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夏雨玲的子宫只切了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而且也还可以生育,原告律师简直不了解情况就颠倒黑白。让人难以理解。。。
2.夏雨玲的医药费还是林婷垫得,林婷有权索要,但她没有。
3.林婷官司败了,最后应该赔了12万(阿豪开的哈雷12万),她当时在已经给夏雨玲垫医药费的情况下,有那么多钱么?即使有,我想只要是正常人,应该也不愿一下子丢掉这么多钱吧。
4.林婷说自己做的手术尽到了一个医生应尽的职责,那为什么还要对夏雨玲如此照顾,应该问心无愧才对,夏拿着水果刀想杀她,居然都不报警。。
5.那份亲子鉴定书,她也可以拿出来,但她依然没有。
总之,林婷的内心十分强大,强大到谁也猜不到她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但尽管这样,还是喜欢小冉姐这种风格,一身正气,又略带一点忧郁,让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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