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吧 关注:262,301贴子:6,708,015

回复:【评论】对文案没信心的进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文名:《执父之手,与父绝交》
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906203
文案:
他是权倾朝堂,飞扬跋扈的大丞相。
她是三年前隆冬雪夜里被救起的孤女,丢去铁楼双手沾血只为他的一句承诺。
“三年,要是三年你能杀光这里的所有人,我准许你同我寸步不离。”
三年地狱油锅的生活,终得他接应收为义女,掌为杀手。
当权势和爱情相冲撞时,他的选择永远是前者,而她一次次被伤地皮骨不剩。


IP属地:上海80楼2013-10-25 14:54
回复
    @一只九千万: 文案写得不错,脉络清晰,看点鲜明,长度也刚好。
    挑毛病的话,就是“掌为杀手”让人看不懂,还有最后一句,太没有悬念了,全盘都端出来show给读者看的感觉,应该加工一下。
    我修改的版本,仅供参考。
    (第一段不用改,仅改一下第二段)
    三年地狱油锅的生活,终得他接应收为义女。
    可是当权势和爱情冲撞,为什么他的选择总是前者,任由她一次次被伤害,皮骨不剩?


    81楼2013-10-26 01:08
    回复
      2025-06-08 18:59:25
      广告
      文案就几句的黙黙看楼上。。。QAQ
      “司命,你说命中注定本相孤独一生,何谓如此?”一少年笑得饶有趣味,痩小的身子衬得那深紫官袍,可笑至极。
      “绯丞相多虑了,那只是微臣算到的命数之一。”


      83楼2013-10-26 10:07
      回复
        @如若初凉:这个文案略显单薄了一些。建议司命的回话后面加一点儿他的描写。作者也可以考虑加些自己认为出彩的东西。


        85楼2013-10-26 10:24
        回复
          文名《归处海凝烟》
          文案是简介吗?
          花魁之夜,她立于舞台之上,放言“卖身不卖艺”。举座皆惊。
          第二夜,她再次放言,“接过的客人,不再接第二次。
          究竟是怎样的女子,居然如此自甘堕落,众人纷纷猜测。


          IP属地:河南86楼2013-10-26 11:17
          回复
            文案白话,几乎没有谈剧情的,主要是因为那篇文没有大纲,不知道主题在哪里,根本不会写【头疼


            IP属地:荷兰来自Android客户端87楼2013-10-26 11:29
            收起回复
              @桃染色 :文案不光是简介,还是宣传自己文的重要工具,除了要说文章的看点外,悬念、卖萌、扮酷。。。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好了,为的就是吸引读者!
              这个文案可以用,但是建议最后一句改一下。
              “她究竟是怎样的女子,居然如此自甘堕落?”
              这个改法用的是悬念。原文案中“众人纷纷猜测”拉开了读者和本文的距离,其实众人本来可以包括读者滴,不如舍弃。


              88楼2013-10-26 11:29
              收起回复
                林熙:师傅,妖怪要吃我,救我!
                杜经年:二货,哪里跑!
                章岳:徒儿莫急,待为师会会这妖怪。
                ......
                林熙:师傅,我在这,你跑反了。
                章岳:这妖怪法力颇深,为师自认不敌,徒儿好些保重!
                林熙:= =
                杜经年:二货,看你哪里跑!蹲下抱头唱征服!
                林熙:= =
                嘤嘤嘤,现在是流行重生逆袭文的桑,会不会被炮灰掉啊!!!


                90楼2013-10-26 18:16
                收起回复
                  2025-06-08 18:53:25
                  广告
                  故事发生在07年夏末,那时他们正是青春,远山红枫,百鸟归林。
                  爱意在无声的岁月中点点积淀,终化为逼仄的情网,无处可逃。
                  上帝给了他们两个选择,活在过去,还是,死在回忆…
                  书名还没想好。。。
                  原创现耽,读者指向明确


                  来自Android客户端91楼2013-10-26 18:18
                  回复
                    @lsn1007281802 :我能说这文案很萌吗?很可爱,我喜欢~~~
                    唯一的建议是把作者新手文笔幼稚之类的话去掉,写这些话,作者比较吃亏的,你总不想在人家还没看文之前就一直想这人文笔不行滴。。。还有,最后一句就是找拍啊,你真的不在乎负分咩?想找拍不如去找评文铺子。
                    建议最后一段作者说明改成如下,仅供参考。
                    友情提示:本文逻辑混乱,人称混乱,人物混乱。误入者如有不适请速度采取应急措施--点击右上角。作者概不负责医药费以及各种精神补偿费。切记切记!


                    92楼2013-10-27 04:08
                    收起回复
                      @林西土 :让人看不懂的原因是杜经年的台词,这人是谁?难道是那个妖怪?还有最后一句来得好突兀,不懂怎么成重生逆袭文啦?其实里面师徒的对话好萌,绝对是亮点。
                      建议修改版,仅供参考。
                      林熙:“师傅,妖怪来了,快救我!”
                      章岳:“徒儿莫急,待为师会会这妖怪。”
                      ......
                      林熙:“师傅,我在这,你跑反了。”
                      章岳:“这妖怪法力颇深,为师自认不敌。徒儿你要顶住,为师这就给你搬救兵去也!”
                      ......
                      林熙颤抖地低头蹲下,闭上眼睛,双手抱住头,口中默念避妖咒:“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杜经年哈哈大笑:“二货,挺乖的啊,还知道蹲下抱头唱征服!”


                      93楼2013-10-27 04:26
                      收起回复
                        @763346367 :文案写得挺好的,温暖的小清新,夹杂着一丝悲伤,一缕无奈。就是想问一个问题,“活在过去”和“死在回忆”有区别吗?这岂不是当下注定要死的节奏?这个上帝有点儿无耻~~~~~~


                        94楼2013-10-27 04:36
                        收起回复
                          围观←_←


                          来自Android客户端95楼2013-10-28 01:30
                          回复
                            刚刚建号的新人弱弱献上文案,楼主狠狠拍吧~~~
                            文名《小胖妞爱上大明星》类型: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轻松
                            文案:
                            她,女汉子,宅到深处自然萌,
                            他,花美男,英俊潇洒万人迷,
                            阴差阳错,两个不同世界的人遇到了一起。
                            她成了他的小助理,他是她的傲娇老板,
                            具有宅女汉子属性的胖妞是怎么赢得拥有众多女性粉丝帅哥明星的心呢。
                            这里没有白莲花,看全能工科女怎样掌控全局
                            进攻是最完美的防守,就是习惯领先绝不follow!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不要999,不要99,只要你一个浏览,就可以拥有!
                            这就是微胖界的逆袭,女汉子的春天!
                            楼楼~~~I


                            96楼2013-10-29 2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