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以 40 名正取,4 名备取为原则。
二、招生标准
面向全市9县(区)(除澜沧县)招生。所招学生必须是2013年参加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750分(总分为860分)以上、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农村贫困家庭或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无经济能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傣族、佤族、拉祜族、布朗族、景颇族、瑶族等民族考生成绩可降10分。
三、资助标准:经考核录取的珍珠生,享受高中三年7500元的困难资助(由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分3个学年陆续拨付),并免除高中三年学费(每年1000元);考上大学后,根据家庭情况,可进一步申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