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许水清律师。他表示,对于企业员工是否放假,目前并无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在台风天气高发的台湾地区,则在2000年就已制定《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统一了台风及其他灾害的放假标准、作业处理方式等。
许水清认为政府部门应制定一个可执行的法规或临时条例,对涉及台风及其他灾害的放假标准及处理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什么强度的台风预警时应该放假?台风天上班迟到是否应补偿加班费?如果这些没有统一标准,一些企业为了利益就可能钻空子,侵害企业员工利益。而只要有法可依,就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