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视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法专业从事艺术考试培训的机构,到目前为止从未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设立其他任何名称的分支机构。
最近,我司在贵百度网站的搜索页面上出现了大量名为“XXX艺术培训”的机构打着我司的旗号误导消费者(见附关键词搜索图:)
![](http://imgsrc.baidu.com/forum/w%3D580/sign=b5182bd75d6034a829e2b889fb1249d9/3b5fa42f07082838330d7ec2b999a9014d08f180.jpg)
损害我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司于2013 年 8 月 16 日向百度进行了投诉,之后百度删除了与“XXX艺术培训”利用我司名称的相关链接。
今天(2013年8月19日)我司再次在百度网上的搜索页面上发现了 大量“XXX艺术培训”打着我司旗号误导消费者的侵权页面(见附关键词搜索图:)
![](http://imgsrc.baidu.com/forum/w%3D580/sign=1071581a1f178a82ce3c7fa8c602737f/25211b3fb80e7becc6b0a1372e2eb9389a506b9a.jpg)
我司认为:
1、我司从未与所谓的“XXX艺术培训”机构合作或设立该机构,所谓的“XXX艺术培训”与我司无任何关系;贵司网站上连续使用“分视传媒”关键词做百度推广,公开刊登“广东分视传媒、首选XXX艺术培训”等词句属于“XXX艺术培训”利用我司名称误导消费者、侵害我司名称权等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2、在收到我司的投诉后,本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刊登、链接相关侵权言论和广告,但贵司却继续刊登和链接新的侵权言论和广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贵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侵权,应与侵权言论的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我司要求:
立即停止刊登、链接并删除、屏蔽一切有关“广东分视传媒、首选XXX艺术培训”以及其他将“广东分视传媒”或“分视传媒”与“XXX艺术培训”或“XXX培训”等词句相关联的广告和言论;
若贵司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司授权依法提起诉讼,届时,产生的赔偿损失、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不利后果将由贵司依法承担。
最近,我司在贵百度网站的搜索页面上出现了大量名为“XXX艺术培训”的机构打着我司的旗号误导消费者(见附关键词搜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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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我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司于2013 年 8 月 16 日向百度进行了投诉,之后百度删除了与“XXX艺术培训”利用我司名称的相关链接。
今天(2013年8月19日)我司再次在百度网上的搜索页面上发现了 大量“XXX艺术培训”打着我司旗号误导消费者的侵权页面(见附关键词搜索图:)
![](http://imgsrc.baidu.com/forum/w%3D580/sign=1071581a1f178a82ce3c7fa8c602737f/25211b3fb80e7becc6b0a1372e2eb9389a506b9a.jpg)
我司认为:
1、我司从未与所谓的“XXX艺术培训”机构合作或设立该机构,所谓的“XXX艺术培训”与我司无任何关系;贵司网站上连续使用“分视传媒”关键词做百度推广,公开刊登“广东分视传媒、首选XXX艺术培训”等词句属于“XXX艺术培训”利用我司名称误导消费者、侵害我司名称权等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2、在收到我司的投诉后,本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止刊登、链接相关侵权言论和广告,但贵司却继续刊登和链接新的侵权言论和广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贵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侵权,应与侵权言论的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我司要求:
立即停止刊登、链接并删除、屏蔽一切有关“广东分视传媒、首选XXX艺术培训”以及其他将“广东分视传媒”或“分视传媒”与“XXX艺术培训”或“XXX培训”等词句相关联的广告和言论;
若贵司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司授权依法提起诉讼,届时,产生的赔偿损失、在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不利后果将由贵司依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