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吧 关注:238贴子:3,303

脑残“也许梦见”,辩不过就删帖!我艹!再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回复 MagicCSK :就诬告陷害罪,爷问你一个问题,你说说,你认为这些公检法的人,是否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也就是职务便利来干的你所谓的诬告陷害的事情?


1楼2013-07-15 23:48回复
    朋友何必呢,贴吧就是你一认真你就输了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3-07-15 23:55
    收起回复
      2025-06-06 01:11:42
      广告
      我再告诉你一个事实,只要这群公检人员、司法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便利违法处置曾案,那就属于渎职犯罪,属于职务犯罪,比如徇私舞弊罪,所以根本不可能犯你所说的诬告陷害罪!法盲!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经手曾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可能犯诬告陷害罪!


      3楼2013-07-16 00:07
      收起回复
        笑话,爹辩不过你?爹没辩过你?
        是你这条狗弯曲爹的言论,
        在鸡蛋里面挑骨头。
        如果单纯的理论,我会删你贴?
        到后面你那还是理论?
        笑话,各种无脑喷,
        我们摆出网上搜集到的证据,
        你有拿出任何证据出来?
        除了当5毛当某些贪官的走狗外
        还做了些什么?
        清者自清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gyNTA5NDky.html 自己研究下这个视频
        里面论述了足够多的证据,
        求你来反驳啊.
        五毛走狗。


        IP属地:湖南4楼2013-07-16 00:09
        收起回复
          我不奔着仇恨来,二位,有阳光照射的地方一定有阴影,生意做到曾的地位几乎不可能是干干净净的,官不清民亦浊的问题你们谁又辩得赢谁?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3-07-16 00:18
          收起回复
            这点我清楚,我家是搞建筑的,总承包。但我想表明的一个立场就是,作为一个商人,你赚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血汗钱,很可能你卖的一套房子就是人家一辈子的积蓄,所以要有良心,因为他们是你的衣食父母。另外曾成杰就更应该重视这点,因为不光他的产品是卖给人民群众,尤其是他得以发家的资本都来自于人民群众,你就更应该光明磊落、顶天立地,常思在自己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尽最大努力给所有支持帮助过你的最平凡也最需要的人以回报,哪怕只是一种安心也好。但他却没有这么做,反而是筹够钱后就好大喜功,不计成本,铺张浪费,一部分集资款挪作个人及家庭挥霍,连他大女儿都在公司挪走700多万,是可忍孰不可忍?难道这种做企业是在做良心?


            6楼2013-07-16 00:27
            收起回复
              行,我是法盲,我只问几个问题,只要你清楚的告诉我,这是为什么,那么我无话可说,如果你绕不过,请你闭嘴。5毛
              1,刚把曾某某抓起来,就卖了他的公司,而当时只是刚把曾某某抓起来,还没有1审,连审判都没经过,就可以已经卖了人家的资产了。法律告诉我,最少经过1审后才能卖吧?
              求你这个法律通告诉我为什么啊?
              2,曾某某的公司评估23E,最后卖了多少?是几分之一?中间的实际差价(公司实际价值对比交易价格)多少?要不要我告诉你?你不是都了解了么?那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啊?你敢说你们没猫腻?
              3,一个公司说拍卖就拍卖了,还买家只有一家,这叫拍卖?你和鬼去拍么?
              4,你说你家是搞建筑的,行,你家资产我当1E,你家的流动资金就是1E?如果人家就要你退出来,你退的出来?退步出来就表示你欺诈?
              搞清楚,我不是说曾某某还不起,也没说他还得起。
              但是当时融资企业有20多家。
              你告诉我破产还是不破产。。
              还有很多,我就不说了,就解释以上4点吧?
              @jammin1985


              IP属地:湖南7楼2013-07-16 00:51
              收起回复
                我是来这找真相的 无意中看了你们的对话 争论的都挺有道理 这事情估计没表面上那么简单 我也不会说 但我估计曾是个替罪羊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3-07-16 01:33
                回复
                  2025-06-06 01:05:42
                  广告
                  现在我来郑重答复你,让你死得心服口服!
                  1、首先,曾被依法冻结、扣押、查封的资产本就不属于他个人所有,且不论是否是集资诈骗所得,但有一个事实就是,这些资产都是通过集资所得,属于人民的,如今成为了赃物,那么根据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三十九条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三条都规定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可以提前及时发还的相关规定。这里我来给你论述一下为何“可以”提前,因为当时的情况是众多集资人因资金链断裂而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还本付息,因而引起社会恐慌,发生了群体性事件等一系列严重动荡,如不及时发还,根本无法平息民愤众怒。而发还,就必须要变卖处理。事实证明,在相关部门采取这一措施之后,民心的确定了。可以提前及时发还,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这点无可辩驳对吧?
                  2、至于评估23E,请问这是哪家权威机构或者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貌似这些都是曾家人的一面之词,而且是在案发前,在没人细心关注推敲之时所单方面向社会抛出的用以蛊惑民心继续愚弄大众的言论。任何一家企业实体的资产评估,都需要权威机构进行严谨而细致的评估,并最终发布有公信力的报告才能算所资产评估,而不是你我,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一面之词。你可懂得?
                  3、一家公司?说拍卖就拍卖?首先,这家公司法人甚至法人代表和实际操控人、主要职务人员等本身就涉嫌严重犯罪,还很理直气壮?其次,在非常时期,有必要采取非常而果断的手段,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安抚民心比任何事都重要,况且并不违法,法律允许提前变卖发还受害人,这有什么问题?因为这些资产本身就是用受害人群的集资款所组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就算只有一家单位出资购买,又有什么问题?因为这家单位本身就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总没有徇私舞弊卖给私人企业!
                  4、不管你有多少流动资金,事实是你由于违背借款协议中的资金使用承诺,把资金挪作他用,或用于个人及家庭挥霍等。(集资资金被曾成杰以他人名义投资公司、项目或直接转移资产共计2.64亿余元,个人隐匿占有集资款1530万元,将资产转移到邓友云名下1991.768万元,曾正(其长女)直接套取731.99万元。)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因资金链断裂而违背借款协议,不能按时偿还集资户的本息,由此造成社会恐慌,引起群体性事件等恶劣影响!
                  OK,我就说这么多了,多余的也不和你说了,自己用脑子去理解。


                  9楼2013-07-16 01:46
                  收起回复
                    看了曾成杰案件不知咋了,莫名的感觉到社会黑了。
                    问“曾成杰犯了什么罪”
                    法官答“非法集资诈骗”
                    问“什么叫非法集资诈骗,你可以先不用回答,我先问法官你几个其他的问题。”
                    “我有一个哥们是做生意的,他经常到乡下啊,批发市场啊,去收购批发东西回来卖,像去年陕西武功县的苹果,他8毛钱一斤批发回来,卖给水果店2块5一斤,那水果店一般都卖3块4快的。问法官我这个哥们跟水果店是不是诈骗犯啊!你同样可以先不用回答,我再问你个问题。还是我那个哥们,记得他那次批发苹果的时候身上没带什么钱,他找那个银行借钱银行没借给他。正好当时他是跟他几个生意伙伴一起去采购的,所以他找“甲”借了2000 找“乙”借了3000,加上他自己的5000 。一共1万块钱,批了12500多斤苹果。后来2块5一斤卖给水果店了,一共卖了31250块钱。他为了感谢他那俩哥们帮忙,就在还账的时候多给他们一点钱作为感谢费!于是给“甲”2500,给乙3500。问法官大人,他们的行为是不是集资诈骗啊!如果你不好回答,那我就再问你一个。同样还是我那个哥们。就他上次批发苹果回来之后,感觉还不错就打算再去批发点回来卖的。这次他准备多批点回来,但是呢他没有什么钱,就上次还过朋友剩的那25250块钱。但是他听新闻上报道说那边有50万斤苹果滞销!所以他打算多弄点钱去,多批发点回来卖!所以就找他的七大姑八大姨们借钱。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家隔壁那个“卖表”的看不下去了,看他赚钱眼红了,就去报警,所我那个哥们在非法集资搞诈骗。 派出所人一听马上出动,把我那个哥们抓起来了,我那哥们的老婆管账的,也算团伙也给抓了。 我那个哥们被抓的时候呢一共借了32万元,钱呢都买苹果了还在运回去的路上,派出所的警察说,怀疑我那个哥们没有能力偿还他所借的七大姑八大姨的钱,于是在没经过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把32万元批发回来的苹果卖了3万,用那个3万块还给我那个哥们的七大姑八大姨。
                    “法官大人”你可以再把非法集资诈骗的定义说一下吗?我们都是3岁小孩的智商不太理解
                    顺便提醒那些,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的商人们,你们都注意了,非法集资诈骗会被判注射死亡的哦! 你们 假如把苹果换成工程那尼玛要死多少个


                    15楼2013-07-18 12:57
                    收起回复
                      曾案会沉下去的。


                      IP属地:北京17楼2013-07-30 09:24
                      回复
                        就像刘志军会活下去的。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7-30 09:26
                        回复
                          两个问题?
                          1 曾成杰是否有罪?其罪当不当致死?
                          2 曾成杰从被捕当日起至最终判决下达,这一过程发生的所有事情和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我国法定程序办理的?
                          楼主,请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回答我的这两个问题! 谢谢。


                          19楼2013-07-30 18:19
                          收起回复
                            哦,看到jammin1985的职业,我终于知道@jammin1985为什么那么亢奋了,因为所谓的非法集资动了他们家的蛋糕了,大家都知道房价为什么那么高吧,开发权因为都掌握在像他家那样的不用集资就能贷到款的关系户手中,他们掌握了定价权,集资开发的地产势必会拉低整个房地产产业的价格及拉走一大部分的客源,就那么大块蛋糕被别人分走一大块,他们能不急?但他们又没有办法,正好曾的案发就成了他们泄愤口了。


                            IP属地:江苏20楼2013-07-30 21:20
                            收起回复
                              2025-06-06 00:59:42
                              广告
                              具备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通常冷漠无情,自私自利,无视社会道德规法,行为冲动,常有实施偷盗等犯罪行为。更有甚者,这些人会对他人采取令人痛苦的残酷行动并缺乏罪恶感。这些人通常知错却不感到内疚,也不会汲取教训。具备这种人格障碍的人同冲动型人格障碍的人最大的区别是,后者在实施冲动行为以后会感到后悔,而前者缺乏起码的同情心,不思悔改(有时口是心非,表面承认错误,内心坚决不改)。jamming1985除(有时口是心非,表面承认错误,内心坚决不改)偷盗等犯罪行为没见外都具备了。


                              IP属地:江苏23楼2013-08-02 18:2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