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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个人小屋申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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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小屋★ 
一解释 
     个人小屋是展示自己的舞台。可以展示的内容并不局限于文章、制图等等,可以是你做的插画,你录的歌,你画的画等等。同时它也可以是你介绍自己的地方,你可以介绍自己,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全部都发上来。 

二个人小屋具体规定 
①:个人小屋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请不要两个人开一个小屋,以免混乱 
②:展示内容丰富,有条理 
③:小屋主人至少一周要能来一次 
④:凡是有小屋,并且无太多灌水贴,有效贴超过100张,便可加精; 
⑤:如果十天内都无人看管则撤精; 
⑥:小屋必须先申请被批准才可建,否则删除 
⑦:小屋号码和街区不可重复 
⑧:发贴格式:【个人小屋】[X街XXXX号]☆═━┈××××× 
(务必注明这是谁的小屋) 

三个人小屋申请格式 
申请人ID: 
申请号码:(001至999)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 

 


1楼2007-08-06 21:43回复
    自己先申请:
    申请人ID:金色冰橙 
    申请号码:(001至999)777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南


    2楼2007-08-06 21:45
    回复
      申请人ID:繁心№点点 
      申请号码:(001至999)666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 


      3楼2007-08-07 09:20
      回复
        • 221.206.95.*
        申请人ID: 蓝冰∮精灵
        申请号码:(001至999)035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东

        咱死也登陆不了了

         ---精灵


        4楼2007-08-07 11:57
        回复
          全部同意!快去建立吧!~


          5楼2007-08-08 10:04
          回复
            申请人ID: oO雪梦Oo 
            申请号码:(001至999)712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东


            6楼2007-08-08 11:18
            回复
              同意


              7楼2007-08-08 12:21
              回复
                我也要!
                申请人ID: 泡泡≌果果 
                申请号码:(001至999) 222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 北街


                删除|8楼2007-08-09 12:51
                回复
                  这样就可以了


                  删除|9楼2007-08-09 12:52
                  回复
                    ```5555```你也欺负我...


                    10楼2007-08-09 16:03
                    回复
                      同意


                      11楼2007-08-10 11:17
                      回复
                        申请人ID:清¢雪 
                        申请号码:(001至999)266 
                        申请街区:(东、西、南、北)南

                        呵呵,和梦一条街哦!~


                        12楼2007-08-14 19:25
                        回复
                          批准!~


                          13楼2007-08-14 20:15
                          回复
                            申请人ID:璃倩影 
                            申请号码:(001至999)753 
                            申请街区:南


                            14楼2008-01-30 20:46
                            回复
                              同意!~


                              15楼2008-01-3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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