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旗长同志您好
我是一位刚刚失去女儿的父亲,希望你能理解我此时的心情。
我的女儿苏科萌4岁是身体健康、活波可爱逗人开心的好孩子,女儿是2010年3月4日出生在扎兰屯市,一直由姥姥和姥爷照看,直到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身边,在2013年3月18日入托到阿荣旗那吉镇繁荣街神童幼儿园。出事是在2013年6月19中午午睡过程中死亡。
那天也就是6月1 9日下午3点零9分,我接到幼儿园座机04704216877给我打来电话,说你的孩子在午睡后叫醒时发现有些憋着了,现在在阿荣旗人民医院(她们当时没有说孩子已经没有呼吸死亡了)等我们到医院时看到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手脚都已冰凉,脸和嘴都已发紫色)当时就蒙了,早上送去时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下午就没了,这是每个父母都无法接受的打击,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园长(曲桂平)和老师都在,她们说是在午睡后叫孩子醒时,看到孩子脸和嘴发紫呼吸不上来,当时就慌了(那时孩子可能就已经死了)她说是对孩子进行了抢救后,自己打出租车送去医院的。你们有什么急救资格,就是因为你们的延误导致没有第一时间救治我女儿死亡了,你们应第一时间打120急救,第二马上通知我们(老师那里都有我们的电话,为什么那么长时间不打)你们没有安装监控设施,你们说是对孩子进行了急救,拿什么证明,我们不相信你们说的话,没有监控,我说天气闷热你们还对我女儿过分体罚训斥导致孩子睡觉时不敢哭出声而死亡。
孩子每天下午两点半起床,发现孩子不行了,为什么3点多才通知我们,孩子当时就没有呼吸了,你们也没有如时告诉我们,在医院我向接诊医生讯问孩子是怎么死的,医生在送来时就已经瞳孔放大、停止呼吸了,这些特征说明孩子已经断气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这个半个小时你们都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打120急救,不打110报警,不通知我们?当时是在医院幼儿园打电话报警的,法医去看到了尸体表面没有明显伤痕和外力伤痕,要第二天进行尸检,当天幼儿园园长曲桂平对我们说这事你们有什么要求都行,我们当时什么心情啊,能有什么的要求就是还孩子的死因和公道。
在医院当时我们看到孩子时没有打骂幼儿园老师和园长,就是打了当时她们也得受着不是吗?早上健健康康的孩子送去,你们还我们是冰凉的尸体,就打你们也没有人说不行,可是我们没有那做,不是因为不想打,我们是没文化没上过几年学,可是我们知道事实真像没有出来前是不应该充动的更不会去打人骂人。我们知道什么是对错,因为我们是守法公民,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做父母的一个公道,相信政府会给我们做主。
第二天也就是6月20日上午,在阿荣旗殡仪馆对孩子进行的法医解剖,当时也证实没有外伤,在我们双方同意下,把孩子的器官送往哈尔滨进行医学鉴定,直到现在孩子还在殡仪馆存放,每每想到孩子一个人冰凉凉的躺在那里,我们的心像有刀在一点点的切割,这种痛不是人能忍受的。
在这一个半月的漫长等待中,我们发心每时每刻都在煎熬着刚开始幼儿园园长还是感觉很好,到我们住处(在阿荣旗打工租的一个小单间)看看我们,要不也是打电话问问我们的心情,在知道我们要去外地散心还送来了钱,这些我们感到还很欣慰的,前提是在外出前我们到幼儿园去了,要拿孩子的书包和衣服,当时因为情绪在那里哭了一阵也有不少送孩子的家长和邻居看到了,可能是不想我们再去哭闹,就给我们送钱了。
阿荣旗留传了好多孩子的死因,有说孩子是二楼掉下来的,有说是玩滑梯摔的,有说是心脏病的,我也在阿荣旗网上贴吧跟人因为孩子的死对骂过,我就是想在检验没有回来前,他们不要乱说,我们的心情很不好。
外出时看到别人的孩子,我们就会哭,出了事孩子的母亲比我还要伤心,母子连心的痛。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不会感受得到的,我本想是带她出去散心,可是回来后感觉孩子的母亲精神比之前更加不好,总是自言自语,哭哭笑笑的,我们好怕她会精神病会自杀,在出什么事,这个家就彻底完了。就因为这样,我去找幼儿园园长,我提出看在我们的心情和孩子母亲那样的情况,在就孩子也不是你们有意伤害的,就私下了结吧,我在外出时咨询了律师在这方面的赔偿问题,我们也不可能因为孩子的死去漫天要钱,园长问我要多少钱,我说既然是私了,就不要说孩子有什么病还是你有多大的责任,我就要40万,当时没有给我答复,过了几天,我在去找她时,她说要先等尸检报告出来再说,我想她们说的也有理,就这样我们一边看着孩子母亲怕出事,一边苦苦的等待报告。对于我要40万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第29、第18条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去要求的,这40万没有超过赔偿标准,我的诉讼状是要求幼儿园赔偿我女儿他部责任(因为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疏于看护,同时工商营业执照已过期现属无照经营范围)死亡赔偿金463000元,丧葬费19926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共计人民币532926万元。
我是在2013年7月30日接到阿荣旗那吉镇第一派出所的通知书,说孩子的死因是婴幼儿猝死综合症,对于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模糊,婴幼儿猝死综合症没有明确死亡原因(这种病在现在专家医学上也没有明确的死因,多发病于身体健康在睡觉时的孩子,在幼儿身体健康的环境是由导致幼儿发病的),我女儿一直身体健康,所以是在幼儿园看护不当的导致的死亡,是幼儿园的全部责任。我在次找到幼儿园进行合解,可是她们说已经聘请了律师叫我进行诉讼,也就是跟她们打官司,我很无助,孩子是在你们的看护下没的,叫你们赔偿是应该的,你们叫我去和你们打官司,我本不想打,因为孩子还在殡仪馆,我哪有心情在跟你们打那么长时间的官司。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打就打吧,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这样也能把责任分清,我是在2013年8月1日向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诉讼状,在2013年8月2日法院通知我接受我的诉讼状并正式立案。
在立案后,我了解到幼儿园为什么非要我去起诉她们,因为她们家的后台很硬,在阿荣旗那吉镇公安、法院、人大都有亲属,首先是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雪峰是交通局运管站副站长,其妹夫王宁在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法院执行局,还有一位更厉害是阿荣旗那吉镇人大一把人的女性亲属。您说这官司我可能赢吗?我没有想要多少钱,孩子没了再多的钱对我们也没有意义不是吗?您能理解吗?我就是想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这能办到吗?
我(苏成松)是和妻子(于洪敏)于2008年10月份来阿荣旗饭店打工的,我们也没有文化也没有钱更没有房子,经过这几年的劳动刚刚生活好了些,可是没想到恶梦就突然发生到我们幸福的家里,在这我们没有什么亲人和朋友,有也是平民百姓。在今年5月份我还在阿荣旗劳动就业局参加过培训,那时还接受了阿荣旗电视台的采访也上了呼伦贝尔新闻,阿荣旗有这么好的政策对我们打工的人来说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对我来说阿荣旗是个发展很快又很干净的小镇,政府也对百姓的生活很关心。在出事前我还一直想在这里生活和为建设这美丽的小镇付出一份力量,没想到现在孩子没了,还要在跟幼儿园打官司,还是在跟势力那么大的人去打,我感到很无助,做为父亲我感到很没有用,不能还给孩子一个公正希望您能给予我们理解帮助和过问。
此致
阿荣旗人民政府
刚刚失去孩子的父母
我是一位刚刚失去女儿的父亲,希望你能理解我此时的心情。
我的女儿苏科萌4岁是身体健康、活波可爱逗人开心的好孩子,女儿是2010年3月4日出生在扎兰屯市,一直由姥姥和姥爷照看,直到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身边,在2013年3月18日入托到阿荣旗那吉镇繁荣街神童幼儿园。出事是在2013年6月19中午午睡过程中死亡。
那天也就是6月1 9日下午3点零9分,我接到幼儿园座机04704216877给我打来电话,说你的孩子在午睡后叫醒时发现有些憋着了,现在在阿荣旗人民医院(她们当时没有说孩子已经没有呼吸死亡了)等我们到医院时看到的是一具冰冷的尸体(手脚都已冰凉,脸和嘴都已发紫色)当时就蒙了,早上送去时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下午就没了,这是每个父母都无法接受的打击,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园长(曲桂平)和老师都在,她们说是在午睡后叫孩子醒时,看到孩子脸和嘴发紫呼吸不上来,当时就慌了(那时孩子可能就已经死了)她说是对孩子进行了抢救后,自己打出租车送去医院的。你们有什么急救资格,就是因为你们的延误导致没有第一时间救治我女儿死亡了,你们应第一时间打120急救,第二马上通知我们(老师那里都有我们的电话,为什么那么长时间不打)你们没有安装监控设施,你们说是对孩子进行了急救,拿什么证明,我们不相信你们说的话,没有监控,我说天气闷热你们还对我女儿过分体罚训斥导致孩子睡觉时不敢哭出声而死亡。
孩子每天下午两点半起床,发现孩子不行了,为什么3点多才通知我们,孩子当时就没有呼吸了,你们也没有如时告诉我们,在医院我向接诊医生讯问孩子是怎么死的,医生在送来时就已经瞳孔放大、停止呼吸了,这些特征说明孩子已经断气有半个小时的时间了,这个半个小时你们都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打120急救,不打110报警,不通知我们?当时是在医院幼儿园打电话报警的,法医去看到了尸体表面没有明显伤痕和外力伤痕,要第二天进行尸检,当天幼儿园园长曲桂平对我们说这事你们有什么要求都行,我们当时什么心情啊,能有什么的要求就是还孩子的死因和公道。
在医院当时我们看到孩子时没有打骂幼儿园老师和园长,就是打了当时她们也得受着不是吗?早上健健康康的孩子送去,你们还我们是冰凉的尸体,就打你们也没有人说不行,可是我们没有那做,不是因为不想打,我们是没文化没上过几年学,可是我们知道事实真像没有出来前是不应该充动的更不会去打人骂人。我们知道什么是对错,因为我们是守法公民,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做父母的一个公道,相信政府会给我们做主。
第二天也就是6月20日上午,在阿荣旗殡仪馆对孩子进行的法医解剖,当时也证实没有外伤,在我们双方同意下,把孩子的器官送往哈尔滨进行医学鉴定,直到现在孩子还在殡仪馆存放,每每想到孩子一个人冰凉凉的躺在那里,我们的心像有刀在一点点的切割,这种痛不是人能忍受的。
在这一个半月的漫长等待中,我们发心每时每刻都在煎熬着刚开始幼儿园园长还是感觉很好,到我们住处(在阿荣旗打工租的一个小单间)看看我们,要不也是打电话问问我们的心情,在知道我们要去外地散心还送来了钱,这些我们感到还很欣慰的,前提是在外出前我们到幼儿园去了,要拿孩子的书包和衣服,当时因为情绪在那里哭了一阵也有不少送孩子的家长和邻居看到了,可能是不想我们再去哭闹,就给我们送钱了。
阿荣旗留传了好多孩子的死因,有说孩子是二楼掉下来的,有说是玩滑梯摔的,有说是心脏病的,我也在阿荣旗网上贴吧跟人因为孩子的死对骂过,我就是想在检验没有回来前,他们不要乱说,我们的心情很不好。
外出时看到别人的孩子,我们就会哭,出了事孩子的母亲比我还要伤心,母子连心的痛。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不会感受得到的,我本想是带她出去散心,可是回来后感觉孩子的母亲精神比之前更加不好,总是自言自语,哭哭笑笑的,我们好怕她会精神病会自杀,在出什么事,这个家就彻底完了。就因为这样,我去找幼儿园园长,我提出看在我们的心情和孩子母亲那样的情况,在就孩子也不是你们有意伤害的,就私下了结吧,我在外出时咨询了律师在这方面的赔偿问题,我们也不可能因为孩子的死去漫天要钱,园长问我要多少钱,我说既然是私了,就不要说孩子有什么病还是你有多大的责任,我就要40万,当时没有给我答复,过了几天,我在去找她时,她说要先等尸检报告出来再说,我想她们说的也有理,就这样我们一边看着孩子母亲怕出事,一边苦苦的等待报告。对于我要40万我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第29、第18条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的基础上去要求的,这40万没有超过赔偿标准,我的诉讼状是要求幼儿园赔偿我女儿他部责任(因为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疏于看护,同时工商营业执照已过期现属无照经营范围)死亡赔偿金463000元,丧葬费19926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共计人民币532926万元。
我是在2013年7月30日接到阿荣旗那吉镇第一派出所的通知书,说孩子的死因是婴幼儿猝死综合症,对于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模糊,婴幼儿猝死综合症没有明确死亡原因(这种病在现在专家医学上也没有明确的死因,多发病于身体健康在睡觉时的孩子,在幼儿身体健康的环境是由导致幼儿发病的),我女儿一直身体健康,所以是在幼儿园看护不当的导致的死亡,是幼儿园的全部责任。我在次找到幼儿园进行合解,可是她们说已经聘请了律师叫我进行诉讼,也就是跟她们打官司,我很无助,孩子是在你们的看护下没的,叫你们赔偿是应该的,你们叫我去和你们打官司,我本不想打,因为孩子还在殡仪馆,我哪有心情在跟你们打那么长时间的官司。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打就打吧,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这样也能把责任分清,我是在2013年8月1日向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诉讼状,在2013年8月2日法院通知我接受我的诉讼状并正式立案。
在立案后,我了解到幼儿园为什么非要我去起诉她们,因为她们家的后台很硬,在阿荣旗那吉镇公安、法院、人大都有亲属,首先是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雪峰是交通局运管站副站长,其妹夫王宁在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法院执行局,还有一位更厉害是阿荣旗那吉镇人大一把人的女性亲属。您说这官司我可能赢吗?我没有想要多少钱,孩子没了再多的钱对我们也没有意义不是吗?您能理解吗?我就是想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这能办到吗?
我(苏成松)是和妻子(于洪敏)于2008年10月份来阿荣旗饭店打工的,我们也没有文化也没有钱更没有房子,经过这几年的劳动刚刚生活好了些,可是没想到恶梦就突然发生到我们幸福的家里,在这我们没有什么亲人和朋友,有也是平民百姓。在今年5月份我还在阿荣旗劳动就业局参加过培训,那时还接受了阿荣旗电视台的采访也上了呼伦贝尔新闻,阿荣旗有这么好的政策对我们打工的人来说是多么好的一件事,对我来说阿荣旗是个发展很快又很干净的小镇,政府也对百姓的生活很关心。在出事前我还一直想在这里生活和为建设这美丽的小镇付出一份力量,没想到现在孩子没了,还要在跟幼儿园打官司,还是在跟势力那么大的人去打,我感到很无助,做为父亲我感到很没有用,不能还给孩子一个公正希望您能给予我们理解帮助和过问。
此致
阿荣旗人民政府
刚刚失去孩子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