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鹿邑东关海景世纪新城小区,开发商:鹿邑县海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多小区居民是2008年左右买的房子,买卖合同手续一切正常,但是在办房产证时,情况出现了:有100多户小区居民在2011年按照开发商所提的全部要求,把办房产证的钱交给了开发商,至今快两年了,没有办理,直到2013年5月,开发商通知让小区居民每户再交纳每平米30元的人民放空费!!不交不给办理!!小区居民四处奔走查证,去管理防空的部门、去房管所、去县委,能去的部门都去了,同时在网上查询人民防空费和办理房产证相关资料,最终得知,人民防空费是开发商在建房之初就需要向国家交纳的费用,即在验房时,开发商就应该交纳这部分资金,开发商在和小区居民签订合同时就没有防空费项目,开发商强制向小区居民收取防空费是违法行为。就连政府部门公职人员都说是开发商违法,提示可以起诉黑心开发商。可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小区居民该怎么办呢!!!求求相关部门,管管黑心的开发商吧。目前,都到了什么地步了,小区居民要求退还办理房产证的钱,开发商管理人员竟说,需要交纳管理费,不知道这管理费是什么费,有的居民交的10000多元,抛开两年银行利率不给,还要收管理费!!!天理何在!!!请大家记住:鹿邑县海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记住这个武汉的黑老板,记住这个无良的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