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中新网7月1日电 (王永吉) 新修订的《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 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 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 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 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 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 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 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 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 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 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 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 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今日起实施。 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 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 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 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 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 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 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