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欺骗不同于欺骗,有感性和理性双方面因素,恶意欺骗与善意诚信两两对立,诚信与欺骗是对事实描述的符合程度,客观性强,恶意与善意是基于对事物发展后果的认知而选择描述倾向,主观性强,恶意欺骗与善意诚信统一在对事实的描述,没有对事实的描述,这个对立就不存在。相互依存之一就是互相定义,没有欺骗就无所谓诚信,其二相互转化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诚信与欺骗的行为主体是人,受恶意欺骗多了人就会向往善意诚信。同样善意诚信多了,恶意欺骗的优势就会明显。
第二个问题,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恶意欺骗因其恶意的主观性,所以不一定完全符合预期,造成坏的后果,比如我南辕北辙,主观与客观的背离。且就算实际后果与可预见的后果完全一直,在其更久远的未来,由于事物间的复杂联系与发展,其好坏这种人类的价值判断并不一定,比如杀死幼年希特勒,又比如国家特工。不要孤立的不变的看问题,世界是联系发展的,这是辩证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