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的话题对于每个中国人来说都不再陌生,近年来的新闻报道中关于对耕地保护的话题也屡见不鲜,在我国提及18亿亩耕地这个数字国人并不感到陌生。当然,报道和关注都源于我国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不容忽视的现状。而我国之所以制定这样诸多的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正是因为我们并不乐观的耕地数量。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 13亿多的人口数量超过世界人口总数的1/4,而我国的耕地数量仅占世界耕地总量的8%左右,因此可以想象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粮食,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意味着什么。
近年来破坏耕地的行为时有发生,虽然国家严厉整治但依然存在。从本质上说,破坏耕地的行为都是受利益驱使,一些基层政府面对日益攀升的高额土地出让金的诱惑不惜顶着风险去违法。而作为土地的使用者,无论是建厂还是盖房都会带给他们巨大的利益。也正因如此,我国耕地的数量也正一点点被侵蚀。
当然,经过中央政府多年来的高压打击态势,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从简单直接的建厂、盖房到变相的占用耕地,可谓煞费苦心,而如今有人竟打起了卖土的主意。 广宗县位于河北省南部的邢台市东部,地势平坦。总面积513平方千米当地土壤性质良好,境内土壤经长期耕垦,熟化程度较高。北部为轻壤潮土。中部和南部为轻壤质轻度盐化潮土和中度盐化潮土。老漳河以东有少部分粘质潮土。土壤母质为冲积黄土,土层深厚,自然肥力低,有机质含量不足1%。
或许是因为土壤良好才有人打起了土的主意。近期,河北省广宗县农民反映:当地有人在耕地上取土卖钱。
耕地内的“土”没了,在广宗县核桃园乡吉兴古村东侧,这个让全村人闹心的“坑”呈现在人们眼前。整个大坑呈长方形,深约七、八米左右,在大坑形成的截面上还是可以清晰地看见挖土机采土的一道道痕迹。在这个坑周围可以看见去年种植留下的棉花杆等农作物,据吉兴古村民讲,这片地在没有挖坑之前也是种着庄稼的。
围着大坑四周查看并用步测的方式估算,整个坑的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而吉兴古村的农民提供了一个更为准确的数字:63亩。
在吉兴古村,提及这个坑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随便问一个村民大坑所在位置就会有人指出:在村东侧呢。而谈及坑形成的原因时,愤慨、无奈的情绪便显露在这些淳朴的农民脸上。
“终于有人关心这件事情了,我们现在就觉得有话没地方说,村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也没人管。”这是在吉兴古村谈及被取土的大坑时众多村民说的最多的话。
“整个坑一共占了63亩地,占的是村里大队的地,从去年七八月份开始就有挖土机不停的来这里挖土,不分白天黑夜,整整干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村民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才听村干部说这些地里的土被卖了,听说是去修铁路了,土挖完之后还让耕种。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挺支持,一想是国家的项目咱们也帮不上别的就用点土又怕啥,可是后来时间一长就发现不对劲了,挖土机不停的挖啊运啊,不仅面积越来越大,深度也不对。原本以为用点土挖个一两米深就可以了,结果他们竟然挖了十来米深,这样一来好土全部被挖走,剩下的土就都是死土了,这还能种什么呀?什么都长不了!”吉兴古的村民如是说。
的确如农民所述,被采土的耕地以后再想进行耕种已经很困难了。目前被取土的大坑孤零零的躺在吉兴古村东侧,在坑内偏南的位置还可以看见一根电线杆突兀的矗立在那里,据村民们说这是挖土时不敢触碰电力设施而留下的。也正是这个标志物才可以更为清晰地看出整个大坑的深度。
土没了,钱也不知去向,让吉兴古村农民闹心的坑,不仅仅是因为土没有了,还有更深层次的一个原因,卖土的钱也没了。其实仔细观察不难发现,提到这个坑时大部分农民的情绪很激愤,也有一小部分的村民显得谨小慎微,并说:“还是少说话的好,免得惹麻烦。”村民口中的麻烦是什么,为什么心中有怨言又不敢言说呢?还是一名村名道出其中玄机:“我们的村支书都因为这个事情被免职了。”
村民们说:“在村里集体耕地的土被卖了之后有人反映过此事,因为有很多村民不解,既然是集体耕地,那卖土的钱哪去了呢?村干部从来没有告诉过村民这笔款项的去处。既然卖土的行为不对,那么卖土所得资金不知去处更有悖常理。”
与此同时,同吉兴古村相邻的董里集村也有村民来反映说,他们村也有这样一个大坑。董里集村的坑位于该村西侧。相比吉兴古村,董里集村的坑明显小了很多,据村民们讲占地面积约为二十几亩,虽然面积小了,但深度却有六、七米深。董里集村的村民说:“这里的土也是被挖走修铁路了。”
官民说法存在矛盾,而核桃园乡党委书记李志新对此问题的解释是:这个坑里的土确实是卖了,卖给了邯黄铁路项目部,用来修建铁路使用。在没有取土之前这个位置就是村民们盖房取土的地方,村子里选择这个地方也是为了平整原来高低不平的土地。当问及为何超深超范围取土时李志新表示,原来这个坑就已经有坑洼不平的现象,我们只是在原有基础上平整了一下而已。谈及取土手续时,他则表示这是国土部门的职责,自己不太清楚。
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吉兴古村众多村民的说法与核桃园乡党委书记的说法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农民们反映情况之初就称被挖土的地方原本是耕地,此前一直在耕种。而该乡党委书记的说法则是这里原本就是村民们用来取土的荒地。
同为河北省的石家庄市在多年之前就出台了《取土用地审批程序》,其中明确规定:在非耕地取土的,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耕地上取土的,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此外还对取土作出明确要求:1、取土应当首先安排使用非耕地,禁止在基本农田取土;取土深度一般不得超过1.5米;2、取土使用耕地的,应当剥离30cm耕作层土壤,用于复垦回填;3、取土用地采取谁取土谁复垦的原则; 4、取土复耕应当在取土完毕后1个月内复垦完毕;5、砖瓦窑取土按照年产量,分次批准,每次最多批准一年的取土用地;没有进行复垦又不缴纳土地复垦费或者复垦的土地经验收不合格的,不批准新的取土用地。
事实上,比该条例更加权威的还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而面对现实情况,无论是村民所说的耕地还是当地官员口中的荒地,其取土深度已经严重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不超过取土1.5米的要求。如若是耕地则更应该保护好表层土壤以便日后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