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因果法则来看,果报和业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有什么样的果报,必然有与其相应的过去业。
然而,承受果报和造业之间,却不一定有着必然的联系。体验什么样的果报,不一定就会造作与其相应的业。
例如:得到一份贵重的礼物,多数人的反应是兴奋、欣喜,并因为喜欢而容易产生贪爱。
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说,看见好的东西就必然会产生贪爱呢?那倒不一定!
所以说,现在体验什么样的果报,与过去所造的相应的业有关;但是,现在体验什么样的果报,现在却不一定要造作与其相应的业。
这一层关系,可以概括为“果报如此,速行可变”,这是把握业果法则的一个关键。
然而,承受果报和造业之间,却不一定有着必然的联系。体验什么样的果报,不一定就会造作与其相应的业。
例如:得到一份贵重的礼物,多数人的反应是兴奋、欣喜,并因为喜欢而容易产生贪爱。
但是,我们可不可以说,看见好的东西就必然会产生贪爱呢?那倒不一定!
所以说,现在体验什么样的果报,与过去所造的相应的业有关;但是,现在体验什么样的果报,现在却不一定要造作与其相应的业。
这一层关系,可以概括为“果报如此,速行可变”,这是把握业果法则的一个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