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9时20分,他被法警从审判厅北侧带入法庭。生于1960年的毋保良中等个头,身上穿着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的黄色看守服,短发里白发驳杂。他进来时面无表情,微低着头,没有看旁听席上情绪激动的亲属。 公诉人指控,从2003年至2009年,毋保良在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时,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起诉书所列举的行贿人单位,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其中数额较大的,正是在外界看来油水较多的部门。行贿的大多是单位负责人,如住建局局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等,他们送的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起诉书认为,他们送钱的目的,都是为了让萧县的一把手能在“工作的开展和个人的提拔上提供帮助”。令人惊讶的是,萧县4大领导班子成员也被指争相向毋保良送钱。萧县人大副主任朱以书、萧县政协副主席王安民、萧县政协主席陈安源、萧县常务副县长崔宏广等人,也都出现在起诉书中,他们每人送了几万元,理由则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公诉人还特别指出,有一起涉及党政干部的“权钱交易”尤其恶劣:2008年4月,萧县教育局局长邢华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媒体曝光,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后被免去职务。邢华为了尽快恢复职务,同时调整妻子王建乐的职务,夫妻俩分4次送给毋保良28万元。事后,毋于2010年4月将邢华任命为萧县体育局局长,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