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生育率后果 在1990年-2000年,人口基数超过190万的朝鲜族,人口数量虽然没有下降,但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十年间,他们的总人口增长仅为481人,增长率为0.03%,其中女性还减少了4156人。“六普”数据显示,在2000年-2010年十年间,朝鲜族人口形势发生逆转,减少了9.52%。 对于这一情况,学界此前也有所关注。吉林延边大学民族学副教授朴美兰认为,朝鲜族人口减少的原因之一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1992年,中韩建交之后,大量的中国朝鲜族公民,前往邻近且同语言、同民族的韩国留学、打工。2010年12月22日,韩国法务部出入境与外国人政策本部发布数据称,包括短期、长期、非法居留者在该国的中国人已达到60.64万人。这其中相当一部分,即为中国的朝鲜族公民。 另外,在计生政策的实行以及朝鲜族特有的民族人口教育观念的双重作用之下,朝鲜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保持非常低的总和生育率(每位妇女一生所生育的孩子数量,高于2.1则人口趋势为增长,小于2.1则趋势为减少),也可能是朝鲜族人口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徐世英表示,如果直接从“六普”数据计算,朝鲜族的总和生育率仅仅是0.69,是中国56个民族中最低的。中国总人口的“总和生育率”为1.18,其中汉族为1.16。 人口数量减少最多的满族,也存在类似的原因:2010年,满族总和生育率为0.92,2000年为1.09,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过,徐世英也提到,理论上,人口普查对于人数的统计要做到100%的覆盖,而对于总和生育率这一项,则属于10%的抽样调查。因此,这将影响总和生育率的准确度。 《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在“编者注”中提到,“有些指标(如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按分年龄妇女生育率计算的总和生育率)现场登记难度较大,漏登率要相对高一些。” 为应对过低生育率及人口减少的局面,作为中国朝鲜族公民最集中的居住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际上在“六普”之前,就已先期放宽了自己的生育政策。2009年10月,延边州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试行)》。这一政策,允许延边州内的户籍公民,无论城乡,“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这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一个可以施行“单独二胎”政策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