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正常的人》(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1926-1984)书中,福柯认为“不正常的人”有三个源头,“畸形人”,“需要改造的个人”,“手(和谐)淫的儿童”,书中说,
开始是畸形人指身体构造在特殊变异的人,“......后来人们对畸形生理的关注变成对畸形行为的关注,精神病学把这种行为编码为对社会的危险......”。
“需要改造的个人”就是不守社会纪律的人(未涉及违法);
“......当17和18世纪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时候, 人间需要用纪律对个人从肉体,行为和能力上加以训练,以使他们符合经济的需要,这时,某些桀骜不驯的人显现出来,他们不服从管教,拒绝纪律的要求。最后,他们被纪律或改造机关宣布为“不可改造的人”,然而,面对不可改造的人所采取的措施就是进行改造,这个悖论使权力机关把“不可改造的人”或“需要改造的人”纳入“不正常的人”的范畴。......”
第三种人,“手(和谐)淫的儿童”,是福气柯一个重点分析对象。
“......随着基督教忏悔...以及神学院的出现,**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18世纪,反**运动从英国发端,接着是德国,然后是法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儿童的手(和谐)淫会导致一系列的疾病:痨病,衰竭,阳萎,直至死亡。换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曾经**,那么他在成年以后所得的一切疾病都可能是童年时手(和谐)淫的结果。手(和谐)淫成了对儿童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威胁。危及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
开始是畸形人指身体构造在特殊变异的人,“......后来人们对畸形生理的关注变成对畸形行为的关注,精神病学把这种行为编码为对社会的危险......”。
“需要改造的个人”就是不守社会纪律的人(未涉及违法);
“......当17和18世纪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时候, 人间需要用纪律对个人从肉体,行为和能力上加以训练,以使他们符合经济的需要,这时,某些桀骜不驯的人显现出来,他们不服从管教,拒绝纪律的要求。最后,他们被纪律或改造机关宣布为“不可改造的人”,然而,面对不可改造的人所采取的措施就是进行改造,这个悖论使权力机关把“不可改造的人”或“需要改造的人”纳入“不正常的人”的范畴。......”
第三种人,“手(和谐)淫的儿童”,是福气柯一个重点分析对象。
“......随着基督教忏悔...以及神学院的出现,**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18世纪,反**运动从英国发端,接着是德国,然后是法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儿童的手(和谐)淫会导致一系列的疾病:痨病,衰竭,阳萎,直至死亡。换一种说法,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曾经**,那么他在成年以后所得的一切疾病都可能是童年时手(和谐)淫的结果。手(和谐)淫成了对儿童自己,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威胁。危及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