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楼主,我向您问一些关于房产的问题。 我家原先是农村户口,后来城镇化就成了城市户口。不过一直都在同一个村子住,我们住的地方就是当年我爸娶我妈分的住宅地。我七八岁的时候已经瓦房搬进了平房(还是在同一个住宅地,地方比较大,分成两个院子,一个平房院子一个瓦房院子。) 我上初中的时候,又把瓦房翻成了二层楼房。上高中的时候,因为家里经济问题,我的父亲就把前面四间平房卖给了一个战友的女儿。 (现在我搞不清楚是卖的房屋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只是签的协议。)现在我到了结婚的年纪,刚好现在我们村子要拆迁了,她当初已5万购入,现在提出拆迁以后要给他们一套房子(肯定是高层住宅小区了。) 我觉得不满意,因为我父亲告诉我即便拆迁,四间平房的所属名字还是我。因为四间平房5万换住宅小区一套房他们肯定赚大了,我想打官司,看看能不能以法律手段收回来,只是包给他们钱。即便是10万,也不愿意给他们房子。能打赢吗?又该怎么说这个签的协议的法律作用?求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