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个伪命题。现在几乎所有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法都是只对内的,即只保护本国专利。这和著作权不一样。外国作家获得的著作权在中国也同样有效。反之,在外国取得的专利权在中国没有效力。如果想生效,必须在国内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才行。各国专利标准不同,在他国获批的专利权在中国未必可以,反之亦然。
简言之,现行中国专利实践中,外国专利申请仅依据巴黎公约有优先权效力,另外还有一种基于PCT条约的专利申请,俗称国际专利申请。外国专利申请可依次较容易地进入中国审查。这是基于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作为我国交易筹码而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本身这也是世贸组织的宗旨)。说到底也就是给予申请上的便利,但能否授权仍依赖我国审查实践。
简言之,现行中国专利实践中,外国专利申请仅依据巴黎公约有优先权效力,另外还有一种基于PCT条约的专利申请,俗称国际专利申请。外国专利申请可依次较容易地进入中国审查。这是基于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作为我国交易筹码而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本身这也是世贸组织的宗旨)。说到底也就是给予申请上的便利,但能否授权仍依赖我国审查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