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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红楼梦》主线管窥(邓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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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什么是《红楼梦》的主线?看起来似乎是一个不难解决的问题。然而时至今日,人们仍像对待《红楼梦》中存在的其他许多疑难问题一样,对这貌似简单的主线问题,也意见很不一致。

    单是《红楼梦学刊》1979年创刊以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便接连发表了两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的文章。一篇是张锦池的《也谈〈红楼梦〉的主线》①,认为作品是“以贾宝玉和贾政等人在人生道路问题上叛逆与反叛逆为主线”。这实际上是对近年来较为流行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的进一步发挥。另一篇是黄立新的《宝黛爱情故事应是〈红楼梦〉的主线》②,题目本身,便表明了作者的基本观点。这更是目前比较多数的人所赞同的一种观点。
    像这样对《红楼梦》主线问题继续进行探讨,试图把它彻底地搞个水落石出,当然是一件大好事,而且可以说是目前《红楼梦》研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我也不揣冒昧地来谈一点个人的管见。

  二、分析《红楼梦》主线应当从实际出发

  从实际出发,是研究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看来属于老生常谈了。但是由于《红楼梦》研究在近几十年来经历了众所周知的一个特殊历程,我觉得强调一下这一点,对于目前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所谓从实际出发,就是要以作品本身所客观存在着的实际情况作为分析问题的依据,不能仅凭某些固有的理论概念,去牵强附会地硬套。这一点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却是比较难的。我认为,过去在探讨《红楼梦》的某些问题(其中包括主线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方面存在着毛病。

  要从实际出发去探讨《红楼梦》的主线,首先得把“主线”这一概念的涵义和它所确指的范围搞清楚。在这一点上,我很同意黄立新先生的意见。他在文章中分析说:“所谓‘主线’,第一,它应该是由具体事件构成的;第二,既云‘线’,它应该具有使读者清晰地感到的情节发展的连续性的特点;第三,既称‘主线’,它应该是以书中主人公为描写对象的,贯穿全书的。这样,所谓‘主线’,就应指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

  我们用这种理解,去对照一下过去人们在《红楼梦》主线问题上所提出的“贾宝玉叛逆道路说”或“四大家族衰亡说”之类,便可以明显地看出,那些说法或多或少已经游离于“主线”这一概念所适用的范围之外去了。究其原因,我以为除了主张这些观点的学者在概念上不够明确、不够统一之外,恐怕也还由于他们在不同程度上脱离了作品的实际情况所致。那么,黄立新先生在文章中表示赞同、也是目前多数人所赞同的那种观点——“宝黛爱情故事说”或曰“宝黛爱情悲剧说”——又是否与我们对“主线”概念的理解相符合呢?我的看法:它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而仍然带有很大的片面性,或者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其原因,也仍然是没有完全做到从作品的实际出发去进行分析。

  我在《〈红楼梦〉主题辨》③一文中曾经提到:这部“作品的主线,正确表述,应该是宝黛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当时由于受文章内容的限制,我没有对此作进一步的阐述,只在“宝黛钗”三字的下面,打上了着重号。意思就是说,在我看来,《红楼梦》的主人公不仅仅是贾宝玉、林黛玉两个人,还应包括必不可少的薛宝钗;作品中“描写主人公具体活动的具有连续性的、贯穿全书的一个中心事件”,也不仅仅是宝玉、黛玉之间的爱情悲剧,还应包括与此紧密相连而不可分割的宝玉、宝钗之间的婚姻悲剧。这两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却有着共同社会根源的贯穿全书的悲剧,实际上是相互交错地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更具典型意义的中心事件——宝黛钗三人的命运悲剧。这一中心事件的本身,以及围绕这一事件而交织穿插的其他情节线,无不以动人的艺术形象,深刻地揭示出封建社会中一代青少年女性被欺骗、被毒害、被扼杀、被摧残的不可避免和不可挽回的悲剧命运。

  这便是我对《红楼梦》主题和主线的基本观点。

  但是必须申明一点:关于《红楼梦》的主线人物应该包括薛宝钗的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是我的发明。以前在吴组缃、刘梦溪等人的论著中就提到过。特别是《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一辑所载舒芜的对话体长文《“谁解其中味”——有关〈红楼梦〉的若干问题讨论》,还有着与拙文相类似的表述:“宝黛、钗黛的悲剧,正是贯穿全书的主要线索。”虽然他这里所说的“宝黛、钗黛悲剧”,按其后文的阐述,是指“宝黛爱情悲剧,钗黛性格矛盾”,在后者的组合对象和悲剧性质上都与我的观点存在着差异,但他总括地指出:“宝、黛、钗之间的故事,才是《红楼梦》的主要故事”,才是“贯串和连接千头万绪的一条主线”,这却的的确确算得上是为我这未必正确的论点开了先河。

  当然,舒芜的文章只是顺便提到主线问题,没有更多地作具体阐述。正如我的《〈红楼梦〉主题辨》一文的中心论点亦曾受到舒芜先生论点的影响启发,却又不完全符合他的有关结论一样,我在关于《红楼梦》主线问题上的基本观点特别是具体论证上,也很可能与他的观点不尽相同。因此,本文所论如有不当,应由笔者负责。




1楼2007-08-20 16:17回复
    这当然只是一个尚无可靠证据的猜想。但是目前我们见到的《红楼梦》,虽然在整个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呈现出空前夺目的光彩,然而在某些结构安排和细节描写上,却可以看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天衣无缝。即以小说的结构来说吧,我总感到那种提纲挈领预示全书情节的安排太多了一些。除了刚才所说开头的两种序幕性描写之外,第五回又有同样显得重复的《红楼梦曲》十二支和“十二钗图册”。而且细究起来,这些本来就显得重复的预示人物结局的图册曲子中,又存在着不少与书中内容相互抵牾之处。最典型也最为人们所熟 
    知的一个例子,便是秦可卿的图册。按书中情节,秦可卿分明是病死;图册中却说她是“悬梁自缢”。书中所写的秦可卿,分明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媳妇;图册中却暗示什么“情既相逢必主淫”。如果不是发现了甲戌本,从其中的一条批语中获悉作批的这位“老朽”曾“命芹溪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人们或许真以为图册的描写是在睁眼说瞎话呢。所以,楔子中关于男女主人公前身的描写,或许正与此种情况相似。即全书的故事情节调整了,人物形象及人物关系变更了,作者却没有顾得上对前面的预示性描写作相应的修改。

      以上所论,并非全面地论述《红楼梦》主线,而是仅就与主线有关的一些问题,发表一点个人的管窥蠡测之见。谬误之处,尚望专家学者们不吝赐教!

      1981年8月9日写于自贡

      注:

      ① 载《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期。

      ② 载《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期。

      ③ 载《红岩》1980年第4期。

      ④⑥ 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棠棣出版社1952年9月出版。

      ⑤ 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本和庚辰本。

      ⑦ 参见林冠夫《论〈石头记〉王府本与戚序本》,载《文艺研究》1979年第2期。


    6楼2007-08-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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