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那新闻 在搜狐上看的
搜狐看评论 能看见游客是在哪里发的 省市什么的
当时不知道这男的是外地的还是北京的 报道里也没写
然后呢,基本骂城管的都是外地的,说这男的犯法的都是北京的。
我也在思考,是说有个合适的理由就可以犯法了么。
那么这么想,我现在急需要用钱,父母病了,我没办法了。
我去抢了一个富二代(那种败家的富二代,因为好多富二代都是家教极其严格的)的钱。
然后,这件事闹大了,我在媒体面前表现出各种孝顺,各种无奈。
然后,这个富二代又被查出,有前科什么的。
这样,全国人民就都站在我背后了,觉得就该抢这种富二代的钱。
这就是这帮王德彪的心里状态。犯法了,找各种理由,觉得自己是无辜的。
你说一万句,找一万个理由,那也是犯法。
就因为有理由,就可以颠倒黑白。
人权自由的前提是法制,法制都没有谈他妈什么人权。
我相信每个小偷都有他犯法的理由,穷!!但是穷就能偷了是么?
又想一下回到解放前是么?
打击地主,富农,把财产分给穷人?
都他妈辛苦挣来的钱,凭什么要平均分配。
这他妈不叫公平,这叫强盗思维。
城管固然不该暴力执法,但是人民也不该得寸进尺。
前些年,在北京,警察对老百姓都是各种劝,各种好话,不动手。
看看,这些年,跟你好好说,你不听,那你不招打么。
都说得理不饶人,那也是你有理的时候。
你丫什刹海练摊,无牌无照,有理了?
好好思考思考吧,法制社会到底该什么样。
天一如此,安徽跳楼的如此。
有法院在那摆着呢,一提当官的就官官相护,真要都是贪官,GCD能走到今天?GCD做的最大的贡献就是解决13亿人粮食问题。
个人观点,无政治色彩
主要就是想说这公民素质问题太严重,出事就骂城管,出事就骂。
有天城管没做错,还骂,那就该出乱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