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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剥家vs资剥家,儒学维护的都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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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中国社会所呈现出的诸多现实说明,腐败分子,其实就是“权力剥削者”(以下简称为“权剥家”)。而这里所说的“权力剥削”的内涵,系指社会上一部分人,虽然没有产业资本与科学技术及特殊技能,但仅凭自己手中所拥有的政治权力,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社会背景下,就能无偿地占有或挥霍老百姓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包括劳务和服务)的行为的过程。“权力剥削”(以下简称“权剥”)与“资本剥削”(以下简称“资剥”)相比,毫不逊色,其厉害程度恐怕则有过之无不及。谓予不信,且看以下事实及分析。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3-08-19 06:45回复
    据悉,检察机关从原柳州公安局副局长梅柳城家中搜索出的财物价值超过8位数,清单上一片珠光宝气:金锭13块,金牛、金鼠各一只;金项链、宝石、翡翠上百件;劳力士、梅花等名贵手表15块;进口小轿车3部……这是九年前媒体所披露出来的活生生的事实。而2003年媒体又揭露出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受贿索贿的事实,主要在1997年以后,涉案总数额达997万元,截至2001年4月被纪委“双规”,共 计1560天,平均每天收受6000多元。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3-08-1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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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如2004年媒体披露出来的原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省机电办主任李友灿,作案时间并不长,但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44万余元,创造了一个“全国纪录”。据说 “每次申报汽车配额”他“都受贿”,最多的一次竟达1640万元,最少的一次也达300万元。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3-08-1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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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日“进”5万多元。然而,当年诸如像梅柳城、王怀忠、李友灿这些创造“权剥”的“全国纪录”的最出名的“权剥家”,比起不久前落马的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原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来,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据报道,文强于1992年从巴县调到重庆做公安局副局长,那时,他的兜里只有35万元现金,而他的妻子周晓亚,身家不过2万人民币加2万元美金。18年后的今天,检察机关给他们算出的家产是3000余万元,涨了一百倍。(《黑龙江晨报》2010年2月6日)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3-08-19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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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雪冰、麦崇楷、文强、文强、陈同海、王益……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3-08-1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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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仔细想想,无论用“不正之风”也好,用“以权谋私”也好,乃至用“腐败”或“既得利益集团”或“权贵集团”也好,能够概括得了“权剥家”肆无忌惮地掠夺、聚敛、占用、藏匿(据报,为了存放贪污得来的现金,李友灿还特意花50多万元在北京某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不太显眼的房子,用来收藏现金。)、转移境外(据媒体披露,现已有4000多名高官,携500亿美元巨资逃往国外)、穷奢极欲、挥霍国人挥汗如雨所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行为(如前文所述陈同海日均挥霍公款4万元)的丑恶本质吗?笔者认为,显然是概括不了。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3-08-19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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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显示,生活于真正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一般都是严格守法,处处谨小慎微的人。因为他们的财富,一般都是祖上或自己勤奋努力挣来的,一个不小心就会有“闪失”。有时一场官司就会把他们拖垮、弄破产。所以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敢得罪任何人。不仅如此,他们更清楚有许多人嫉妒他们、甚至憎恨他们,所以对于攻击和谩骂,他们从来都不会反扑,而是小心地、小声地为自己辩解。除了要缴纳高额累进所得税之外,他们如美国的比尔·盖茨还要捐助大笔钱来帮助穷人、赞助公益及慈善事业,以向社会表明,他们虽拥有财富,但却并不是为了自己挥霍,而是为了给全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他们必须表明,他们虽然有钱,但对整个社会却是有益无害的。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3-08-19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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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当今中国的“权剥家”则恰恰相反,如谚所云:“出则前呼后应,警车开道;住则豪华宾馆,服务配套;食则山珍海味,费用全报;去则土特产品,大包小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别说是“一言”,就是“多言”也难尽矣。他们常常飞扬跋扈,有的则象黑社会头目一样猖狂。如黑龙江省前副省长关鳞征的儿媳,一怒之下,就驱使宝马车一口气撞到了十几个人!而且在全国人民得到消息、群情激愤的情况下,依然可以摆平,若无其事。而文强本身就是黑社会的保护伞。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3-08-19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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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权剥”现象的发展蔓延,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反而会不断地减少社会财富,扼杀社会财富增值的机会,并导致社会越来越两极分化。如前文所提到的那些“权剥家”,无偿占有的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几个亿,其实都是老百姓的“保命钱”,本来老百姓可以用这些钱,买回自己生存所需要的必须品和社会保障,可是现在却买不起买不回来了。经济学的常识告诉人们,社会在一定的时期内,人们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是一个常量,“权剥家”本身既不创造社会财富,又没有为创造社会财富者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却聚集着大量的社会财富,必然导致另外一些人的多劳少获,甚至劳而不获,穷困潦倒。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3-08-19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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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曾经说过:“有大财产的所在,就是有太不平等的所在。有一个巨富的人,同时至少必有五百个穷人。少数人的富裕,是以多数人的贫乏为前提的。” 所以,“权剥家”聚集的财富越是多,越是挥霍无度,而众多的老百姓则越是过不上流,越是贫穷。就在四千“权剥家”携五百亿美元逃往国外的同时,九亿农民却有一半因穷困看不起病。而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则高达60%至80%。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3-08-1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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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多年前,英国经济评论家邓宁格对资本追求利润(姑且称之为资本剥削)的“胆壮”固有本性有一段精彩描述:“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此名言过去多数人以为是马克思说的,其实这是误传。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9页)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3-08-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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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多年前,英国经济评论家邓宁格对资本追求利润(姑且称之为资本剥削)的“胆壮”固有本性有一段精彩描述:“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08-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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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名言过去多数人以为是马克思说的,其实这是误传。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9页)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3-08-19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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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实践看,资本剥削是否成立,在国内网上,有很大的争议,不管马克思是怎么说的。有相当多的人说,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共生关系,是分配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并非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特别是企业亏损了,倒闭了,这剩余价值去了哪里,无法得到合理的解说。如果果然有剩余价值,那将剩余价值全部归工人所有,资本不可能再有积累,社会难以发展,只能倒退到原始社会去。某些国家输出了资本,到国外办工厂,那末如何来处理国外工人和输出国家资本之间的关系?
                            权力剥削,才是一个已经证实了的社会现实问题。


                            来自手机贴吧30楼2013-08-31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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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删贴了,等等我补回来


                              来自手机贴吧31楼2013-08-31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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