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发生一起车祸,爸爸在320国道上行驶时对方横穿马路,因此发生车祸。按理交警部门应该在一至二个月间及时处理好,但是直到过了半年才来处理。当时处理说是让双方私下处理,双方分别承担一半责任及金额(对方甚至来我家求情过),我们也就想既然双方都有责任,大事化了就好了,也就这样做了。 私下解决之后交警吴宏烈拿了责任书让爸爸来签,可是看到责任书上却写着我爸爸主责,我们表示质疑,吴宏烈就说这个只是个书面形式,并无大碍,也不需要我们再负什么责任,当时就被他唬过去了就签了。 但是后来对方看见责任书,就上诉告上法庭了,要求我们再赔偿。我们感到很冤啊,就去找交警吴宏烈,但是他明显不肯帮。私下暗示我们给他钱,可是收了我们5000元之后他仍然不肯帮我们澄清,反而跟我们说对方上头有人,让我们不如乖乖给钱。 因为责任书上写着是我爸爸主责,我们就算是打官司也肯定是输的。毕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这样不明不白的要给别人我们也感到很不平。交警吴宏烈这样的行为真的很不公平公正,这样的法制这样的“公平”真的让人心寒。自己只是个学生,父母亲戚都只是平民百姓,实在没有能力解决,所以才来发帖子,希望这件事可以引起大众的关注,希望可以用舆论的力量为爸爸做一点事,为他博得公平公正的处理。也希望大家在出门在外时要小心这样的骗局,小心提防这种心术不正的“为人民服务的好公民”!!!!转载原文http://bbs.tianya.cn/post-828-465370-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