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诗媛
Part 光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这句俗不可耐的开场白,无数小说所引用过的开头,被我用在此处。
理由没有别的,只是偶尔想起你,想起我,以及我们之间的事。就觉得这样的形容再好不过。
十岁前的我是个混蛋。爸妈常在我开学不到一周就要往学校跑然后便是老师们开始述说我的种种劣迹。
讲台左边的“坏学生专用座位”我也荣幸之至的体验过。
那时候的我专横,乖戾。自顾自的把自己封闭起来。
你就是那束光,说不清是我先拥抱你,还是你悄然来到我的身旁。
我们就这样不期而遇,然而你是以光的身份进入到我的世界。
Part 中二病
我的中二病一直都没好过。然而你也乐此不疲的陪我犯到底。
那时候架是吵过的,还是在我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吵得天翻地覆,就差没有挥拳相向。然后你打了电话过来,我理所当然对着你发脾气,脸臭得能熏死牛。
还好在我生日来临之前这场闹剧般的“架”收尾了。生日很快乐。
当然蠢事也少不了。
那时候我看了本书。一切蠢事就是由那本书引起。书里头有对甜甜蜜蜜的小情侣。男的管女的叫“小蜜糖”,女的管男的叫“小蜜蜂=▽=”。
我瞅见了醋意大发。于是死皮赖脸逼迫你要叫我“小蜜蜂”,我叫你“小蜜糖”。
于是我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中午=-=,实现了诺言。我一瞅见你下了楼,对着你甜甜蜜蜜的叫“小蜜糖~~”←波浪号收起来!= -)
其实心里有些小小的紧张,于是我对着自己说呜哇nice shoot!↖(-▽-”)
然后我怀疑路人甲其实极度嫉妒我们的美好感情。她白了我一眼QAQ。于是就轻易的击破了冒着粉色泡泡的梦想。
这件事每当想起,就忍不住嘴角勾起。
那些往事色彩永久鲜明,存于我的记忆之中永不褪色。
Part 在一起
我想我们友谊持续了五年,以后必定还会持续下去。
你总是那个生日会一只邀请我的人,你总是那个记得我生日的人,你总是包容我的坏脾气,迁就我。
在这里突然想起小四的那句话“就算哪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
也要像在一起一样。永远。
因为你是那束光。毫不吝啬将你的温暖带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