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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墨尘影】◆小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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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一则,有文学知识,礼仪知识……只华夏文化的点滴,多懂一些总是好的。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7-13 00:41回复
    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礼——主要指德育,“不学礼无以立”。
    乐——音乐。
    射、御——射箭,驾车,古代两项重要的军事技能。
    书——各种文化知识。
    数——数学。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7-13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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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多发点儿。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7-13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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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害厉害,哪里找的资料?好吧,那么多书上的!不过,你怎么找出来的啊?这样看来,万物皆始于中华,文明皆繁于华夏啊!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3-07-13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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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很多人写评论文章都引用它。但有些人读书不求甚解,头脑中有启蒙主义教育的铭印,以为传统除了专制,还是专制,一看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四字,就以为这是钳制言论的意思,“可见封建统治者对老百姓的自由言论是恐惧的,像防止洪水一样堤防着”云云。★大谬!来看看完整的引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表达的恰恰是“言论要自由”之意。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3-07-1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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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汉代女子可以单独会见男宾,与男子一起出行,一起饮酒。妇女还有多人封侯,拥有爵位和封邑。女子改嫁,在当时根本不以为耻。汉武帝之母立为皇后前,不但有前夫,而且有过一个女儿。而汉武帝得知此事后,非常高兴:“何不蚤言!”亲自驾车迎接。丈夫无才、无德、贫困、有疾,妻子都可以主动提出改嫁。史籍中记载改嫁次数最多的,是一个阳武女子张氏,她改嫁了五次,最后一任丈夫是汉初名相陈平。此风一直延续到三国,魏、蜀、吴的第一个皇帝,都曾娶过再嫁的寡妇。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7-15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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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离婚不止只有休妻制度:第一,和离制度。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第二,义绝制度。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第三,呈诉离婚制度。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7-1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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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冠禽兽:“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部分文官武将欺压百姓,声名狼藉,老百姓视其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有了贬义。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3-07-1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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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厉害啊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16楼2013-07-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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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嘿 真的好有意义 这个 以前没注意 现在看看,,,似乎没一个额。。。。。知道。。的。。


                    17楼2013-07-1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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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纲五常: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7-18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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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姻:“所谓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1]我国古人对婚姻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礼记•经解》注称:“婿曰昏,妻曰姻”这里的婚姻是指夫妻关系。另一种《礼记•昏义》则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里的婚姻是指结婚。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3-07-18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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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祭祀是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更是儒家礼仪中最重要的部分,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是以事神致福。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只、人鬼。天神称祀,地只称祭,宗庙称享。祭祀的法则详细记载于儒家圣经《周礼》、《礼记》中,并有《礼记正义》、《大学衍义补》等经书进行解释。古代华夏“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的等级界限。天神地袛只能由天子祭祀。诸侯大夫可以祭祀山川。士庶人则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和灶神。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3-07-1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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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条的来历:《宋史》记载: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秦桧一伙卖国贼,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父子。南宋军民对此无不义愤填膺。当时在临安风波亭附近有两个卖早点的饮食摊贩,各自抓起面团,分别搓捏了形如秦桧和王氏的两个面人,绞在一起放入油锅里炸,并称之为“油炸秦桧”。一时,买吃早点的群众心领神会地喊起来:“吃油炸秦桧!吃油炸秦桧!” 为了发泄心中愤恨,于是人们争相仿效。从此,各地熟食摊上就出现了油条这一食品。至今,有些地方,仍有把油条称为“油炸秦桧”。以后就渐渐的传到了外地慢慢的简化成了两根面条,天长日久,就把这些根长条条称作了“油条”。


                            来自手机贴吧21楼2013-08-07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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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斤为何是十六两:以前通用的称,16两为一斤,现台港仍有人使用。为何16两为一斤呢?古人把北斗七星、南斗六星以及福、禄、寿三星,共16颗星比作16两,商人卖东西,要讲究商德,不能缺斤短两。如果耍手腕,克扣一两就减福,克扣二两就损禄,克扣三两就折寿。所以这个数字和古代人对诚信的美好愿望分不开。


                              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3-08-07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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