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常璇实习生 施雅惠)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起我市将为困难家庭幼儿入学提供每学期600元的资助。
据悉,这项资助按学年(秋季)申请,按学期拨付,适用于蚌埠市公办幼儿园(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驻蚌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园)和已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经县区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农村低保或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幼儿家长(监护人)在每年 9月份,凭户口簿、孤儿证明、残疾证、烈士证等原始证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然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受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上报县区教育局备案。符合条件的,将由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拨款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