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来职往上认识的。
最先喜欢同同不过是觉得他说得很有在理,挺有文采的。后来就在百度搜他,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他对文字的认真,对电视理想的亘古不变,对朋友的真诚,还有贱狗人生的态度,他真实不做作,他善良易感动,他很low有时也矫情,他不是富二代,也不是三好学生,他的过去是没人理的落后生,但是现在他是百万畅销书的人气作家,是光线传媒事业部的副总裁,是同喜、小白的老爸,是伤心童话的制作人,是微博有4002977关注的人气榜样。他是青年榜样。因为他在努力的改变,他很拼,一直扛,直到现在。一想到他,我不努力都觉得脸红。
直到现在,无论他多么辉煌,耀眼。他依旧尊重着别人,爱护着他的同学。
在签字售书上他告诉助手我们不叫粉丝叫做读者,在这里我们是同学。
其实时间久了,这些理由都不是理由了,喜欢就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