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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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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08-06 12:41回复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简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依靠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创新举措,是检察机关与社会有关主(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社会预防的成功实践,是检察机关参与和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探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包括以下方面:
      ■检察机关将1997年10月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等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录入、存储,从而建立以行贿受贿主体情况、基本犯罪事实、判决结果等为主要内容的犯罪信息系统。
      ■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受理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查询,对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
      ■有关主(监)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对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
      经过几年实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已经在防控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
      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组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作为职务犯罪预防厅的一个业务部门,专门负责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工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
      ★负责录入高检院立案侦查的行贿犯罪案件信息及相关行贿行为信息。
      ★管理维护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受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的查询。
      ★负责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指导。
      ★开展贿赂犯罪综合分析和预测、防控。


    2楼2013-08-0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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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对行贿犯罪档案的录入范围、申请程序、查询内容、处置办法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于2006年1月1日统一对外受理查询。
        ◆2009年6月,最高检对该规定做出修改,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同时,升级后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软件在全国推广和应用,各地检察机关对新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组织对软件的操作应用进行培训指导。
        ◆2010年,最高检正式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和对各地查询工作的指导。
        ◆2012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仪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实现全国联网。


      4楼2013-08-06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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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约电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010-65200269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010-58762602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022-27423558转6707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0311-85186506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0351-755839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462873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153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0431-8708228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0451-82360922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021-24029411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025-83798138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0571-88810109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0551-3696279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0591-88015069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0791-88312634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0531-83011295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0371-66788298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027-67888429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0731-84732519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020-87118712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771-5506310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0898-65315217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023-67319780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028-61900668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0851-6697663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0871-4093086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891-6249110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029-87268738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0931-2369338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0971-6334209
          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951-5926216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991-880369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0991-2358115


        6楼2013-08-0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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