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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帖 三本文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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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毒》里有一段扣人心弦的独白:
「神啊,求求您。
不,我不要再求神了。
我自己啊,求求你保佑我。
保佑我往后的人生,不要再太爱别人。
不要因为太爱对方,绑死自己也绑死对方。
我总是把心爱的人的手握得太紧。连对方疼痛不已也没察觉到。
所以不要再让我握起任何人的手。
已经决定放弃的事,就让我彻底放弃。
决定不再见的人,就真的不再见面。
希望我不再背叛自己。与其爱别人,不如爱我自己。」


IP属地:贵州1楼2013-08-12 16:33回复

    「老师,您的电话。」
    呼唤我的声音,将我从回忆的思绪中拉回来。一回头,助手恭子笑着向我递出话筒。
    「是月刊SWEET的加藤,怎么办?」
    「你不是都说我在了吗?」
    「嗯,对耶。」
    她夸张地对我耸耸肩,我接过分机,随即听见杂志编辑活力十足的招呼声。
    对方打来催连载工作,还约我今晚吃饭。「好、好。」、「嗯、嗯。」,我适度应答。我也不是说特别想见他,可是今晚可能的话,就是不想独处。我本来就打算约恭子去喝一杯,不过拉他三个人一起去或许也不错。吃点美食喝点小酒,聊聊天笑一笑,换家店再继续喝,让日期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转换就好了。
    就在我们随便东拉西扯时,背后的电话又响起。「广濑小姐正在接听电话」,我听到恭子的声音这么说。
    我直接将话筒靠在耳朵上转过头,她正好也转向这边。只见她眉头深锁,表情似乎在发怒也像很困扰。当下,和那天一模一样的寒颤又窜过背脊。
    我想不出其他还有什么人,能让恭子露出这种表情。
    我总是脸上挂着笑说「不可能再见面」,但是一直以来或许都在等待这一天。
    我毫不犹豫便答应他一起吃饭的邀约。我明知他是从办公室旁的公用电话打来,却刻意将碰面时间订在两小时后。
    「我觉得你们别再见面比较好耶。」
    当我手忙脚乱地准备回家时,恭子这么对我说。自从她到我的工作室上班后,即便我说「别这样」,还是会跟我使用敬语。当然只要脱离工作话题,她就会立即回复老友的身份和我说话,只不过她在工作室中几乎不曾触及私人话题,也从未出言干涉我的交友关系。那样的她如今瞪着我,明确反对我和他见面。
    「但是,他说有话跟我说。」
    「那你听了以后,打算怎么样?」
    「现在都还不知道他要讲什么啊。」
    「他讲什么不是都一样,你难道忘了他对你做过什么吗?」
    我毫无反驳的余地。恭子望着双肩颓然落下、沉默不语的我,拿我没辄似地叹口气。然后,对我说:「不管几点都没关系,总之记得打个电话给我。」


    IP属地:贵州3楼2013-08-1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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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急忙返回从工作室步行十分钟距离的家中。
      我连忙冲了澡、洗完头,匆匆忙忙的披上一件浴袍,一边走向衣橱。和老情人见面,该穿什么赴约才好?如果让对方感到「怎么打扮得这么隆重呀」会觉得不甘心,话虽如此也不想穿得太过普通。
      在我逐一开启放着衬衫及毛衣的抽屉时,终于碰到「那个」。
      和他共同生活时的衣服几乎都丢掉了,不过就只有那一件,有件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抛弃,收藏在抽屉深处的衬衫。我拉出那件衣服。
      那是件深绿领子的衬衫。原本是他的东西,因为穿旧了,后来就被我接收当作家居服。那是件拥有高雅格纹的衣服,从他学生时代就一直被珍惜地穿在身上。
      我很喜欢那件质料偏厚的衬衫。我从他那边接收时,衣领和袖日都已经脱线,不过当我悠闲自在地待在家里时,多半都会穿那件衣服。冬天就不用说了,夏天就绑在腰际,一到空调很强的地方就会把那件衣服披上。
      当我坐在公园长椅上时,它就被我垫在屁股下;在居酒屋溅到烤鸡酱汁也没关系;在吵架时被用来擦拭泪水和鼻水。一脏掉就随便扔进洗衣机,隔天清早披挂在蓝天下晒干,随风飞舞。即便变得破旧不堪,那件衬衫只要一干,就会和阳光的气味一起带给我幸福的感觉。
      我和他共同生活的痕迹,就只剩这件衬衫而已。其他不论是餐具、家具甚至相片,以往的种种什么都没留下来。
      我试着将那件衬衫轻轻贴在面颊上,拼命压抑从内心深处涌现的情绪。
      我一直以来都在等待这一天呀。
      我绝对不能哭丧着脸赴约。
      烦恼许久,我最后决定穿上刚买来的长裙,以及一件和裙子同样是纯白色的针织衫赴约。我在耳朵戴上小小的珍珠,穿上和衣服搭配的鞋子。
      走出公寓后,我在路边拦了一辆计程车坐上去。就在那一瞬间,我发现食指的指甲油已经有点剥落。我在夜晚的计程车中,紧紧凝视颜色剥落的指尖。
      这么说来,他之前对于我擦指甲油、化妆或打扮从没显露过什么好脸色。他常说比起女人味的打扮,比较喜欢牛仔裤加球鞋的我。


      IP属地:贵州4楼2013-08-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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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是个刚出道的插画家,非常受到欢迎。这说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当时运气很好,如今回想起来甚至是好过头了。所以,才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
        我在美术大学就读时,就断断续续从出版社打工的朋友那边,接插图工作。那些作品某天获得一家大型广告代理商青睐,突然间就有人和我洽谈想不想试着画电视广告所使用的插图,作品后来还获得采用。与其说才华或什么东西,还比较像签中乐透。
        那支针对青少年族群所设计的化妆品电视广告以及杂志广告,让委托工作如潮水般涌来。我就是在拼命消化大量涌进的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的情况下认识他的。
        但是,我和他真的很速配。不论是食物喜好、爱看的电影、讨厌的人的类型或是度过假目的方式都很类似。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身体相当契合。倒也不完全是性方面的感觉,真说起来还比较像是紧抱着自己喜爱的毛毯或绒毛玩具。我从未感到同床共枕的他很碍事,他对我而言可说是无与伦比的寝具。只要被他这件毛毯包裹住,不论是遭遇多么烦心问题的夜晚,我都能安稳舒适入睡。而且,他对我应该也有相同感觉。
        我们当时彼此相爱。
        别人听到,或许会露出拿我没辄的笑容,仿佛在说「真是的」。不过,即便面对眼前这个臭脸的计程车司机,我也想大声主张。我们当时是真心相爱的,那绝对不是虚幻。
        他对待任何事物的态度都喜欢干脆了当,不论生活或是人,都认为简简单单的最好。他不喜欢装饰繁复花俏的东西,也不重视表面工夫,更讨厌牵扯不清的人际关系。因此当两人一同租屋时,他说除非必要,别放太多东西。所以,两人之前各自所拥有的电器或家具,就全数卖给了旧货商。
        我们打算一起住一辈子。所以,就连那台来东京时母亲特别买给我,我一直都很珍惜的双槽式洗衣机,都加以舍弃。
        因为有他在,每天都很开心;因为有他在,我才能拼命工作。我当时的心思全放在他身上,不论是和他一起的生活、他的笑容、酷酷的思考方式、刚起床睡眼惺忪的双眼、他的气味、头发上整发慕斯的香味、甚至是刮胡膏的罐子。
        我们两人为什么没办法天长地久呢,我到现在仍然搞不太清楚。
        我明明打算小心呵护这段感情的呀。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比任何人、任何事都还要重要。我原本都小心翼翼地避免失去他,或损害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总记得不耍任性、凝视他的眼睛思考、一起看他喜欢的电视节目开怀大笑、他看书时绝不和他说话。
        但是,我终究还是失去了。


        IP属地:贵州5楼2013-08-1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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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我感到幻灭,然后搬出去了。我束手无策,他甚至没给我任何挽回的机会。
          暌违五年的他变了吗?他会带我去什么样的店呢?他打算跟我说什么呢?然后,我又想跟他说什么呢?
          我一定会以无所谓的表情冲着他笑吧。就像在任何人面前表现的一样。
          当我抵达约好的那家咖啡厅时,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十分钟。我环顾没有多大的店内,他似乎还没到。
          「明明是他叫我出来的,竟然还迟到」,我才这么想时,听到有人叫我名字而回头。
          他坐在门口附近的座位仰望我,一边露出似乎很伤脑筋的微笑。
          「……不好意思,没认出你。」
          我不疾不徐地在他面前坐下,颤抖的双手在膝上紧紧交握。
          「我真的有变那么多吗?」
          我暧昧地把头一歪。不对,也不是说变了,他根本完全没变。
          那时候常穿的运动服,还有肯定是那时候常穿的牛仔裤。可能是不同一双吧,不过他穿着和那时候一样的球鞋,还有发型或眼镜也都和五年前一样。
          我不哭。死命下过这样的决心才来赴约真是太好了,我想。
          我和他走进附近一家居酒屋。因为两人莫名地总觉得尴尬,于是走出咖啡厅后,他问「这里好吗?」
          那家店和我们同居时,常去的那间只有一排柜台位置的鸡肉串烧店很像。我绝对不是说讨厌这种店,只是后悔穿一身白来。


          IP属地:贵州6楼2013-08-1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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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变得好漂亮耶。」
            点了啤酒,为彼此酒杯斟酒后,他说。
            「是吗?」
            「发型也变得很有女人味。」
            「因为才刚烫头发。」
            我们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不过我和他都没触碰彼此的工作或生活。
            就这样过了三十分钟,彼此也都没话说了,我们陷入沉默。他坐在我身旁抽起烟来,而我则以筷子频频戳弄根本不想吃的烤鱼杀时间。
            他五年前就是个感觉上还未脱学生气息的人,如今应该都已经三十好几了,看起来还是像个学生。不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生活充实的成年男人」。年过三十的男人穿着运动服的样子,总觉得有够悲哀。为什么偏偏是这副打扮?为什么暌违五年再度重逢是在这种店?不过,我并不想去思考个中原因。
            我犹豫着该不该提起他那件唯一留着没扔的衬衫。
            五年前他搬走后,我就把所有东西全都舍弃。这不是比喻,手头上所剩的家具、衣服、书或CD,总之所有能卖的东西全都卖了。
            我正愁没钱,因为那时候委托工作逐渐减少。我开始和他同居的前两年,是我的事业高峰期,之后工作就慢慢减少了。
            如今回想起来,那也是理所当然的。我并没有特别努力,随便画的图就能变成白花花的钞票回到我手上让我开始萌生「这行不过如此」的想法,目空一切。
            转瞬间,这世界开始厌烦我的画作。主要收入来源的广告工作飞了,杂志的连载也被腰斩,就连零星的插图工作也逐渐减少。
            当时,我真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段时间不论我再怎么画,不被采用的比率却反而越来越高。即便我觉得自己已经多下工夫,却老被嫌说「每次画的东西风格都一样,我们也很伤脑筋」。
            那时候,我觉得「不是单独一人真是太好了」。如果工作就这么泡汤,我至少还有他。就让他娶回家当老婆,帮他生孩子就好。我也差不多想这么定下来。画画方面也不是说完全没工作,只要想成是打工就好。
            正好就在我萌生这念头的同时,他便开始以冷漠的眼神看我。人为什么能够这么敏感地察觉到有人想要依赖呢?


            IP属地:贵州7楼2013-08-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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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我们没结婚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我们实在懒得理什么仪式、户籍或彼此父母之类的麻烦事,只想早点一起生活。所以,我们就这么开始同居。那生活好舒服,感觉似乎会永远持续下去。而且,他曾体贴地对我说「如果想穿婚纱,我们也可以来办场婚礼」。不过那时我拒绝了,因为我觉得已经够幸福、够满足了。
              但是,他却开始睥睨我。因为我们事先约好房租一人一半,他就说什么「如果赚不到钱就去上班」。的确,这话说得一点都不错。不过,我还是觉得大受打击。
              我们应该是彼此相爱的。既然如此,照理说一方遭遇困境时,另一方不是该出手相助吗?如果今天立场相反,我也会很乐意成为他的力量。
              两人就在不断反覆口角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变成每天都得大吵一架,然后就持续好几天完全不开口说话,我有天终于受不了这么大吼:「如果真那么讨厌我就走啊!」然后,他就走了。甚至连张纸条都不留。
              当时,正是恭子拯救了惊愕万分、束手无策的我。
              由于他把存款也全数带走,我连下个月的租金都没有。而且,没床、没洗衣机也没冰箱。
              恭子对我说:「总之先把房子退掉,到我这里来吧。」一方面她那间狭小的房间容不下我带去的行李,另一方面我当下最需要的就是现金,所以决定把能卖的全都卖掉。
              零碎杂货、画图工具或衣物等,靠恭子帮忙在跳蚤市场全卖掉了。一般像是旧锅子或窗帘等都卖得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只有从他那边接收的绿色法蓝绒衬衫就是卖不掉。我也曾犹豫要不要把那衣服扔掉,不过正好傍晚的风逐渐转凉,夹克也已经全都卖掉的我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披上他的衬衫。
              然后,我就带着几件少之又少的随身物品,到她的房子去。
              当晚,恭子哭得比我还厉害。她痛斥把所有一切都带走的他,边说边哭。她说,哪有人好过的时候就靠过来,不好过的时候就这么轻易拍拍屁股走人。我也觉得悲伤,但是一次彻底失去情人、工作以及之前居住的房子,反倒觉得干净俐落。而且我也不是完全赤裸裸的,至少眼前还有一个为了我的事情真心哭泣的朋友,和披在肩上的旧衬衫。


              IP属地:贵州8楼2013-08-12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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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恭子让我免费住在她房子一年多。她坚决不收租金,还对我说:「你倒不如赶紧存钱,租个自己的房子住。」
                我白天在一般公司上班,晚上在小酒吧打工。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存钱,才终于能够租到只有一个房间的住处。
                当我租了自己的房子,生活稍微过得去后,我马上辞掉小酒吧的兼差,慢慢开始重新画画。
                暌违许久重拾画笔,我立即重新体会比起帮陌生老伯调制掺水威士忌,自己喜欢画画的程度胜过前者百倍。然后,我首度认真地学起画画。我没钱去上专科学校,所以就在街上的才艺班或市民教室学石版画、拼贴画或油画。
                距今约两年前,原本如同零星小雨般滴落的工作量,仿佛一下子扭开水龙头似地全涌进来。之前合作过的人全都称赞我「画风改变了,变得强而有力」。我就这样将失去的一切,又重新赢回来。
                「差不多该走了。」
                只管闷头抽烟的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我望着他的侧脸。他的脸庞乍看之下很年轻,不过仔细一看,双颊的肉稍显消瘦黯淡。
                他到底想跟我说什么?为什么又说不出口?
                「你现在工作方面怎么样?」
                我问。他缓缓朝我望来。事实上不问也已经很明白,但是如果我不帮他起这个头,他什么都说不出口。是的,人就是像这样,无须只字片语,也能明白有人想要依赖你。
                「……现在,正好失业中。」
                「那你是想要我怎样呢?」这句台词几乎脱口而出,不过我及时把话咽下去。
                好过的时候就靠过来,不好过的时候就拍拍屁股走人。会做这种事的不只是他而已,有魅力的人自然能吸引其他人聚集,等到变得无趣了,人群也就散了。
                但是,我们曾经相爱过。所以当我掉落在洞穴的陷阱时,好希望他能把我拉出去。然而,他却对于在洞穴底下大叫的我视而不见,掉头离去。


                IP属地:贵州9楼2013-08-1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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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二岁,我离了婚,又成了一个人。
                    一个人的日子固然寂寞,但更多时候是因寂寞而快乐。
                    一整天口也不开,读书、发呆、晒太阳,偶尔也会耐不住寂寞给朋友打电话
                    极致的幸福,存在于孤独的深海。
                    在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里,我逐渐与自己达成和解。


                  IP属地:贵州10楼2013-08-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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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四日
                      看书一直看到凌晨,醒来已是下午。穿着睡衣,懒懒地看起晨报和贺年卡来。
                      去年难得一下出了五本书,似乎让以前的朋友想起了我,很多老朋友寄来了贺卡。大家都已结婚生子,看着他们寄来的全家福贺卡,虽然并不是希望自己也会如此一家和美,却还是觉得就我一个人脱离正轨,落在了大家的后面。心里隐隐作痛。刚看完晨报,就传来晚报投进邮箱的声音。
                      肚子饿了,把别人送的岁末礼品——鱼久店的酒糟腌鱼烤了吃。
                      晚上,开始写月刊上连载的短篇。对着文字处理器埋头到清晨,肩膀酸得难受起来,忍不住低声叹道,谁来给我揉揉肩吧。


                    IP属地:贵州11楼2013-08-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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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六日
                        去美容院。
                        这家店比别家略贵些,但能把我这头一旦不管很快就乱蓬蓬的头发打理一下,倒也省心。而且,这家比我以前去过的任何一家揉肩都揉得用心。
                        肩膀一酸到恶心我就会去美容院,不过想来也许去做按摩更好吧……
                        可要是用钱就能享受到这般的热情(?),我会拼命工作。我由衷地想。
                        没什么精神做饭,买了寿司回家。
                        干到凌晨四点,写完了短篇。


                      IP属地:贵州12楼2013-08-1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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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七日
                          稿子寄出去后,洗衣服,彻底打扫房间。在窗明几净的小屋里熨烫攒了一堆的衣服,之后去了商店街买吃的。
                          一股脑儿买了很多青菜和肉,肉分成小份冷冻起来,青菜也是能冷冻的焯水后放进冰柜。圆白菜和黄瓜为了保存时间长一些,用盐揉了一下。
                          开心无比。我现在,太爱做家务了。
                          开始一个人生活后,我越来越爱家务活了。清扫、洗衣服、做饭,一点都不觉得麻烦。我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多幸福啊!
                          但结婚前还和父母一起住时,我一点都不喜欢家务。洗碗洗得不情不愿,也从来没为家人做过饭。讨厌收拾房间,洗和晒衣服还好,最烦收衣服叠衣服,熨斗更是连碰都不想碰。
                          之后我结了婚,但也不是从那时起爱上家务的。
                          新婚时,还算和别人一样勤快,可一转眼就烦了。我做饭做得不好,常惹来抱怨,而清扫房间、洗衣服、熨衣服这些,虽然迫于需要也做了,却从没觉得是一种乐趣。
                          可开始一个人生活后,我却发现做家务实在是太有趣了。这念头连自己也大吃一惊。
                          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做家务不再是一种义务了吧。
                          结婚时我觉得,家务这东西一人份和两人份差不了多少。从量上看也许的确如此。洗衣服有洗衣机,晒衣服花的工夫也差不多。收拾家也是,不管是一个人住还是两个人住,花的工夫是一样的。
                          但一个人后我才发现,一人份与两人份相差悬殊。


                        IP属地:贵州13楼2013-08-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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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拿做饭来说,有人一起住时,总会不自觉地做他爱吃的。不够吃又觉得挺愧疚,就总多做些。可做多了怎么都会剩,剩的东西又不好扔掉,只能第二天我吃。这样一来,我总是、总是在吃自己不怎么爱吃的,而且还是剩的。
                            这几年回父母家吃饭时,我尽量不再吃新做的米饭,而是吃保鲜盒里前一天剩下的。因为到了这个年纪我才发现,原来妈妈一直这样做。
                            开始一个人生活后,我只做自己想吃的。爱吃的东西就算剩下,第二天吃也不委屈。没有精神做饭时就在外面吃。我平常晚饭就吃得很少,三天里还有一次不想吃的时候,但和人一起生活就很难坚持自己的想法。
                            不过结婚期间,以前不会做的饭菜基本上都会了,罩衫和衬衣之类现在也能熨得很平整。
                            收拾房间也是,不是我弄脏的让我来收拾,总忍不住生气。若是自己弄脏的,打扫起来也就无所谓了。
                            这样似乎很自私,无奈事实就是如此。但有错的不是一起生活的那个人,而是非逞强说一人份两人份花工夫差不了多少的我。也许有人会说,别光做他爱吃的,也做点自己喜欢的不就得了。收拾房间和洗衣服也如此,使劲抱怨,让他来做就好了。
                            但是,我讨厌和人抱怨,那会让我觉得很悲哀。我想要没有怨言地生活下去。为此还是一个人好,因为我不会和自己抱怨。对自己严厉还是温柔,都是我的自由。
                            如今做家务就和洗完澡后的梳妆打扮一样。为自己涂营养霜、吹头发很快乐,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清洁舒适而劳动,也同样开心无比。
                            不过,或许是因为我一个人生活的时间还短,才会这么说。
                            也许有一天,这只为自己做的饭菜,会让我觉得很空虚。


                          IP属地:贵州14楼2013-08-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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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又如何
                              人和人的陪伴很重要。比起一个人学习,有同学在的话感觉复习得更认真;两个人进餐,愉悦的边吃边聊天,吃得也比一个人多;一群人一起看鬼片,反而更有趣更好玩,尤其是其中有人爱恶作剧,学着女鬼披头散发或伸出舌头,或在你不经意时用手敲你的后背;即使自己不说话,静静听着朋友们的交谈,也是很惬意的。25岁以前,没办法独处。也许是因为自身内心的贫瘠吧,不想独自跟自己待在一起,不想在心里跟自己交谈,不想问自己“以后怎么办”,于是就算只是跟别人消磨时间,也乐意。
                              后来渐渐的,同学结婚生子,朋友各分东西,恋爱也不顺遂,跟同事也话不投机,一个人的日子多了起来。那时候是怎么过的呢。就是买了很多CD,日系推理小说,边听边看,下载了很多美剧日剧。这样也不算是独处吧。毕竟音乐、小说与电影,始终看着别人的故事,始终处在另一个没有自己的世界里。
                              和自己对话很痛苦,如果你尝试过,你就知道。问,当时为什么要吵架,那么喜欢的人?问,当时为什么不坚持下去,那么喜欢的工作?问,当时为什么要离开,那么喜欢的城市?问,要换工作吗。问,还要跟这个人在一起吗。问,接下来要怎么办。好像跟自己在一起,永远就是后悔,永远就是选择,永远都是疑问句。
                              山本文绪的《然后,我就一个人了》,好像也是在揭开自己的困惑。和我差不多的生活,有时截稿日也匆匆忙忙的;有时旅行时遇到不得不照顾的老婆婆也很烦;有时一个人在住的地方附近逛逛,无意间遇到一家很好吃的小店,也能开心很久;有时也会在被窝里偷偷哭,第二天就觉得心情好多了。但是,自由也很可怕吧。有时也这么想。
                              我不会说单身的日子特别棒,我很喜欢情投意合的人们的陪伴,无论是闺蜜,还是男友,还是同学朋友,跟他们在一起时,觉得自己的快乐也多了起来。然而发现自己的转变,就是自己和自己独处的时候,也比过去更自然。一个人去听演唱会,也不会因为孑然一身而感到羞愧。一个人去电影院,也可以安静的思索剧情,无需和对方解释甚多。
                              一个人吃饭,读书,看电影,逛书店和展览,听演唱会,其实是很惬意的事情。无法独自面对自己的人,想必才是最寂寞的吧。 (作者:隐)


                            IP属地:贵州15楼2013-08-1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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