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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相遇与分离
那天,朋友让我听《Boqosipda》时,她说,听到这首课,你有没有想到谁?我点头,这就是我对Victor的感情呀。
是什么时候起我会时常地想起你?
秋天,又是一年树叶飘飞。
从09年的10月起,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呀。才开始在《辰梦星泽·捡起即将失去的爱for Ocean》里注意到你时,我还不懂得它的写作背景是什么,为了更好的了解你,我还傻乎乎地把整个欧辰吧都翻遍了呢,笑。
这些年,我从初中到高中。
初次遇见你,我还是个贪玩、傻得天真的短发的熊孩子,现在已经蜕变成多愁善感的少女。我在成长的路上,寂寞地走着。
我看见小小的你一直一直仰望着父亲,期盼他留意你一眼的眼神,就像看到我自己一样。而受了伤的我们现在都不会这么做了。爸爸也是关心我们的,可是让人感受不到爱的“爱”是爱吗。
我看见你在教堂里,失神地望着欧辰冰冷的背影时,那时的你在想什么呢?也许很多人会说你是在看他的妻子呀。可我觉得你始终都是在看欧辰,望着你们越来越远的距离,就像你们从未试着走进过彼此。
而爱情,你从来就没有过爱情。
曾经幻想着我会一直一直这样远远地望着你,但很多美好的事物无法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做。
因为,这一学年我会遇到学业上的转折。我没有底气说出:“我不需要用文凭来增加我的自信”,这种话。我不想让父母失望,所以我必须回到这个现实中去努力学习。
接下来会全面禁网,当然也包括周末。相对地,假期也会减少。即使有那么一点点时间可以做些所谓无谓的事,我也会被周围压抑的气氛唤醒吧。
而当这一年过去,我就是个成年人了。后来的后来我就沿着既定的生命轨道遇到该遇的人、经历该经历的事。当时间冲淡这一切,当我变得非常虚伪,那时的我也就再也不会有此刻纯净、炙热的感情。
事实上,我从来也不是炙热的人呐。从小就很封闭自己,虽然性格看起来很活泼,但就是很抗拒别人的主动靠近。虽然在网上有很多喜欢的贴吧,可我却从来没发过帖子;上了QQ也习惯隐身;并偏执地认为,别人可以通过这些来窥视我的生活。
呵,可能是缺少父亲关爱的原因吧。
然而世间冥冥之中发生着很多看似偶然的事,它就这么真实的摆在你面前。
就比如,认为要为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的人,付出那么多是没有自尊的表现的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他叫“Victor Christie”。
如果可以,我希望除我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人知晓你。
可笑吧。
在遇到你之前我无以自处,仿佛在这世间没有找到所得。
你能清楚地看见我,我却只能幻想你明媚的模样。
我问自己,我于你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呢?是可怜?是仰慕?亦是习惯的占有?我不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这从不是爱,是让常人都感到轻蔑的畸形的“痴”。
我们就这样一直保持着这种刚刚好的距离走过漫长的数年。
你已经住在我心里,不知不觉成了我的精神寄托。
再过两个小时,我就又长大了一岁。
如今,我对我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斗志与信心。只是有点难过,因为当今晚的黎明来临以后就要克制住自己不能再以任何方式提起你。
这是我的决定。
如果说,人每过一年总是要有点收获来迎接一个新的自己,那么痛心的告别就是应付出的代价。
迎来送走,一批又一批。生命以这样得以延续。
在这个最后的夜晚,我准备了好多好多话想要告诉你,但当我写到这里时,又觉得一切皆是多余。
那么你呢?你有没有如此地想念过一个人?像我想念你一样惆怅。
五天后的此刻,我就正在宿舍里的被窝里和牛顿约着会。——为了我和我的家庭而奋斗。
而那将是你永远也无法抵达的世界。
身旁的镜子映出我泣不成声的样子。
我在自己的泪水中发现了留恋,但更多的是无奈与决绝。
我已经不小了。
有些幻想只能属于青春;有些青春只能属于回忆;人不能总靠回忆生活。因此,回忆就只能藏在心底。
既然知道迟早都会有热忱消失的那一天,倒不如请让我把你留在一个最美的年华吧。
于是,到了不得不说再见的时候。
当青春飞走,现实失落,我们能做的,只有缄默不语,痛并快乐着。
我想,多年后,等我再次打开这个网页时,你还是那个喜欢把手插进裤袋里、喜欢反问别人的不羁的你。而我已不再是现在的我。
潇说:“所谓再见,就是期待重逢!”
崔说:“妥协并不是意味着要放弃!”
还有人说:“忘记一个人,并非永不想起,只是偶然想起,已不再悲伤,不再彷徨!”
也许有一天,我会牵着一个小孩儿的手在傍晚的泰晤士河上漫步。
然后他会好奇地问:“妈妈这是哪里呀?”
我就蹲下身来,轻轻抚着他被晚风吹起的头发,温柔地告诉他:“ 这是妈妈曾经喜欢过的人,住的地方哦。”
那景象,我想着,多美丽。
但也许我会忘记。
我总会长大,在长大的同时,会给昨天一个很好的解释,或无须解释。可能当有一天我笑着回头遥望自己所走过的路时,会恍然发现已然习惯了遗忘最初青涩的美,迅速而彻底。
那么,我们的未来又究竟属于哪一种?
我期待着命运的回答……
这漫长的一夜啊,我们的故事到这里要告一段落了。
在时间的流沙上,向着孤独和痛苦,也许就是永恒。
再见了,Victor
再见了,16岁
写于一个闷热的夜晚
谨以此文留为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