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海派健身会所的女教练将不愿游泳的8岁女童扔进泳池,任其挣扎至休克才拖上岸,目前孩子已被宣布脑死亡,目前还有微弱心跳,医生说生还希望极其渺茫。(7月28日《重庆晨报》)
全国每年都有不少人因私自下河游泳被溺亡,这很大程度上是死者自己造成;但学游泳的8岁女童被教练故意扔到水中溺亡,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现在女童已经“脑死亡”,“脑死亡”实际与“死亡”无异,不管家长喜不喜欢、接不接受,女孩几乎没有复生的可能。一个前来拜师学艺的8岁女童,就这样被女教练扼杀了,受伤害的不仅是女孩的家长,还有天下所有良心未泯的好人。
8岁的女童不愿学习游泳,跪在地上央求,女教练居然不为所动,强行拖到池中溺水,并任其挣扎至休克。这样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无异,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这个悲剧是家长与女教练对8岁女童共同犯下的“错误”,任何人都没有救赎的机会,女童的悲剧警示了那些有孩子的家庭、那些相关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思考,如何给我们的下一代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家长不经意间把女儿送入“鬼门关”,或许源自不懂得尊重孩子的意愿。如何把漫长的暑期变成丰富多彩,这是很多家长头痛的事情。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成了家长们的首选,这样既能让孩子学到一技之长,又能让家长省去很多麻烦。相信女童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游泳也是出于这个目的,但很显然家长是一厢情愿、强人所难,结果用孩子生命的代价证明了“强扭的瓜不甜”。何以看出孩子不情愿学游泳?孩子给教练哭着下跪就是明证。作为孩子的家长,在带孩子去学游泳之前,有没有问过孩子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喜欢不愿意,家长能及时调整方向悲剧或许没有机会上演。显然如何尊重孩子的意愿,家长需要补课,但对女童家长而言,为时已晚。 家长不在游泳馆内现场监护,说明安全防范意识太淡薄,犯了疏忽大意的错误。不管女童是自愿去游泳馆,还是被家长强迫去游泳馆,家长都不能麻痹大意,不能袖手旁观。女童不会游泳,家长一定明白;女童不喜欢游泳,家长应该知道;初学游泳容易溺水,家长应有经验。有家长陪护,学游泳会少些恐惧,教练也不敢胆大妄为,这是常识。但家长的脑子少长了一根筋,不经意间把女儿置于危险之中,自己还浑然不觉,这难道不是家长的失职?妈妈的疏忽,让自己怀胎10月、养了8年的命根子,就这样被人溺成“脑死亡”,这种感觉难道不是生不如死吗?
女教练故意让女童溺水,源自个人教学方法粗暴、道德品质低劣,源自健身会所的管理缺位。教练是学员的引路人,要掌握必备的教学技能,要有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更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面对8岁的女童的对水的恐惧,教练不耐心示范,不宽慰壮胆,还把故意她扔到水里,这不仅是不负责任,更算得上心狠手辣,这样教学方法不可取,这样的教练不能要。从救生员没有去救溺水女童看出,这种教学方法或许已经不只一次两次,而是司空见惯,或许以前还很“奏效”。对此,渝北海派健身会所如果说不知道,那显然是管理不力;如果早就知道这种暴力教学法不可取,又不加以干预,那更是管理不力;如果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惩戒,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有这样不负责任的教练存在,谁还敢送自己的子女“到此一游“?
8岁女童用生命警示活着的人,家长要懂得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子女,尊重和爱护有利于子女成长;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常怀慈悲之心,心有善念可以减少人生罪孽
全国每年都有不少人因私自下河游泳被溺亡,这很大程度上是死者自己造成;但学游泳的8岁女童被教练故意扔到水中溺亡,这就让人匪夷所思了。现在女童已经“脑死亡”,“脑死亡”实际与“死亡”无异,不管家长喜不喜欢、接不接受,女孩几乎没有复生的可能。一个前来拜师学艺的8岁女童,就这样被女教练扼杀了,受伤害的不仅是女孩的家长,还有天下所有良心未泯的好人。
8岁的女童不愿学习游泳,跪在地上央求,女教练居然不为所动,强行拖到池中溺水,并任其挣扎至休克。这样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无异,必须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这个悲剧是家长与女教练对8岁女童共同犯下的“错误”,任何人都没有救赎的机会,女童的悲剧警示了那些有孩子的家庭、那些相关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思考,如何给我们的下一代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家长不经意间把女儿送入“鬼门关”,或许源自不懂得尊重孩子的意愿。如何把漫长的暑期变成丰富多彩,这是很多家长头痛的事情。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成了家长们的首选,这样既能让孩子学到一技之长,又能让家长省去很多麻烦。相信女童的家长送孩子去学游泳也是出于这个目的,但很显然家长是一厢情愿、强人所难,结果用孩子生命的代价证明了“强扭的瓜不甜”。何以看出孩子不情愿学游泳?孩子给教练哭着下跪就是明证。作为孩子的家长,在带孩子去学游泳之前,有没有问过孩子喜不喜欢,愿不愿意?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喜欢不愿意,家长能及时调整方向悲剧或许没有机会上演。显然如何尊重孩子的意愿,家长需要补课,但对女童家长而言,为时已晚。 家长不在游泳馆内现场监护,说明安全防范意识太淡薄,犯了疏忽大意的错误。不管女童是自愿去游泳馆,还是被家长强迫去游泳馆,家长都不能麻痹大意,不能袖手旁观。女童不会游泳,家长一定明白;女童不喜欢游泳,家长应该知道;初学游泳容易溺水,家长应有经验。有家长陪护,学游泳会少些恐惧,教练也不敢胆大妄为,这是常识。但家长的脑子少长了一根筋,不经意间把女儿置于危险之中,自己还浑然不觉,这难道不是家长的失职?妈妈的疏忽,让自己怀胎10月、养了8年的命根子,就这样被人溺成“脑死亡”,这种感觉难道不是生不如死吗?
女教练故意让女童溺水,源自个人教学方法粗暴、道德品质低劣,源自健身会所的管理缺位。教练是学员的引路人,要掌握必备的教学技能,要有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更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面对8岁的女童的对水的恐惧,教练不耐心示范,不宽慰壮胆,还把故意她扔到水里,这不仅是不负责任,更算得上心狠手辣,这样教学方法不可取,这样的教练不能要。从救生员没有去救溺水女童看出,这种教学方法或许已经不只一次两次,而是司空见惯,或许以前还很“奏效”。对此,渝北海派健身会所如果说不知道,那显然是管理不力;如果早就知道这种暴力教学法不可取,又不加以干预,那更是管理不力;如果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惩戒,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有这样不负责任的教练存在,谁还敢送自己的子女“到此一游“?
8岁女童用生命警示活着的人,家长要懂得尊重和爱护自己的子女,尊重和爱护有利于子女成长;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常怀慈悲之心,心有善念可以减少人生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