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到底如何,刘诗诗并没有过多解释,她说:“反正自己知道什么是真实的就行了。如果非说我有背景,那我能告诉你的是,《步步惊心》是我们公司的戏,我从19岁进公司,到现在24岁,我的为人、表演的状态,公司都非常了解,他们一定是清楚思量过。至于说形象上不认可,我不介意,我看中的是对若曦这个人物认不认可,我尽力了,无愧于自己。”真的是有心机吗?其实如果她想,刘诗诗可以和这么多的阿哥们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绯闻,搅在一起天天登头条、上版面,可惜就连那么一点苗头也被刘诗诗自己掐死在摇篮里。提起刘诗诗,好像能写的,真的就只有她的角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