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那个屋檐下方,似乎从前阳光总是光顾那个地方,照耀一地的明亮温暖,那是一个温暖的小角落。现在呢?
这算不算是时过境迁。
有一句话,被她铭记在灵魂深处。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他们前世是否对视了一个世纪,以至今生她想忘也忘不掉,想放也放不下。
她从小在教堂长大,信仰上帝。她不信佛,可她信命。
人一伤心就变安静,安静就爱回忆,这是致命伤。
回忆是件可怕的事情,总是越忆越欲罢不能,越忆越难以割舍。
他穿的西装永远那么整齐干净,没有一点杂质的黑色,点亮了她的整个世界。从那以后她才知道,原来黑色也是可以照亮世界的。就像她常常仰望的夜空,清澈透亮,包裹着多少悸动的心情。
原来亲吻,是一种比她终于有能力养活自己、不再受洪彪约束更加高兴的感觉。那种兴奋和愉悦,来得真实强烈。 她第一次心动,因为那个吻。
他说,谢谢。真诚和感激表露无余。谢谢,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真诚的语言,她想。 她第二次心动,因为这句谢谢。
她说这是她的初吻。他尴尬微笑一下:那…谢谢你的初吻。他的右后方有一棵树,微风轻轻吹动并不算茂盛的枝叶,轻轻晃荡进她的心。
那个手雷,或许是全世界最独特的定情信物,她想。他的身份在她小小的幻想世界里变得扑朔迷离,他为什么会有手雷,他或许是个抗日爱国青年。这一想法在她心中沉淀,慢慢地沉淀成思念。
她从来不亏待自己的心情,敢作敢为是洪莲西的个性。强吻,他做过,她也做一次,就当是报复他的强吻。
她第三次心动,因为这个吻。
一物换一物,再没有比这更公平的交易。一束花换一颗手雷,她更希望这是交换定情信物。
雏菊,她从前和菊花没有交情,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他说,在古罗马的传说中,贝尔蒂丝就化身为雏菊,她是一个活泼可快乐的淘气鬼,就像你一样。温暖的话语,像一股暖流流入她的心扉,对上他笑得像一弯明月的眼睛,他的眼中光彩熠熠,像夜空的星星点缀其中。好美的眼睛,好美的你。
她问:你喜欢雏菊么?
——它可是我最喜欢的花。
——那我也喜欢。
她第一次笑得那么明媚,挥着手和他告别。暗暗揣测他的心意。逸天,你最喜欢雏菊,我最喜欢你。
留学归来,富家子弟,帅得可爱。她理所当然地告诉好姐妹,他叫刘富帅。
吵架翻脸,她从没想过会发生在自己和小蝶身上。那一巴掌挨得既委屈又值得。离开时她独独带走了那盆雏菊,忘了什么都不能忘了它。她再一次遇见他,他说:好,我原谅你了。他在身后,她回过头就看见那温暖的笑容,仿佛包含天地间最宽厚的美妙。
你怎么会突然出现,想我了?她是这样想也是这样说。果不其然,他傻傻又害羞的表情似冬日里雪地的阳光,耀眼明亮。他说他叫逸天。
——一天,哪一天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逸天,从此后在她的口头不绝。有人说动过三次心就是爱,她爱的人,叫逸天,也叫刘富帅。
悲伤什么时候可以流尽,是在山无陵天地合的时候,或是在沧海桑田的时候,还是在柳暗花明都反常的时候。她想了很久,眼前那条河缓缓流淌。
悲伤在他离开的时候决堤。
悲伤在他归来的时候流尽。
还会不会有流尽的尽头。
那思念呢?和悲伤一样决堤。
你爱不爱我。雏菊的花语。很美丽的花语吧,很平凡的花语吧,很难忘的花语吧。一遍遍地浇灌,一遍遍地念着他的名字,逸天。逸天。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