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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套验出针孔 不妨参照“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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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抽验天然胶乳避孕套样品109批,有11批避孕套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的问题是:爆破体积和压力(未经老化处理)、针孔。(7月11日 《羊城晚报》) 避孕套作为一个特殊的专用产品,与性生活和生孩子密切相关。这个产品一旦出现“针孔”,就会造就一个新的生命;如果不想要,势必就造成了一种“杀人”,后果很严重。而“针孔”避孕套为啥能大行其道,则让人反思。

  广东省公布去年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1批次避孕套抽检不合格 使用“针孔”避孕套,直接的后果就是避孕失败。然而,造成避孕失败的原因往往不仅仅是避孕套有问题,一旦出现避孕失败,当事人未必就能认定是避孕套的原因。而且避孕失败后,当事人羞于启齿,也不好意思去追究避孕套,何况单个受害者根本无法、也没能力去举证。 出现“针孔”避孕套,无良生产厂家为了节约成本,减少生产环节、使用劣质原料“功不可没”。而这时候,只要监管部门认真抽查,就能及时发现;而由于监管的缺位,直接造成这些不合格的产品流向了市场。
流通环节的抽检,本来能能弥补出厂的漏检、误检等瑕疵。但是,鉴于监管人员少、监测成本高等原因,一些劣质避孕套还是轻而易举的流通到客户手中,成为了一个又一个的杀人“武器”。在这个环节中,监管依然是协助“针孔”避孕套“杀人”的助手。 “针孔”避孕套,之所以生产厂家敢制造、商家敢销售,除了其中的暴利外,更重要的就是违规成本过低,监管处罚力度过小,无法震慑无良商家。如果想彻底根除“针孔”避孕套,就必须尽量向相关法律上靠,辅以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制造、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人坐牢、倾家荡产。 在目前没有具体条款的前提下,上升到人权的高度,不妨参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


通过百度相册上传1楼2013-07-13 17:0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