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资金采取多部门参与、多渠道募集的办法,鼓励慈善企业和爱心个人参与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民政、慈善、教育、人口计生、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贫困大学生救助。按照家庭贫困程度,原则上每人救助3000元,低保家庭每人4000元(其中省、市每人补助2000元,各县市区配套2000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非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原则上给予3000元的救助,由各县市区自行筹集资金,市级给予适当补助。
据悉,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该救助活动救助范围包括:第一,潍坊户籍。第二,2013年参加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家庭贫困的大学生。第三,贫困孤儿;因父或母病故的单亲家庭;重大疾病致贫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革命烈士等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双下岗职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贫困家庭;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第四,符合上述3条但已接受过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资助的,不在本救助范围。第五,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