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语出自《朱子语类》卷十二:“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天理明,自不消讲学。人性本明,如宝珠沉溷水中,明不可见;去了溷水,则宝珠依旧自明。”,卷十三又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朱子的说法,被人总结为六个字“存天理,灭人欲”。此语被我们理解为儒学就是要使人们不能存有一点享受的欲望,而只能做一个苦行僧,因此,它被批判了百年之久,如今想要抛开成见来理解此语,实在是很难,但我们应该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它就好像是“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污点了。
我们首先要了解朱子此语中的“天理”与“人欲”的关系,钱穆先生《朱子学提纲》中说:“理学家无不辨天理人欲,然天理人欲同出一心,此亦一体分两体合一之一例。朱子论阳不与阴对,善不与恶对,天理不与人欲对。”这也就是说,“天理”与“人欲”不是对立的,就像天地不是对立关系,男女也不是对立关系一样,当我们把两者看做对立关系的时候,便已经不是朱子的原意,如此,我们所批判的“存天理,灭人欲”就已经不是朱子的话,而是 被我们误解之后的意思了。
何谓“天理”,何谓“人欲”?朱子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粗茶淡饭是饮食,山珍海味也是饮食,但是,饮食的目的不过是吃饱饭、使身体健康而已,因此,无论是粗茶淡饭还是山珍海味,只要不是为了刻意追求享受,那么都是“天理”;但是,有了粗茶淡饭不吃,却用尽心思去追求山珍海味,那么,欲望也就控制了人心,遮蔽了天理,所以,朱子说:“天理人欲,正但于其交界处理会,不是两个。”“善恶皆是理,恶是指其过处。如恻隐之心本是善,才过便至于姑息。羞恶之心本是善,才过便至于残忍。”因此,本来就只有“天理”,就像“人性善”一样自然而然的,但是,当遇到外界影响而失去分寸、偏离“天理”之时,“人欲”便产生了。
为什么说“天理”要“存”,而“人欲”要“灭”呢?因为“天理”是人生来就有的“本性”,虽然“本性”很难移,却很容易被遮蔽。朱子说:“以理言,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易。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若甚难。以事言,则正之胜邪,天理之胜人欲,甚难。而邪之胜正,人欲之胜天理,却甚易。正如人参正气稍不足,邪便得以干之。”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诚意正心”的工夫,是“慎独”的工夫,是防微杜渐的工夫。但是,“存天理”是第一,“灭人欲”是第二,如果“天理”不“存”,即使终生“灭人欲”也“灭”不完;如果“人欲”不“灭”,“天理”终究会被“遮蔽”。
有人会说:“没有‘人欲’,社会还会发展吗?”这是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错误观念的产物,那就是“欲望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表面看来,此话好象很有道理,而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说法就好比说是“邪恶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华夏文化强调“自强不息”,也就告诉我们,要每人按照自己的本分和职责各敬其业,各尽其力,学生就把学习搞好,农民就把庄稼种好,工人就把工作做好,官员尽官员的本分,难道社会还能贫穷吗?还能不和谐安定吗?如果用欲望去怂恿、诱惑人们去学习、种地、工作、做官,那么,即使想避免“上下交征利而国危”,恐怕很难。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欲望的满足常常伴随着对天地和他人的掠夺,如果我们把人都带到这追求“人欲”的路上,我们也就是罪魁祸首,可是,我们却享受着这些欲望而不只是在饮鸩止渴!所以,“存天理,灭人欲”不仅不能否定,反而更应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