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托顺丰快递寄往汕尾一个IPAD4,当时收件人:许少裕,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龙山中学,18号跟踪记录显示转寄汕尾市,19号被一个叫“凌峰”用户签收,后来致电顺丰客服得知实际签收地址在“深圳池塘村上梅林43栋”,并且顺丰客服反映是我本机号码致电变更,我调出当天通话清单并未显示拨打顺丰客服要求更改收件地址,如果说我更改地址而快件跟踪记录却一直显示汕尾,为什么当时不提供实际的跟踪地址?顺丰给出理由是重新给我填了快递单,当问及重新填快递单为什么没有新单号?顺丰给出的理由是“我们没有责任提供,你的快件丢失我公司不存在责任”,请大众评评理,顺丰是否有黑幕,为什么有新单号却说没责任提供给用户?这样是顺丰为了方便他们从中得取利益?还是他们背后有一定人员操控这个黑幕?本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件却无故消失,顺丰对客户的利益是否有一定保障?