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职工租房的事,给领导提几点建议:
1、各个社区均有大量空置房(没有当福利房分也没人住的空房子),东区最多,应该彻底排查空置房,让空置房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逐赶租住的职工,毕竟搬家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家具需拆成块再组装.....;
2、清理各社区非厂职工以外的外来关系户、租房户;
3、大学生租房可统一规划在东区鸳鸯楼、或者几栋楼,不要过于分散,方便统一管理。
4、厂领导可参照《洛阳市城市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办法》,出售一部分在租房子给困难职工。购买廉租住房,实行购买人与政府共有产权制度。
第八条 购买廉租住房实行购买人与政府共有产权制度。
出售廉租住房,按照70%产权出售,个人产权比例为70%,政府产权比例为30%。
第九条 廉租住房按照建设或购买的成本价格出售,并根据付款方式给予优惠。
(一)一次性付清应付房款,给予应付房款10%优惠。
(二)分期付款,首付款不能低于应付房款的40%。余款每月按比例在二年(24个月)内分摊付清。
……
根据租住年限满5年或工作年限久等条件,出售一部分在租房子给困难职工,职工可购买一套个人产权70%的租住房;如果购房者经济条件允许,把政府持有的30%产权买下。
希望厂领导能着眼于职工的幸福感,为厂在职职工办实事为目的,真正让职工生活幸福,工作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