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句我的主id忘记密码了,只好重新注册一个,悲摧啊。。。。。。
作为专利律师,表示熊猫实在不明白专利的意义。。。专利法的最大意义在于公开换一定期限内的保护。为了鼓励技术进步不得不给予短期垄断权。50年的保护期限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太长了,现代各国专利法一般保护期限是20年,而且通过设置非常高的专利维持费(越往后越高)来迫使专利权人早期放弃专利(除非非常赚钱的专利,比如专利药物等)。。。
如果设置50年的专利权无疑是鼓励专利权人躺在自己的专利权上睡大觉,50年内可能会出现的技术创新也因为既有专利的存在而无法实施。
另外,专利制度的一大宗旨是鼓励创新,因此授权专利范围一定要得到其公开范围的支持,像熊猫所说的专利范围显然太宽了,不利于其他技术人员想方设法绕开该专利而达到技术创新的目的。
最后为了防止专利滥用,现代专利法基本上各国都有强制实施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实施专利权的话,国家有权强制允许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仅需支付专利权人平均的专利许可费即可,这也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利用垄断阻止技术进步。
总而言之,熊猫能理解专利制度的优越之处这点值得赞赏,但是他描写下相关制度显然和专利制度的宗旨相悖,不但不能达到鼓励技术进步的作用,反而会导致相反的结果。
作为专利律师,表示熊猫实在不明白专利的意义。。。专利法的最大意义在于公开换一定期限内的保护。为了鼓励技术进步不得不给予短期垄断权。50年的保护期限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太长了,现代各国专利法一般保护期限是20年,而且通过设置非常高的专利维持费(越往后越高)来迫使专利权人早期放弃专利(除非非常赚钱的专利,比如专利药物等)。。。
如果设置50年的专利权无疑是鼓励专利权人躺在自己的专利权上睡大觉,50年内可能会出现的技术创新也因为既有专利的存在而无法实施。
另外,专利制度的一大宗旨是鼓励创新,因此授权专利范围一定要得到其公开范围的支持,像熊猫所说的专利范围显然太宽了,不利于其他技术人员想方设法绕开该专利而达到技术创新的目的。
最后为了防止专利滥用,现代专利法基本上各国都有强制实施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实施专利权的话,国家有权强制允许其他人实施该专利,仅需支付专利权人平均的专利许可费即可,这也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利用垄断阻止技术进步。
总而言之,熊猫能理解专利制度的优越之处这点值得赞赏,但是他描写下相关制度显然和专利制度的宗旨相悖,不但不能达到鼓励技术进步的作用,反而会导致相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