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辰亦儒是打算先联络一下他在台湾的法定父亲,记忆中那个男人是搞帮派的,而且貌似混的级别还挺高。
在他入学那天就被一直教导着律师不是法官跟执法者,他们的职责只是为付钱的客户打赢官司同时收取适当的高额的回报。所以自然,只要能赢,什么手段并不重要。
只不过就在他要打电话回去跟父亲联络的时候手机却先响了起来,对方是事务所的负责人,说是给钱的大爷要求他过去一下,估计是已经进去了。
于是他只好换下轻便的衣服换了身正式点的西装,从众多的行李中摸出档案夹,还好他来前已经做了些功课,即使临时出庭大概都不会成问题。
把临时租来的BMW停在台北市警察局的地下停车场,辰亦儒挂着职业微笑来到接待处;“你好,我是丁雨龙的律师,我姓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