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删帖封号拉黑
1:违背本吧规第二章的,吧主及小吧主有权删除该帖并封禁发帖者的ID或IP,封禁时间视恶劣程度而定。一般地说,初犯者删帖并警告之,第二次删帖并封禁1天;第三次删帖并封禁3天;再犯则封禁10天。如情况恶劣吧主有权直接封禁3天或10天。
2:使用不雅、不恰当以及侮辱性的ID、签名档、头像的,拉黑。改正后可向吧主申请取消黑名单。
3:模仿包括大吧、小吧、管理员等贴吧管理人员ID或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破坏管理人员或其他吧友形象的,拉黑
。4:讨论过于敏感但没有出现恶意攻击的,一般不予以封禁,视情况而删帖。
5:违反第二章第七条的轻者直接封禁10天,重者拉黑处理。
6:发表多条内容同一主题时,除保留回复最多的外其他全部删除;恶意灌水的予以删除处理;爆吧者拉黑;广告贴和黄贴删除+十天IP。
7:未经同意发表他人信息封禁一天,发表时他人受惊吓内容1天。
8:不限挖坟。
9:请各位楼主慎用楼主粘贴功能,视情况警告或封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