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5月18日电 (见习记者李婧、记者张红璐)17日上午,广西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南宁举行。新方案提高了学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与原生均收费标准3727元相比,调整后的标准平均提价幅度为36.2%。这是广西13年来首次调整高校学费。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职院校,下同)现行学费收费标准是于2000年制定的。农、林、民族、师范专业及其他专业定向生为2000元/生·学年;非农、林、民族、师范专业及非定向生3200元/生·学年;艺术院校表演专业最高不超过9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最高不超过7000元/生·学年。
为制定调整方案,广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对广西部分高校2009—2011年的教育培养成本进行了监审。2009—2011年,广西高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分别为13600元/年、14800元/年、15600元/年,3年平均的高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14667元/人。
据此,广西有关部门按专业类别制定了新收费标准方案。
普通本科学费:农学类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4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2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