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什么是《红楼梦》的主线?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难解决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像对待《红楼梦》中存在的其他许多疑难问题一样,对这貌似简单的主线问题,也意见很不一致。
单是《红楼梦学刊》1979年创刊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便接连发表了两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的文章。一篇是张锦池的《也谈〈红楼梦〉的主线》①,认为作品是“以贾宝玉和贾政等人在人生道路问题上叛逆与反叛逆为主线”。这实际上是对近年来较为流行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的进一步发挥。另一篇是黄立新的《宝黛爱情故事应是〈红楼梦〉的主线》②,题目本身,便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观点。这更是目前比较多数的人所赞同的一种观点。
像这样对《红楼梦》主线问题继续进行探讨,试图把它彻底地搞个水落石出,当然是一件大好事,而且可以说是目前《红楼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也不揣冒昧地来谈一点个人的管见。
二、分析《红楼梦》主线应当从实际出发
从实际出发,是研究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看来属于老生常谈了。但是由于《红楼梦》研究在近几十年来经历了众所周知的一个特殊历程,我觉得强调一下这一点,对于目前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以作品本身所客观存在着的实际情况作为分析问题的依据,不能仅凭某些固有的理论概念,去牵强附会地硬套。这一点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比较难的。我认为,过去在探讨《红楼梦》的某些问题(其中包括主线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方面存在着毛病。
要从实际出发去探讨《红楼梦》的主线,首先得把“主线”这一概念的涵义和它所确指的范围搞清楚。在这一点上,我很同意黄立新先生的意见。他在文章中分析说:“所谓‘主线’,第一,它应该是由具体事件构成的;第二,既云‘线’,它应该具有使读者清晰地感到的情节发展的连续性的特点;第三,既称‘主线’,它应该是以书中主人公为描写对象的,贯穿全书的。这样,所谓‘主线’,就应指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
我们用这种理解,去对照一下过去人们在《红楼梦》主线问题上所提出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或“四大家族衰亡说”之类,便可以明显地看出,那些说法或多或少已经游离于“主线”这一概念所适用的范围之外去了。究其原因,我以为除了主张这些观点的学者在概念上不够明确、不够统一之外,恐怕也还由于他们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作品的实际情况所致。那么,黄立新先生在文章中表示赞同、也是目前多数人所赞同的那种观点——“宝黛爱情故事说”或曰“宝黛爱情悲剧说”——又是否与我们对“主线”概念的理解相符合呢?我的看法:它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而仍然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或者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其原因,也仍然是没有完全做到从作品的实际出发去进行分析。
我在《〈红楼梦〉主题辨》③一文中曾经提到:这部“作品的主线,正确表述,应该是宝黛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当时由于受文章内容的限制,我没有对此作进一步的阐述,只在“宝黛钗”三字的下面,打上了着重号。意思就是说,在我看来,《红楼梦》的主人公不仅仅是贾宝玉、林黛玉两个人,还应包括必不可少的薛宝钗;作品中“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也不仅仅是宝玉、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还应包括与此紧密相连而不可分割的宝玉、宝钗之间的婚姻悲剧。这两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却有着共同社会根源的贯穿全书的悲剧,实际上是相互交错地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更具典型意义的中心事件——宝黛钗三人的命运悲剧。这一中心事件的本身,以及围绕这一事件而交织穿插的其他情节线,无不以动人的艺术形象,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社会中一代青少年女性被欺骗、被毒害、被扼杀、被摧残的不可避免和不可挽回的悲剧命运。
这便是我对《红楼梦》主题和主线的基本观点。
但是必须申明一点:关于《红楼梦》的主线人物应该包括薛宝钗的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是我的发明。以前在吴组缃、刘梦溪等人的论著中就提到过。特别是《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一辑所载舒芜的对话体长文《“谁解其中味”——有关〈红楼梦〉的若干问题讨论》,还有着与拙文相类似的表述:“宝黛、钗黛的悲剧,正是贯穿全书的主要线索。”虽然他这里所说的“宝黛、钗黛悲剧”,按其后文的阐述,是指“宝黛爱情悲剧,钗黛性格矛盾”,在后者的组合对象和悲剧性质上都与我的观点存在着差异,但他总括地指出:“宝、黛、钗之间的故事,才是《红楼梦》的主要故事”,才是“贯串和连接千头万绪的一条主线”,这却的的确确算得上是为我这未必正确的论点开了先河。
当然,舒芜的文章只是顺便提到主线问题,没有更多地作具体阐述。正如我的《〈红楼梦〉主题辨》一文的中心论点亦曾受到舒芜先生论点的影响启发,却又不完全符合他的有关结论一样,我在关于《红楼梦》主线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特别是具体论证上,也很可能与他的观点不尽相同。因此,本文所论如有不当,应由笔者负责。
什么是《红楼梦》的主线?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难解决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像对待《红楼梦》中存在的其他许多疑难问题一样,对这貌似简单的主线问题,也意见很不一致。
单是《红楼梦学刊》1979年创刊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便接连发表了两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的文章。一篇是张锦池的《也谈〈红楼梦〉的主线》①,认为作品是“以贾宝玉和贾政等人在人生道路问题上叛逆与反叛逆为主线”。这实际上是对近年来较为流行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的进一步发挥。另一篇是黄立新的《宝黛爱情故事应是〈红楼梦〉的主线》②,题目本身,便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观点。这更是目前比较多数的人所赞同的一种观点。
像这样对《红楼梦》主线问题继续进行探讨,试图把它彻底地搞个水落石出,当然是一件大好事,而且可以说是目前《红楼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也不揣冒昧地来谈一点个人的管见。
二、分析《红楼梦》主线应当从实际出发
从实际出发,是研究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看来属于老生常谈了。但是由于《红楼梦》研究在近几十年来经历了众所周知的一个特殊历程,我觉得强调一下这一点,对于目前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以作品本身所客观存在着的实际情况作为分析问题的依据,不能仅凭某些固有的理论概念,去牵强附会地硬套。这一点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比较难的。我认为,过去在探讨《红楼梦》的某些问题(其中包括主线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方面存在着毛病。
要从实际出发去探讨《红楼梦》的主线,首先得把“主线”这一概念的涵义和它所确指的范围搞清楚。在这一点上,我很同意黄立新先生的意见。他在文章中分析说:“所谓‘主线’,第一,它应该是由具体事件构成的;第二,既云‘线’,它应该具有使读者清晰地感到的情节发展的连续性的特点;第三,既称‘主线’,它应该是以书中主人公为描写对象的,贯穿全书的。这样,所谓‘主线’,就应指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
我们用这种理解,去对照一下过去人们在《红楼梦》主线问题上所提出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或“四大家族衰亡说”之类,便可以明显地看出,那些说法或多或少已经游离于“主线”这一概念所适用的范围之外去了。究其原因,我以为除了主张这些观点的学者在概念上不够明确、不够统一之外,恐怕也还由于他们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作品的实际情况所致。那么,黄立新先生在文章中表示赞同、也是目前多数人所赞同的那种观点——“宝黛爱情故事说”或曰“宝黛爱情悲剧说”——又是否与我们对“主线”概念的理解相符合呢?我的看法:它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而仍然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或者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其原因,也仍然是没有完全做到从作品的实际出发去进行分析。
我在《〈红楼梦〉主题辨》③一文中曾经提到:这部“作品的主线,正确表述,应该是宝黛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当时由于受文章内容的限制,我没有对此作进一步的阐述,只在“宝黛钗”三字的下面,打上了着重号。意思就是说,在我看来,《红楼梦》的主人公不仅仅是贾宝玉、林黛玉两个人,还应包括必不可少的薛宝钗;作品中“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也不仅仅是宝玉、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还应包括与此紧密相连而不可分割的宝玉、宝钗之间的婚姻悲剧。这两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却有着共同社会根源的贯穿全书的悲剧,实际上是相互交错地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更具典型意义的中心事件——宝黛钗三人的命运悲剧。这一中心事件的本身,以及围绕这一事件而交织穿插的其他情节线,无不以动人的艺术形象,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社会中一代青少年女性被欺骗、被毒害、被扼杀、被摧残的不可避免和不可挽回的悲剧命运。
这便是我对《红楼梦》主题和主线的基本观点。
但是必须申明一点:关于《红楼梦》的主线人物应该包括薛宝钗的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是我的发明。以前在吴组缃、刘梦溪等人的论著中就提到过。特别是《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一辑所载舒芜的对话体长文《“谁解其中味”——有关〈红楼梦〉的若干问题讨论》,还有着与拙文相类似的表述:“宝黛、钗黛的悲剧,正是贯穿全书的主要线索。”虽然他这里所说的“宝黛、钗黛悲剧”,按其后文的阐述,是指“宝黛爱情悲剧,钗黛性格矛盾”,在后者的组合对象和悲剧性质上都与我的观点存在着差异,但他总括地指出:“宝、黛、钗之间的故事,才是《红楼梦》的主要故事”,才是“贯串和连接千头万绪的一条主线”,这却的的确确算得上是为我这未必正确的论点开了先河。
当然,舒芜的文章只是顺便提到主线问题,没有更多地作具体阐述。正如我的《〈红楼梦〉主题辨》一文的中心论点亦曾受到舒芜先生论点的影响启发,却又不完全符合他的有关结论一样,我在关于《红楼梦》主线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特别是具体论证上,也很可能与他的观点不尽相同。因此,本文所论如有不当,应由笔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