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专业能力: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就业方向: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幼教的教育、教学工作;幼儿教育机构的保健工作;专业幼儿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自主创业、开办幼教机构和从事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