则在受到敲诈之后委托私人侦探缉拿罪犯,他们看重个人的智慧与武艺。但两者不同的是,中国商人是在财物尚未失窃之前求助于侠客,而西方贵族则在遭到不幸事件之后才拜倒在侦探面前。侠客与侦探,由于东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同以及观念的差异,形成了各自不同的艺术形象,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西方的奥基斯特·杜平、艾勒里·奎恩、歇洛克·福尔摩斯、波洛,和中国的朱家、红拂、白玉堂、甘凤池、十三妹一样脍炙人口,家喻户晓。


      IP属地:广东3楼2013-06-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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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1年,美国作家爱伦·坡(1809-1849)发表了《莫格街血案》。这部小说充满了悬念:案发于一间门窗紧锁的房间内,凶手如何进入密室,令人猜测,结果大出意外,作案者竟是......。这部小说有点故弄玄虚,动物作案也类似于有趣的游戏。但尽管如此,《莫格街血案》还是生动展示了爱伦·坡的艺术风格,第一次把谋杀 现场写得那么恐怖而充满神秘色彩。其后爱伦·坡又先后写了4部侦探短篇:《玛丽·罗杰神秘案件》(1842年)、《金甲虫》(1843年)、《你就是杀人凶手》(1844年)、《被盗窃的信》(1845年)。这5部小说显示了侦探小说已具备雏形,称爱伦·坡为“世界侦探小说家鼻祖”,这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爱伦·坡在世界小说史上的伟大创迹,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引证。
          首先,爱伦·坡是第一个有意识地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他把侦探小说作为小说的主题,把凶杀作为构成小说的主要因素。
          其次,爱伦·坡创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侦探形象奥基斯特·杜平。杜平是法国名门之后,因在事业上屡受挫折,靠吃遗产度日。他唯一兴趣是与书做伴。他喜欢幻想,喜欢在黑夜静静地思考问题,尤其对生活中产生的疑案充满了浓厚兴趣。他具备侦探所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注重人的心里活动,把罪犯活动与人的贪欲联系起来。杜平是世界文艺舞台最早亮相的名侦探。爱伦·坡还为杜平设计了一个呆头呆脑、自以为高明的记者作陪衬角色。
          第三、爱伦·坡创造了五种不同的犯罪模式。他笔下死亡凶杀气氛令人如临其境,侦探从犯罪者留下的痕迹,运用推理,揭示事物的真相。比如《金甲虫》,利用破译密码。《你就是杀人凶手》,则运用所谓死人说话的心理战术。《玛丽·罗杰神秘案件》,则完全依靠材料,进行推理。
          尽管爱伦·坡不承认自己是侦探小说家,他把这5个侦探短篇视为“游戏之作”,但他的侦探小说无疑是对以后侦探小说的形成,起到了先导作用。英国侦探小说大师柯南道尔就是在接受爱伦·坡侦探小说的基础上,给予了继承与发展。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这对黄金搭档,也是由杜平与他的记者搭档转化而来的。关于凶杀的氛围描绘以及心理推理的叙述方式,对柯南道尔都有极其宝贵的启示。
          爱伦·坡是美国作家兼文艺批评家。他的小说还有《怪诞故事集》和《黑猫》等。诗歌有《给海伦》、《安贝拉·李》和《乌鸦》。另有论文《写作的哲学》、《诗歌原理》。他的作品受西方资产阶级颓废派影响很深,提倡“为艺术而艺术”,宣扬唯美主义和神秘主义,情节离奇古怪,色彩阴暗恐怖。


        IP属地:广东4楼2013-06-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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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19世纪风靡欧美各国,于是出现了一股“侦探小说热”。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0多年中,侦探小说进入了“黄金时代”。在英国、法国、美国与比利时等国家,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者,其中最负盛名的有法国的莫里斯·勒布朗和美国的艾勒里·奎恩。
          更有甚者,英国作家本特里写了一部反推理小说《纯特里的最后一案》。纯特里是一名侦探,他运用逻辑推理断案,逻辑十分严密,但结论却是错误的,导致了一个冤案,从而反证逻辑推理毫无价值。本特里这部小说是和福尔摩斯开玩笑,也反映出一部分作家对“侦探小说热”的不满。
            由于侦探小说大量产生、鱼目混珠的现象不免出现,有人标新立异。有人则模仿柯南道尔,在世界文坛一下子涌出许多侦探。如盲人侦探马克斯·卡拉多斯、科学侦探约翰·桑代克博士、聋子侦探德鲁里·雷恩以及硬汉侦探、红毛侦探、女侦探等等。这些侦探或推崇纯推理,或进行反推理,或加以拳击,或加以神化,以故弄玄虚为能事,严重背离了现实生活,缺少柯南道尔小说浪漫趣味与严密的逻辑推理。


          IP属地:广东5楼2013-06-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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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时代,最引人注目的作家是美国的艾勒里·奎恩。艾勒里·奎恩是费雷德累·达奈与曼弗里德·李合作的笔名。其代表作是《罗马帽子之谜》、《希腊棺材之谜》、《法国香粉之谜》、《荷兰鞋之谜》。1932年问世的《希腊棺材之谜》曾获得爱伦·坡奖(这是美国推理小说家协会所发的年奖,相当于电影界的“奥斯卡奖”),他们两人合作,一共创作了50多部侦探小说。在美国文学史上,艾勒里·奎恩的地位相当于英国文学史上的柯南道尔。
              艾勒里·奎恩的侦探小说有三个特点:
              一、通过神秘的谋杀案,反映资本主义社会中上层人物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卑鄙本质。他们为了金钱,采用移祸栽赃。陷害无辜的手法,可以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在他们眼里,骨肉之情、手足之情都可以拿来换取金钱。利之所在,趋之若骛,人与人的关系纯粹是金钱利益关系。
              二、运用逻辑推理,对犯罪现象作科学分析。尤其注重犯罪目的与现场察看,并安排了引人入胜、错综复杂的情节,在寻常人不为注意的细节中演绎出动人的故事。凶杀现场气氛神秘,作品有很强的可读性,结局则有出人意外的安排。
              三、故事的文学性很强,尤其是艾勒里·奎恩这一形象令人难忘。艾勒里是纽约警长奎恩的儿子,这对父子搭档各有特点。父亲奎思性格朴实,办事坚定,有很丰富的破案经验;儿子艾勒里则是一个想像丰富的推理家。他们在破案时,各执一词,但最后又互相配合,最终擒获凶手。艾勒里·奎恩这一文学形象也给读者以充分的信任感,并赢得广大读者的喜爱。


            IP属地:广东6楼2013-06-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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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后来日本侦探小说作家甲贺三郎对此做了归纳,于1923年提出了“本格”的概念:他把具有西方侦探小说特点,作品强调逻辑推理,解决谜团,具有现实性的侦探小说,称作“本格派”;把那些单纯追求猎奇性、怪异性,故事离奇荒诞,毫无逻辑性可言,一般超出西方侦探小说形式范畴的,则划为“变格派”,其实从定义也能看出,“变格派”严格来说并非真正意义的侦探小说,而是在日本侦探小说形成的初期,很多作者一拥而上,趁着“侦探小说”的风潮,创作的被错冠以“侦探小说”之名出版的通俗文学,当然,这类文学多是写猎奇、恐怖、神秘故事的,但正如西方最初把哥特式神秘小说与侦探小说混为一谈一样,此时的日本,也多把神秘文学、猎奇文学、恐怖文学、某些科幻或奇幻文学等,都错划入侦探小说的范畴,由此形成了并不怎么纯正的侦探小说,都通通算是“变格派”侦探小说。
              由此,日本的传统侦探小说,就分为“本格派”和“变格派”两大分支。所谓“本格”,是指具备原来形式特点的作品,这是日本的说法,但其实用的是中国汉字的古意(很多日文中出现的中国汉字,都是用其古意,即本意),本者,原来、原本之意也;格者,形式也,现在人说“格式”,即说明“格”是形式、样式的意思,“本格”合在一起,即具有原本形式的意思。何为“原本形式”?即侦探小说形成时的最初形式,即以侦探调查,逻辑推理,解答案件谜团为主要内容的侦探小说,这是由埃德加·爱伦·坡最早确立的形式,即“本格派”侦探小说,也就是类似福尔摩斯故事的品种,西方称之为“解谜”侦探小说。这种类型的侦探小说,紧紧围绕破案展开,故事具有现实性,侦探依靠坚实的调查和逻辑推理,一步步找到线索,解开谜团,指出凶手,小说强调缜密的逻辑推理和扎实、可信的侦破手法,大部分小说突出线索均等,侦探与读者具有同一层面、同样线索的破案机会,强调侦探与读者竞赛斗智的特性。“本格派”侦探小说重视科学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发展到后来,深切注重写实主义的特点,但在侦探小说创作初期,“本格派”还是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幻想色彩的,但案件的解答和情节过程基本现实。


              IP属地:广东13楼2013-06-13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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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说到“本格派”与“变格派”,那么我们就来看一下“本格派”与另一派别“社会派”的分别:
                1.本格的诡计华而不实,比如说某馆,追求的是诡计的华丽,有时会忽略现实性、社会派的诡计实而不华,常见的就是刀杀、扼杀、跳楼、毒杀;
                  2.本格整体有浪漫派倾向、社会派较为现实;
                  3.本格的相关人物局限在某个范围之内,比如说暴风雪山庄、社会派则扩展至整个社会;
                  4.本格以解谜为主,强调的是诡计的破解过程、社会派以揭露现实为主,强调的是案件背后所反映的社会现实;
                  5.本格派重在用何手法实现某种诡计、社会派以调查相关人物的人际关系为重;
                  6.本格派强调线索公平、而社会派不一定;
                  7.本格派的主角多为IQ较高的侦探一类的、社会派主角多为IQ一般的平民、记者、警察等;
                  8.本格派涉及范围较小,相关人物相对集中,破案靠观察、推理、社会派因涉及范围较广,破案有时要靠偶然。
                  举个例子,岛田庄司的《奇想、天恸》,都说结合了社会派和本格派,来看一下哪些地方是社会派,哪些地方是本格派:
                火车上诡计的破解、其严密的推理过程,属本格派;
                对于日本战争反思(还有其他揭露社会问题方面)、调查凶手与死者的关系(吉敷到处奔走),属社会派。
                再举个例子,森村诚一《高层的死角》:
                密室的破解与推理、时刻表,属本格派;
                社会现实、通过一点线索,如大海捞针般调查,锁定嫌疑人,属社会派。


                IP属地:广东15楼2013-06-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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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在对比中,找出中国推理文学的误区,以望能引以为戒。
                  一、推理主要依靠归纳法,使的故事读起来有“本该如此”的感觉,情节顺理成章,没有变数。整个故事读起来就像一个案件总结报告。
                    中国推理小说中,破案者的推理都很现实,基本上都是有啥说啥,出现什么就靠什么推理;大部分推理过程,都是靠着已知条件和线索,进行归纳总结推理得出结论,然后案件再出现新线索,而后推理者再将新线索纳入归纳推理的条件中,继续归纳推理。这一点正好和外国推理小说的推理方式相反。福尔摩斯故事从一开始就告诉读者:福尔摩斯主要是靠演绎推理得出凶手结论的。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正好是两个相反的过程,它们的区别是:演绎推理是由原因推导结论,归纳推理则是由条件推导结论。由原因推导结论,其过程必须必须由必然的条件作为其立论依据,且它的条件具有主次之分和分配上的机动性;而由条件推导结论,它一般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归纳推理通常情况下结论都是唯一的,而演绎推理却有很大的变数,这其中的原因是:归纳推理,其对推理前提的要求是均衡一致的,没有什么主次分别,只要把所有推理前提归纳到一起,它必然得到唯一的一个准确结论;而演绎推理却不同,演绎推理对前提是有主次大小之分的,面对同样的前提,它的大、小前提认定不同,推理的结论却有天壤之别。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一个推理过程有A、B、C三个条件,若用归纳推理,由这三个条件推导结论,那只消把它们全部归总到一起就行了,能得到什么结论就是什么结论们;倘若这些条件中有无法归纳、或与其他主要项矛盾的项,对于归纳推理来说,一般是将之忽略掉,不作为条件纳入推理过程,因为对于归纳推理来说,推理的必然性和唯一性是其必然前提,对于矛盾项,归纳推理只能将之舍弃,不可能允许无法纳入范围的条件破坏整个推理系统。所以,归纳推理具有确定性、唯一性、必然性的特点,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一定是唯一的和正确的。对于刑侦推理来说,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唯一和必然的;即:结论只有一个,且它必须是成立的。所以真正的刑侦破案,在推理中一般使用的是归纳推理,这种推理过程机械、呆板,没有变数,读来自然是索然无味。真实的刑侦破案是很枯燥无聊的,而中国的侦探小说,大多都是依据真实的破案过程写的,既然破案很无聊,那么将之写成故事,怎么会有趣呢?所以我们们看到,中国很多的推理文学乃至于影视文艺,故事中大量都是紧密观察到处调查,费尽心思找寻线索的情节,故事里的警察跑的累,我们看着也累得乏味,这样的故事如何有趣呢?
                    外国的推理小说则不同:西方的侦探小说,其创作主要依靠演绎推理,即由所调查的线索进行前进性递推,由已知条件不断衍生出合理而有趣的新内容。这种推理方法,是将已知项进行合理的排列组合后,按照一定的次序及格式推导的。演绎推理往往得出新结论,其原因就在于它可以由已知上升到未知。原因是:演绎推理的过程,是一个将条件深化发展的过程;伴随着推理的进行,已知结论的内涵会更家丰富,而由丰富的内涵得出的新结论,对整个推理系统会产生决定性的改变。通过演绎推理,人们可以得到更多的新颖条件。这种“创造”性的推理,将逻辑演绎的开创性大加发展,使得推理过程不断出新,精彩绝伦。


                  IP属地:广东16楼2013-06-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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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侦探推理小说,讲究要写“完全犯罪”,何为“完全犯罪”?就是没有任何线索的案件。举例来说:某地发生谋杀案,被杀者无任何仇人,身上也无任何有利可图的地方,总之,他没有任何理由被杀,但他偏就被人杀了,这是为什么?著名推理小说《火车怪客》就写了这么一宗毫无目的的犯罪。除了毫无目的性外,“完全犯罪”特指那些没有任何线索的案件:一个谋杀案发生了,现场没有罪犯任何线索,甚至连指纹、足迹都没有留下;或者,罪犯在无论如何都无法接触死死者的情况下杀了死者,为什么?这种与现实常理绝对相悖的设置,正是侦探小说神秘莫测、趣味盎然的关键。
                    可是,中国的作家,偏偏就是对此道情有独钟,什么“越轨”、“红蜘蛛”、“蓝色档案”,同类电视剧泛滥,题材几乎都是多角恋爱、人人有嫌疑、大量摸排调查,半天不见一点儿推理,有也是观众早就知道的归纳推理,没有吸引人的内容。
                    以上主要是那些年纪较大,受社会约束较重的中老年作家的弊病,对于以网络为主要创作根基的青年作家,我认为他们在案件设计、谜团创新、情节布局及故事推进速度上都有可喜的进步,但是他们也有致命缺陷,主要是:
                    一、创作自由发挥,不受约束,怪力乱神皆可入事,导致很多故事成了鬼故事,实无推理性可言。
                    如果说中老年作家写探案小说过于现实,把故事写成现实实践的文学反映的话,那么青年作家的推理故事则过于浪漫,不受任何约束,很多冠以“悬疑”之名的小说,实为毫无道理的鬼神故事。
                    二、很多情节幼稚不成熟,现实中,这样的举动和事件根本不成立。
                    很多年轻人写推理小说,读着简直是鬼故事,或者像个童话世界的故事一般,感觉在现实世界里,这样的故事根本不可能。
                    三、悬疑多而推理少,满篇疑云满布却荒诞不经。
                    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是现在当红悬疑小说作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像蔡骏、成刚、燕垒生、余以键、周德东这些当红作家也是如此,读他们的小说,我总感觉像读一部鬼怪神魔故事,虽然结局是理性的,但总觉得中间的情节实无理性可言,而且满篇悬疑,鬼气森森的,却总见不到逻辑性,把推理一直揠到最后,感觉这类故事读着很混乱,已经远远脱离了推理小说的范围。


                    IP属地:广东18楼2013-06-1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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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中国推理小说在结构和写作上,也仍有很多缺陷。
                      一、开篇无聊,使人无法一开始就被吸引。
                      外国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一开篇就把最引人入胜的情节就摆在观众面前,让观众一开始读就被紧紧吸引。关于这一点,大家读外国侦探小说,相信感受不少。大致说来,开卷即可吸引人,外国人是这么办到的:
                      1、在讲故事之前,先自己给自己的书做广告,把小说中最有趣、最新奇的情节放在书的最前面,提前预告给读者,使小说开卷即有最吸引人的谜团,读者一下子就被还不曾发生的不可思议的谜团设置吸引住了。比如作者一开书就告诉我们:他要讲一个实在不可思议,但又绝对现实的故事:一个正常人如何凭空消失、又离奇的悬浮在空气中、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隐身的故事,并且完美的揭示出这所有非现实现象的现实原因。这等于说从故事一开始,作者就把最离奇的解谜摆在读者眼前了,试问:谁看了这一段能不心动呢?类似的还有如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范.达因的小说几乎全都如此。这些情节,加强了故事的神秘和不可思议,让读者不得不吸引着读下去。
                      2、开书就是惊险情节,第一段就引入枪战或悬疑等刺激的元素,使读者不得不跟着往下看。一开篇出场故事就惊心动迫,相信读者不喜欢都不行。
                      3、开篇就是突来奇情,绝不给人拖沓无聊之感。外国小说,往往故事一开始,就设计出一个很令人诧异,或很离奇的情节,让人一开书就大吃一惊,于是,阅读兴趣不得不高涨。例如东野圭吾处女作《放学后》,开篇就是个突兀的异常情节,几乎从小说开篇第一个字,作者就为读者描述了一个惊险的谋杀场面,情节突兀而出,自然很吸引人。
                      4、开卷就有最活泼、最招人喜爱的人物出场,使读者一开书就被人物无限魅力吸引。这一点,我相信大家只要读过福尔摩斯、波洛、奎因、金田一耕助、御手洗洁等系列侦探小说的,对此不必说就能明了。这些作品,几乎出场第一人就能给人不同寻常的独特感受,留下鲜明感受。人物既有可爱的特点,却又不失真实。当下的一些青年作家,虽然人物塑造上也很有特点,但塑造的那些“人物”读来总觉不真实,或是让人觉得千篇一律。所以人物塑造,既要有特点,又要真实。
                      5、注重讲故事的特点,从开篇作者就以讲故事的口吻给读者叙述,使读者有一种享受情节的安心感,却不似中国小说家,小说一开始先写人,感觉像是人物速写一般,使人读了半天还摸不着头脑,不知将要说什么。比如大家最熟悉的蔡骏的《病毒》的开篇,就属于不可取的后者。这篇小说开局很平淡,没有足够能吸引人的地方,我过去曾几次因为这个开篇,无法把小说读下去。后来虽然耐着性子往下读,最终读完了,感觉也不错,但如此平淡无奇的开篇,实在让我感到乏味。


                      IP属地:广东19楼2013-06-1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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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一定没有人会看完的······连我爹都没有→_→@黑之宅姬
                        果然好长啊你妹!


                        IP属地:广东22楼2013-06-1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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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长……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3-06-14 03:55
                          收起回复


                            24楼2013-06-17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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