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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铃鸟依然在歌唱]------陈墨谈金庸——《白马啸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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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7-08-07 10:23回复
    http://post.baidu.com/f?kz=118271401


    2楼2007-08-0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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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啸西风-情感


      3楼2007-08-0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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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的一部中篇武侠小说。平心而论,与金庸的那些宏篇巨制相 
        比较,这部中篇算不得佳作。无论是其规模与气势的宏伟,还是其情节结构的紧凑 
        与精妙;无论是其故事悬念的曲折深幽,还是其人物性格的丰满鲜明;无论是其主 
        题意蕴的深厚与丰富,还是其叙事语言的简洁纯熟……这部《白马啸西风》都不是 
        上乘之作。 

        然而,我们不难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在金庸笔下,任何一篇作品,在其自己作品之 
        中也许算不上什麽,但与其他作家的作品相比,却仍然可入上上之选。金庸武侠小 
        说创作的奇妙之处,不仅仅在於他创作出诸如《天龙八部》、《鹿鼎记》、《射雕 
        英雄传》、《笑傲江湖》以及《侠客行》等等这些绝对一等一的杰作,而且也在於 
        他创作出相对较次一级的作品,依然可以与其他的名家名着相比较。武侠行话,是 
        谓「名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练武的名家,内功深厚常能「飞花摘叶」,从而照样「伤人立死」。写小说的名家 
        也同样如此。其「内功」深厚者,即便是随意挥 ,不经心之作,亦大为可观。《 
        白马啸西风》便是金庸金大侠的这样一部随意为之的不经心之作。 

        小说家的所谓「内功」也者,说穿了,无非便是对世界与人生深切的体验与感悟, 
        是对人性与历史独特的识见与思索。 

        如若我们把《白马啸西风》仅仅当作一部武侠小说来读,如若我们仅仅是要在武侠 
        小说中寻求紧张刺激、曲折与悬念、传奇与神话,那麽,乍看起来,这部《白马啸 
        西风》的确是难以使人满足。它虽然也还「好看」,但毕竟不是那麽「够味」,不 
        是那麽紧张、那样刺激、那麽曲折和奇绝,总之一句话是不够「热闹」。 

        如果我们按照常规的武侠小说的「招式」与「套路」来要求这部小说,我们甚至怀 
        疑这是不是一部武侠小说——书中既无不得了的「武」,更少真正的「侠」,而其 
        中若干「江湖人物」只不过像是戏剧中的「跑龙套的」,将「正主儿」引上场来便 
        无其他的作用——书中的主角李文秀只是一位落难回疆的汉族少女,原本不会武功 
        ,而即便是後来机缘凑巧,使她学得一身武艺,但她也决不想到要持此闯荡江湖并 
        「扬名立万」,其心耿耿,虽亦不忘父母大仇,至少不希望自己被仇人所杀,而她 
        之学武的真正目的,乃是想凭此夺得情郎,并就此过上最凡俗的牧人生活。以这样 
        的一位人物作为作品的主角,你要说该小说并非武侠小说,自无不可。更何况,书 
        中所写的故事,虽开头结尾影影绰绰地出现了江湖人物持刀夺宝,弄得神秘紧张、 
        以死相搏,而小说正文的大部分内容则是出乎意料的是些世俗民情、小儿小女、喝 
        酒跳舞、讲古放牧的故事——所有的这一切,在欲求紧张热闹、刺激曲折的读者看 
        来,自是平平无奇,淡而无味。 

        然而,如若我们不「贪」其武功热闹,亦不「痴」其侠义紧张,也就不会「嗔」其 
        淡而无味、平凡无奇了。如若我们换一种角度、换一个层次,再来读这部《白马啸 
        西风》,就不难发现这部小说别有洞天,另有妙处。 

        这部小说的妙处,不在其「武」,而在其「情」;不在其「侠」,而在其「孽」; 
        不在其「善」,而在其「美」;不在其「事」,而在其「人」;不在其「热闹」, 
        而在其「淡雅」;不在其「轰动」,而在其「感伤」;不在其「曲折」,而在其「 
        深沉」……可以说是平淡无奇却大有韵致。 

        这部小说的主干并不在於武人故事,而在於主人公李文秀的儿女情怀。故曰不在其 
        武而在於其情。李文秀随着父母(即白马李叁与金银小剑叁娘子)被吕梁叁杰等六 
        十馀人追杀,自甘凉道直至回疆,白马李叁及金银小剑上官虹先後死去,留下李文 
        秀孤身一人漂泊回疆哈萨克草原,被一孤居在此的汉人收养,从此慢慢地习惯了回 
        疆的生活,也喜爱上了哈萨克牧人简陋却欢乐的生活。尤其与哈萨克第一勇士苏鲁 
        克之子苏普年龄相若,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而暗生情愫,自此李文秀在一片情网之


        4楼2007-08-07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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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嬉戏挣扎,欢乐煎熬,是为《白马啸西风》这部小说的故事主干。 

          值得注意的是,该小说的开头与结尾,或是残忍或是阴森,说穿了依然是情事缠绵 
          所致。作品一开头,白马李叁与金银小剑叁娘子上官虹夫妇带着女儿李文秀被「吕 
          梁叁杰」拼命围追堵截,欲杀之而心甘,表面上看仅是为了一幅高昌古国迷宫宝藏 
          图。江湖人物见财起意,夺宝杀人乃属常见。然而,更深的一层,实际上还是因为 
          「吕梁叁杰」中的老二史仲俊与白马李叁的妻子上官虹之间的情孽牵连所致,因而 
          对李叁妒恨兼有,必杀之而後快。书中如是写道: 

          史仲俊和白马李叁的妻子上官虹原是同门师兄妹,两人自幼一起学艺。史 
          仲俊心中一直爱着这个娇小温柔的小师妹,师父也有意从中撮合,因此同 
          门的师兄弟们早把他们当作是一对未婚夫妇。岂知上官虹无意中和白马李 
          叁相遇,竟尔一见锺情,家中不许他俩的婚事,上官虹便跟着他跑了。史 
          仲俊伤心之馀,大病了一场,性情从此也变了。他对师妹始终馀情不断, 
          也一直未娶亲。 

          没想到一别十年,这叁位情仇冤家竟又相会在甘凉道上,为一张宝图而动起手来。 
          史仲俊妒恨交迸,出手尤狠,李叁背上的那枝致使他终於毙命的长箭,便是史仲俊 
          射的。李叁死了,史仲俊情痴於师妹上官虹,终於为上官虹所蒙骗,双双死於金银 
          双剑之下。这才使得李文秀只身逃脱,这才有了这部《白马啸西风》的故事。可以 
          说,情孽牵连,乃是这部小说的缘起以及推动小说故事进展的动力。 

          再如小说结尾处,在高昌古国迷宫中装神弄鬼,杀马伤人的华辉(亦即哈萨克人瓦 
          耳拉齐),亦何尝又不是因为情场失意而致如此偏狭歹毒!这才有了故事的如此结 
          局。 

          书中扮作「计爷爷」并将李文秀养大的马家骏也是为「情」而死: 

          马家骏没回答她的问话就死了,可是李文秀心中却已明白得很。马家骏非 
          常非常的怕他的师父,可是非但不立即逃回中原,反而跟着她来到迷宫; 
          只要他始终扮作老人,瓦耳拉齐永远不会认出他来,可是他终於出手,去 
          和自己最惧怕的人动手。那全是为了她! 

          这十年之中,他始终如爷爷般爱护自己,其实他是个壮年人。世界上亲祖 
          父对自己的孙女,也有这般好吗?或许有,或许没有,她不知道。 

          李文秀或许确实不大知道——因为她把她的感情全部都投注在苏普身上——甚至, 
          连马家骏自己也未必知道,他如此「身不由己」地往死路上走,那正是「情不自禁 
          」之故!而这「情」显非祖父对孙女之情,何况马家骏并非祖父,甚至连李文秀的 
          父辈也算不上。他们实际上是同门师兄妹,是年龄相差略大的一对男女。马家骏情 
          不自禁地牺牲了自己而保全了爱人李文秀的性命。而李文秀之所以拼命,之所以不 
          听师父华辉(瓦耳拉齐)的话及时退出,则正如她自己所言: 

          李文秀轻轻的道:「师父,你得不到心爱的人,就将她杀死。我得不到心 
          爱的人,却不忍心让他给人杀了。」 

          为此,推动小说情节发展的动力,亦即使李文秀不惜一切地冲进迷宫的动力乃是「 
          情」之一字也。而李文秀与瓦耳拉齐对待得不到的情人,其态度及其人品高下亦自 
          分明矣。有趣的是,马家骏是为了李文秀而来;李文秀是为了苏普而来;苏普则是 
          为了阿曼而来——阿曼被瓦耳拉齐抓进迷宫,而瓦耳拉齐之所以抓阿曼,则又因为 
          阿曼的妈妈雅丽仙当年正是瓦耳拉齐的心上人!——迷宫固是物质的迷宫,然亦正 
          是人类情感的迷宫。小说线索如此纷芸复杂,曲折奇幻,揭穿了,无非一「情」字 
          而已。 

          有为「情」杀人的,为「情」拼命的,为「情」而送命的,小说之中,却也有因「 
          情」而救命的——只是被救者并不知道,然而小说家却是十分精妙深刻地写了出来 
          : 

          瓦耳拉齐道:「我要你永远在这里陪我,永远不离开我……」 

          他一面说,右手慢慢的提起,拇指和食指之间握着两枚毒针,心道:「这 
          两枚毒针在你身上轻轻一刺,你就永远在迷宫里陪着我,也不会离开我了


          5楼2007-08-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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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声道:「阿秀,你又美丽又温柔,真是个好女孩,你永远在我身边 
            陪着。我一生寂寞孤单得很,谁也不来理我……阿秀,你真乖,真是个好 
            孩子……」 

            两枚毒针慢慢地向李文秀移近,黑暗之中,她什麽也看不见。 

            瓦耳拉齐心想:「我手上半点力气也没有了,得慢慢的刺她,出手快了, 
            她只要一推,我就再也刺她不到了。」毒针一寸一寸的向着她的面颊移近 
            ,相距只有两尺,只有一尺了…… 

            李文秀丝毫不知道毒针离自己已不过七八寸了,说道:「师父,阿曼的妈 
            妈,很美丽吗?」 

            瓦耳拉齐心头一震,说道:「阿曼的妈妈……雅丽仙……」突然间全身的 
            力气消失得无影无踪,提起了右手垂了下来。他一生之中,再也没有力气 
            将右手提起来了。 

            危乎险哉!冥冥之中,似乎确有天意。在千钧一发,人命攸关的一刹那间,李文秀 
            无心有意地提到了瓦耳拉齐的生死情仇心上人雅丽仙,这才救了自己一命,并使瓦 
            耳拉齐就此咽下了最後一口气。情之为物,精奇至斯,金庸写来,似是毫不在意。 
            然而仔细品来,则正是大家手笔。 

            可以说,《白马啸西风》乃缘情而作,非为「武」却为「情」,并非虚言吧! 

            进而言之,《白马啸西风》亦非为「侠」而立传,却是为「孽」而写书。此「孽」 
            非他,正是「情」之一字而已。是为「情孽」。 

            「有情皆孽」原是佛家之说。所谓「若离於爱者,於忧亦无怖」正是佛经所云。或 
            许因为金庸读佛信佛之故吧,在他书中,差不多正是「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白马啸西风》更是如此。然而,值得指出的是,金庸写书,言情皆孽,绝非食古不 
            化,生搬硬套,演绎佛家经典,从而以「文」载「道」。相反,金庸笔下所展示的 
            ,则恰恰正是美丽生动、奇妙丰富的人间世界与世俗人生。金庸笔下的情孽世界亦 
            是千变万化,无比生动的人性悲欢。深刻而又生动,悲哀而又美丽动人,简要而又 
            丰富深厚,这正是金庸小说的一贯妙处,非凡人所能及也。 

            凡人写情,大不了郎才女貌,美女英雄,或一见锺情而又历尽磨难终至两情相愿而 
            成其鸳梦;或长相 守却因外力而不能合欢。如此这般,不过尔尔。不与他人重复 
            已为难得,不与自己重复则更是难上加难。金庸写情,虽说到底大致可以归为「有 
            情皆孽」四字,即几乎都是以悲剧结束,然而具体而言,则有叁点难得。一是自成 
            一家即不与他人重复;二是自成一体而不与自己的其他作品重复;叁是同一部书中 
            不同的人事亦不互相重复。有此叁者,使金庸的小说自居一格并成杰作自不必说。 
            说金庸非但为武侠小说的宗师,而且也是小说言情的圣手亦绝不为过。 

            即以《白马啸西风》而言,亦可窥见金庸言情之一斑。这部小说的开头、主干、结 
            尾分别为叁个故事,叁个内容大致相同的故事,即史仲俊之於上官虹;瓦耳拉齐之 
            於雅丽仙;李文秀之於苏普,都是爱而不得其所爱。叁人都是情场失意,从而组成 
            本书的一个共同主题,即「你心里真正喜欢的,常常得不到。别人硬要给你的,就 
            算好得不得了,我不喜欢,终究是不喜欢」。换句话说,便是「如果你深深爱着的 
            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麽法子」? 

            有什麽法子?史仲俊、瓦耳拉齐、李文秀这叁个人作出了不同的选择。 

            如前所述,史仲俊为之大病一场,从而改变了性情,加入了「吕梁叁杰」。於十年 
            之後与白马李叁夫妇重逢,他的实际选择是:杀其夫而爱其妻。书中写道: 

            这时李叁终於丧身大漠之中,史仲俊骑马驰来,只见上官虹孤零零的站在 
            一片大平野上,不由得隐隐有些内疚:「我们杀了她丈夫,从今而後,这 
            一生中我要好好待她。」大漠上西风吹动她衣带,就跟十年以前,在师父 
            练武场上看到她一模一样。上官虹的兵刃是一对匕首,一把金柄,一把银 
            柄,江湖上有个外号,叫作「金银小剑叁娘子」。这时她手中却不拿兵刃 
            ,脸上露着淡淡的微笑。 

            史仲俊心中蓦地升起了指望,胸口发热,苍白的脸上涌起了一阵红潮。他


            6楼2007-08-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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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梅花枪往马鞍一搁,翻身下马,叫道:「师妹!」 

              上官虹道:「李叁死啦!」史仲俊点了点头,说道:「师妹,我们分别了 
              十年,我……我天天在想你。」上官虹微笑道:「真的吗?你又在骗人。 
              」史仲俊一颗心怦怦乱跳,这个笑靥,这般娇嗔,跟十年前那个小姑娘没 
              半点分别。他柔声道:「师妹,以後你跟着我,永远不叫你受半点委曲。 
              」上官虹眼中忽然闪出奇异的光芒,叫道:「师哥,你待我真好!」张开 
              双臂,往他怀中扑去。 

              史仲俊大喜,伸开手将她紧紧地搂住了。霍元龙和陈达海相视一笑,心想 
              :「老二害了十年相思病,今日终於得偿心愿。」 

              史仲俊鼻中只闻到一阵淡淡的幽香,心里迷迷糊糊的,又感到上官虹的双 
              手也还抱着自己,真不相信这是真的。突然之间,小腹上感到一阵剧痛, 
              像什麽利器插了进来。他大叫一声,运劲双臂,要将上官虹推开,那知她 
              双臂紧抱着他死命不放,终於两人一起倒在地下。 

              这样一对不成情反成仇的师兄妹死在了一处,真叫人不知说些什麽才是。在上官虹 
              、是决心一死殉夫,且兼报杀夫之仇;然而加害於非但不想杀她相反爱得发痴的师 
              兄史仲俊,却似乎是太过份了些。而在史仲俊,如此凶狠妒恨地对待情敌李叁,必 
              欲杀之而後快,可谓不仁;而杀死李叁却爱着不爱他的师妹上官虹,可谓不智;更 
              何况杀死师妹的丈夫又可谓不义……但是,他对上官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则 
              依然是纯情一片,痴心未改,以至於盲目地送掉了自己的性命——也许,爱正是这 
              般盲目。痴心之爱尤其使人丧失理性而陷於盲目之境。为此,史仲俊是喜是悲,是 
              慰是恨,乃至於是善是恶,是正是邪,便有些难说了。这是一种选择。他是否後悔 
              这种选择,则是让他再复生再抉择也说不清楚的。因情而成孽,以爱而致死,有心 
              无心,有意无意,总是使人迷惘与悲哀。 

              与之不同,瓦耳拉齐在得不到雅丽仙的爱时,即想杀掉雅丽仙所爱的车尔库——这 
              点与史仲俊大致类似——以致於被车尔库击败之後,更为族人所不齿,从而身败名 
              裂,被驱逐出族,只身流落中原,从此心怀深仇大恨,性格变态几成「情魔」。在 
              中原学得一身武艺及施毒之技——「毒」才能说明他的本性——之後竟潜回本族部 
              落,毒死情人雅丽仙,甚而要想毒死整个的族人!乃至於他的徒儿马家骏都看不过 
              去,为了保命射了他叁支毒针,以至於他在深山洞穴里十二年而不得康复,幸遇李 
              文秀才解得毒针之厄。然而这人最後不但实际上杀了徒弟马家骏,甚至连李文秀也 
              要杀死。由此可见,他之所爱,非但已经毫无理性,甚至也几乎没有了人性了。情 
              深至斯,情毒亦至斯。孽深至斯,孽障亦至斯!由情而生恨,由爱而生怨,至使他 
              真正地由人而变成了「魔」,变成了十足的魔头恶鬼,他之所爱,或许尚有令人同 
              情之处;他之所历,或许仍有让人怜悯之处;然而他之所欲及他之所为,却是万难 
              宽恕与谅解的了。尤其是他连李文秀也要杀,足见他情已成孽,人已变魔,而人情 
              尽失了。 

              本书的主人公李文秀的选择则又与史仲俊与瓦耳拉齐不同。甚至於与瓦耳拉齐恰恰 
              相反。然而这种「选择」其实并不全是出於本心及其主动,大半是出於一种无奈的 
              自制,另一半则是出於一种真爱及其超越。其间充满了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 
              淡淡悲哀,和一种无法言明亦无需言明的深深感伤。 

              这是一个艰难的心路历程。同时也是一种令人感伤的人生经历。正是这种令人感伤 
              的人生经历及其悲哀莫名的心路历程组成了这部《白马啸西风》主干及其韵致。 

              李文秀与苏普本是青梅竹马暗生情愫。以至於苏普见恶狼扑向李文秀之际,不惜舍 
              生杀狼,并且将狼皮送给了李文秀——按照哈萨克的规矩,一个男子将自己第一次 
              重要猎物送给一个姑娘,便意味着「定情」——然而不幸的是,苏普的妈妈与哥哥 
              都是被汉人强盗陈达海等所杀死(陈等亦正是李文秀的杀父仇人),以至於英勇而


              7楼2007-08-0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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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鲁莽的苏鲁克将所有的汉人都恨上了,认为「汉人无好人」。当他得知儿子为汉 
                人女子杀狼并将狼皮送了汉人姑娘时,不禁将苏普一阵毒打。这时的李文秀年纪虽 
                幼,有关儿女情事也似乎无师自通或半通半不通,同时也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自己的 
                情事陷入了一种难以解脱的绝境之中,这时,她想道: 

                「如果我要了这张狼皮,苏普会给他爹爹打死的。只有哈萨克的女孩子, 
                他们自己族里的女孩子才能要了这张大狼皮。哈萨克那许多女孩中那一个 
                最美丽?我很喜欢这张狼皮,是苏普打死的狼,他为了救我才不顾自己性 
                命去打死的狼。苏普送了给我,可是……可是他爹爹要打死他的……」 

                这是一种两难之境。其结果,是李文秀将这张狼皮偷偷地放到了哈萨克最美丽的女 
                孩子阿曼家的门口——说起来,苏普与阿曼的相爱正是深爱着苏普的李文秀一手促 
                成——从而救了苏普的命(或许,苏普的父亲未必真的会将苏普打死,然而对於苏 
                普与李文秀之间的交往,苏鲁克是绝对不会允许的),但却葬送了自己的恋情。这 
                真是令人感伤的一幕。不仅如此,当苏普找她问讯此事的时候,她竟说「我从此不 
                要见你」,并躲在门板之後掩面哭泣。也许我们可以说这时的李文秀尚并不真正地 
                懂得爱情,也许,这便是真正的无私与纯真的爱情:甘愿为自己的爱人牺牲一切。 
                从而,苏普再也没有见到过李文秀,而是自然而然地爱上了本族的美女阿曼。 

                乍看起来,李文秀与苏普之间的情愫之所以不能健康发展,乃是出於苏鲁克的干预 
                ,出於苏鲁克对「汉人」根深蒂固的偏见。因为苏鲁克的妻子与大儿子都是汉人强 
                盗所杀。而杀人者竟然又正是李文秀的杀父仇人。这真是一个难解难分的生死结。 
                然而,事实的发展却有些出人意料之外,如果是仅仅限於苏鲁克的固执偏见而致使 
                两小无猜的情人终於不成眷属,固然也令人感到遗憾与愤慨(苏鲁克太过固执与愚 
                顿),抑或,这一对情人或许能通过其他的途径,历经磨难而终於结为伉俪。但是 
                ,出人意料——更进一步地看又在情理之中——的是苏普对李文秀的感情并非像李 
                文秀对苏普的感情那样向着爱情方面发展,而是停留在「两小无猜」的阶段。苏普 
                的真正爱情乃是对美丽的阿曼的忠贞的依恋。苏普心中的李文秀,固然是永远值得 
                纪念与记忆的儿时良伴,但却并非至死不变的男女恋情。这才是使人无法排谴的感 
                伤与悲哀呢!书中写道: 

                ……李文秀道:「要是那坟墓上也裂开了一条大缝,你会不会跳进去?」 

                苏普笑道:「那是故事中说的,不会真的是这样。」李文秀道:「如果那 
                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坟墓上真的裂开了一 
                条大缝,你肯跳进坟去,永远陪她麽?」苏普叹了口气道:「不,那个小 
                姑娘只是我小时的好朋友。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说着伸出手 
                去,和阿曼双手相握。 

                李文秀不再问了。这几句话她本来不想问的,她其实早已知道了答案,可 
                是忍不住还是要问。现下听到答案,徒然增添了伤心。 

                忽然间,远处有一只天铃鸟轻轻的唱起来。唱得那麽宛转动听,那麽凄凉 
                哀怨。 

                …… 

                天铃鸟不断的在唱歌。在寒冷的冬天夜晚,天铃鸟本来不唱歌的,不知它 
                有什麽伤心的事,忍不住要倾吐? 

                苏鲁克、车尔库、骆驼他们的 声,可比天铃鸟的歌声响得多。 

                在小说的开始,李文秀第一次听到天铃鸟的歌唱时,计爷爷告诉他:有些哈萨克人 
                说,这是草原上一个最美丽、最会唱歌的少女死了之後变的。「她的情郎不爱她了 
                ,她伤心死的。」李文秀那时迷惘地问道:「她最美丽,又最会唱歌,为什麽不爱 
                她了?」——那时,李文秀根本想不通这个道理,也许大多数读者也无法想通。直 
                至李文秀长大,她才明白其中的辛酸与哀怨。直至看到《白马啸西风》也许不少的 
                读者才会想到即便是最美丽又最会唱歌的李文秀也会遇到这样的悲剧:她深爱的情 
                郎却深深地爱着别的人——李文秀居然与那天铃鸟的命运相似。


                8楼2007-08-0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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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秀的爱变成了绝望的爱,变成了感伤的爱。在无望的感伤之中,李文秀也曾想 
                  到学好武功将苏普夺为己有。然而当这种机会来临她却不愿意将苏普的恋人阿曼真 
                  正变成奴隶,从而再一次失去了他,永远地失去了他。照理李文秀应该躲避,应该 
                  远离,但李文秀在阿曼与苏普於迷宫中遭难时,居然又挺身而出,将阿曼救回,将 
                  苏普等人救出…… 

                  如前所述,这一切都是为了爱。一切都只是为了爱。 

                  从而,我们从史仲俊、瓦耳拉齐及李文秀的不同的「选择」中,我们看到了「爱」 
                  的不同的「表达式」;看到了情之成「孽」之後的人品的高下,性格的良莠,看到 
                  了人性的畸变与扭曲,同时也看到了人情的感伤与升华。 

                  即便是「为情人而死」,在《白马啸西风》中也是各有性格、各有因由而又各有意 
                  蕴与境界的。史仲俊的为上官虹而死乃是出於意料迫於无奈;马家骏的为李文秀而 
                  死是情不自禁身不由己;一个是知道痴爱而决未想到死;而另一个是明知要死却未 
                  真正明白自己为了什麽而死,并不十分明白自己对李文秀是一种什麽样的感觉。苏 
                  普见阿曼失踪而冲进迷宫,固然是出於生死不渝的爱情,但同时也足见其性格中的 
                  粗豪与鲁莽,而李文秀为苏普再度进入迷宫并且判断迷宫中的怪物是人不是鬼,乃 
                  是出於一种感伤之後的超越,一种无望的爱的本性,一种人性与理智的升华。 

                  由此,我们已看到了小说《白马啸西风》的「武」之内的「情」、「侠」之内的「 
                  孽」,以及「事」之内的「人性」、「淡」之内的深沉的韵致。 

                  金庸的武侠小说,其言武及言侠常常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常常是一种形式而 
                  非主题及内蕴;这部《白马啸西风》便比之其他的小说更为清楚地体现了这一点。 
                  练武及言侠在这里只是一种引子,造成一种契机,而对於小说本身而言,它甚而至 
                  於只是一个「商标」而已。其「真货」乃是感人性情爱之伤怀,言情孽纠缠的人生 
                  之悲剧。 

                  从而,这部小说的叙事语言在金庸的小说中也就显得极为独特。它不完全是金庸一 
                  贯以叙事为主体而炉火纯青的笔法,而是深藏着感伤情怀的美文语言及语调。读过 
                  其他的金庸作品,再来读这部小说,便会自然地感到它的独异之处,以上我们所引 
                  的一些段落已可以略见一斑。为了更明确地说明这一点,我们且再来看几段小说中 
                  的文字。 

                  时日一天一天的过去,叁个孩子给草原上的风吹得高了,给天山脚下的冰 
                  雪冻得长大了,会走路的花更加 娜美丽,杀狼的小孩变成了英俊的青年 
                  ,那草原上的天铃鸟呢,也是唱得更加娇柔动听了。只是她唱得很少,只 
                  有夜半无人的时候,独自在苏普杀过灰狼的小丘上唱一支歌儿。她没有一 
                  天忘记过这个儿时的游伴,常常望到他和阿曼并骑出游,有时,也听到他 
                  俩互相对答,唱着情致缠绵的歌儿。 

                  这些歌中的含意,李文秀小时候并不懂得,这时候却嫌懂得太多了。如果 
                  她仍旧不懂,岂不是少了许多伤心?少了许多不眠的长夜?可是不明白的 
                  事情,一旦明白之後,永远不能再回到从前幼小时那样迷惘的心境了。 

                  再看小说结尾的语言: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於是 
                  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 
                  勇武的青年,倜傥潇 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 
                  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小说以这样的句子作为结尾,在形式上可以说是嘎然而止,然而在意蕴上却是馀味 
                  无穷。之所以有「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这一句,正是因为有了 
                  「我自己所喜欢的,却又偏偏永远也不能得到」。——李文秀是如此,史仲俊是如 
                  此,瓦耳拉齐是如此,马家骏是如此……几乎大部分人都是如此。也可以说大部分 
                  人的人生都是如此。那些追求迷宫财富的强盗们甚至也会如此,因为迷宫中并无他 
                  们所料想和希望的那样堆满了金银财宝,而只不过是一些汉人的物品、雕像与文字 
                  碑——这些汉人的物品是唐朝的皇帝强行赠送给高昌国君民的,但偏偏高昌国人却 
                  道「野鸡不能学鹰飞,小鼠不能学猫叫,你们中华汉人的东西再好,我们高昌野人 
                  也是不喜欢。」 

                  历史与人生常常如此不遂人愿,甚而「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如之奈何?


                  9楼2007-08-0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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