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珞是我在大一上学期认识的女孩,我们是在围棋社认识的。我之所以参加围棋社是因为听学长说里面妹子多。
那时候的林珞打扮地并不出众,皮肤也没有现在擦得那么白,一举一动也没现在这么妖娆撩人,头发也只是简单地扎在脑后,清雅恬淡。
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她了。
虽然她在围棋社那么多靓丽的美女里,鸡窝鹤群,照理说应该被那么多莺莺燕燕埋没了才对。
但喜欢一个人从来没有那么多理由,特别是对于我这种没有什么感情经历的人。
“她会发光啊!”我想这就是我最初的感觉。
于是我就开始了所有人都会的桥段,送早餐,送礼物,一步步接近。三个月后她也终于答应了当我的女朋友,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还掏几十块钱的巨款买了几斤糖发给我和她的同学吃。
我觉得我的春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