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鑫联盈吧 关注:10,259贴子:35,490
  • 13回复贴,共1

检方指控巨鑫公司假借销售商品给高额回报吸金26 亿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详细见 法制日报 8月2日 电子版 A06版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3-08/02/node_3.htm


1楼2013-08-02 22:18回复
    从起诉书中记者看到, 检方指控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检方指控,2009 年12 月至2012年5月间, 被告人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被告人肖章定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 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给付高额回报, 变相吸收
    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
    案发后,13 名被告人分别于2012 年5 月9 日至11 日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13 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 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1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朱梓君、徐苏宁、肖章定、张涛、刘京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肖章定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其余8 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楼2013-08-02 22:20
    回复
      据了解,2012 年5 月9 日,北京市朝阳区警方将巨鑫联盈法定代表人朱梓君等人带走并刑拘, 同时查封了该公司所在地———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18 号的巨鑫科技独栋大厦。


      3楼2013-08-02 22:22
      回复



        4楼2013-08-02 22:25
        收起回复


          5楼2013-08-03 01:14
          回复


            6楼2013-08-03 09:33
            收起回复


              7楼2013-08-18 03:18
              回复
                26亿,这数字太大了。这下巨鑫还有什么活路!


                8楼2013-08-18 18:4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