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氏_吧 关注:12贴子: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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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贴吧用户
1.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司法、检察机关因法律需要除外、用户的个人设置公开除外。
2. 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力。
3. 用户不得在本贴吧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猥亵性的文章,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贴吧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4. 用户在相关贴吧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贴吧条例的用户在本站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5. 不允许在本贴吧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二章 处罚规则
本贴吧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贴吧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在各贴吧或聊天室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其他本吧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贴吧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贴吧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发表谩骂、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2.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或者无内容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多次出现的;
4.非广告发布区域发布的与版面主题关系不大的广告;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其他本吧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注:本吧规参考百度贴吧协议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规则,谢谢!


1楼2013-06-15 17:18回复
    第三章:本吧对于违反吧规的吧友将进行酌情的处罚
    1.对于情节较轻者,将进行警告处理。
    2.对于警告不听以及明显违反吧规者,将进行天数不等的封禁处理。
    3.于情节极为严重者,将进行长期封禁。
    4.部分明确的严重的触犯我国法律法规者,在讨论并批准后将进行永久性封禁。
    5.以上处罚在执行后,吧主、小吧主可以在征得同意后进行撤回处罚的决定。
    6.处罚的行为应由吧务人员进行操作。


    2楼2013-06-15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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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吧务人员应在必要时对此吧规之后添加修正案部分。
      1.对于本吧规中部分词汇将由百度相关条约解释。
      2.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属吧务人员保有但不独占。
      本吧规自2013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7:19刻起执行


      3楼2013-06-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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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人报到:http://tieba.baidu.com/p/2396212546


        4楼2013-06-1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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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家自觉遵守《百度贴吧协议》
          百度贴吧协议地址:http://tieba.baidu.com/tb/eula.html


          5楼2013-06-1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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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解释归本人所有


            6楼2013-06-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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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爪


              7楼2013-06-15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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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家?


                IP属地:广西10楼2013-07-06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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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家~~~~~


                  11楼2013-07-09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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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篡吧了啊


                    IP属地:广西12楼2013-08-0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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